(第二天)
我跟闺蜜逛街,来到一个理发店,在这里我总感觉有一个目光在盯着我,我拉着闺蜜的胳膊,她却不知道怎么的,非要拉着我坐下,说什么理发,但她的目光就没从一个的地方下来过,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是帅哥,还是一群,我也是很无奈,闺蜜这花痴就从来没改过,我看到在那群帅哥旁边,我看到了一个一言难尽的小孩,他好像很可爱的样子,但我不能表现出来。
那个小孩也看到我了,朝我眨了眨眼睛,(os:天哪,他更可爱了,弟弟,你要什么麻袋,姐姐带你去好玩的地方,嘿嘿,但他好像一个人,好像她)
我松开闺蜜的手,走到小弟弟跟前,弯下腰,柔软的头发从肩划过,发丝挡着我的半边脸,让别人看不到我在跟他说些什么。
我问他:“小弟弟,你的妈妈叫什么啊”他愣了几秒,笑着说:“我的妈妈叫郑星,怎么了,大姐姐。”他的笑容像昙花绽放开来,她,会是她吗?,但她又是谁。
“小宝,你在跟谁说话啊,不说了吗,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她愣了,我很尴尬,毕竟我不认识她,但是现在不交个朋友很难收场“你好,我...”我刚要说话,小鱼就拉着我走出店,“怎么,看完了,才想起我这个闺蜜。”我笑着说,但很明显,空气的气压降到了极点,我只能先松开她的手说:“怎么了,你不会吃醋了吧?我们都是女生哎,就算我们是闺蜜,但这样有点...”刚要说些什么,刚才店里的小孩子跑过来,用奶乎乎的声音说:“大姐姐,我妈妈让我把这个交给你。”我蹲下来,环抱着小孩,小鱼的脸更黑了。
我对这个孩子笑着说:“这是什么呀?哦,是一个录像带,看起来很老了,那小弟弟知道,妈妈,为什么要给姐姐这个吗?”小弟弟摇了摇头便跑开了,我刚要打开,小鱼就拉着我走开了,街上的人都用不同的目光看着我们,我也很无奈啊。
(回到家)
小鱼就来回走说:“完了完了,怎么就这么巧,要不你去我哥哥那躲一躲吧,你就说你是他的新舍友。”说着就推出来我的行李箱还拉着我的手说,“快点,快点!”
我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已经来到小鱼他的哥哥楼下,看着远走的车辆我脑子有些晕,迷迷糊糊的上了楼。
“5——2——0——,是这里”我拿着行李的手敲了敲门,“你好,请问有人吗?”
我听着有一阵急急忙忙的脚步声,门就开了。开门的是一位男性,身高大约188,,他正拿着毛巾好像刚洗完头,一股清香隐隐飘来。
“枕星河?呦,追问案子都追到家里来了,还拿着行李箱,你不会是要住这了吧。”面前这位就是我最新抛尸案的一位目击证人,不过根据他的说辞,确实很让人理解不了。
我厚着脸皮,推行李箱进门说:“我现在受委托人要居住在这里,抱歉,打扰了。”“哎哎哎,我的新市友不会就是你吧。”我四处逛逛,听到他这么说嗯了一声。
我走进一个储物室,看了看窗外,是一个公园。我立马将这个屋子收拾出来,将搬来的东西搬进去,他走了过来说,桌子上有个合同,别忘了签上名字,我先出去了。
(大约过了三个小时)
我看着勉勉强强的房间,我不自觉的想起那时候与她一起住的房子。我走到客厅,看到了合同,拿起笔在纸上看了几眼条约,在薛皓余的名字下面签上我的名字,枕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