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月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任性地开始挑选衣服。
“这个春天款,也很适合你。”老板看到这么一个不停试衣服的顾客,非常欢喜,想着自己遇到了一个大客户。
“好,我试试。”莘月看到了老板手中拿着的衣服,确实是自己从小就喜欢的款式:微微露出脖颈的小短袄子,外面还有一层细纱面料。下身的裙子刚好及膝的长度,非常适合去郊外散步的心情。
还有靴子,中长款的靴子外面还有一层细绒毛,有效地隔断外面的寒风的侵袭。这样的靴子,是莘月童年时代最美好的记忆。
“多少钱,我要了。”莘月满意地说,她特别喜欢这一身打扮。穿上这衣服,自己就是一个普通的羯族人,方便自己在这里行走,不会引来异样的眼光。
这边的卫无忌,早已经把钱都支付了。自己是个男人,原本并不了解女人的这些事情。可是,自从遇见莘月,他就自然地学会了关注女人的衣服,学会了购买女人的衣服。
“好,你的朋友已经付过了。”老板微笑着,夸奖女人遇到这么好的朋友,真是幸福的事情。
“慢着,这衣服我也看上了。”老板正要把莘月看上的衣服打包的时候,店外面进来的一个女人,用命令的语气吩咐着老板。
“先来后到,大家都是懂规矩的人,你也应该懂规矩。”卫无忌看到这新来的女人,一个圆脸,桃红的面颊,也算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可是,眉头中间凝成的一道痕迹,证明了她的冷静和冷漠。
女人旁若无人地走到了老板的身边,亲自抢过了衣服,丢了一袋银子在柜台上。然后高傲地昂着头,准备走出店门。
“慢着,这是我买下的东西,谁也不能拿走。”卫无忌挡住了她的去路,这么一个蛮横不讲理的人,自己生平最讨厌这样的人。今儿还撞到了自己的手上,那就不能让她轻松过去了。
女人二话不说,拔刀就朝着卫将军的腹部刺去。她的怀里藏着一把匕首,这是她平日里偷袭对手的武器,所以她习惯性地给了对手这么一个偷袭:敢在自己的地盘上和自己叫板,这个人就是活得不耐烦了。
卫无忌一个玄步,躲开了她的匕首,反手一夺就把她的匕首打落到了地上。她气急败坏,飞起一脚踢上了卫将军的脑门。
卫将军因为莘月在场,不方便用手钳制对手的脚,顺手操起老板店子里的一把扇子,一个飞扇打到了她的膝盖上。对手双腿一软,跌倒在地。摔了一个四仰八叉。
“你,你,我要了你的狗命。”女人口里吐出了一口鲜血,努力挣扎着想要直起身。
“她怎么来了?是她,真的是她。”一边站着的莘月早已经退到了里面的试衣间,她看见了她的眼睛,还有眉宇间的那一道痕迹,那是她们小时候玩耍时候留下的伤疤。
“打狗还要看主人,这话没有听过?”莘月正准备闪现,让卫无忌跟着自己迅速离开,她不想在这里被这个熟悉的人认出来。自己能够认出她,那么她也有可能认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