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场向来是喧嚣的,正是散场的好时机。大家都在各司其职的收拾自己的东西,准备下班回家吃饭。
常欢像猫般悄悄溜到剧场角落,脸上还画着他那跑龙套的装扮。
“文哥你看看这部剧拍完,还有什么适合我的小角色吗?兄弟最近有些缺钱”他一边单手打开烟盒,抽出一只给文盛递烟,一面拿出一只给自己点上烟。
文盛挥了挥手拒绝了他的烟,抖了抖自己的皮衣挥手道“去去去,别来这套。你离我远一点,你嫂子不喜欢闻着烟味。咱兄弟两还讲究这套吗?”
他看着常欢吞云吐雾的样子,好像在吸食这愁绪又一点一滴的发泄出来。他看不得平日里乐观的兄弟为情所困,把自己搞成这样。简直不忍直视
转身,眉间微皱。好生劝道“阿常啊,不是我说你,你没有必要为了你那个小男朋友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啊”他望着常欢一脸认真,希望他能够听进一些去
可常欢却对文盛咧嘴嘿嘿一笑,摆摆手“文哥,我孤家寡人一个,没父没母的,这辈子不就为了一个爽快吗?我喜欢他,无所谓的。况且他这么年轻,他和我不是他亏了了吗?”
文盛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知道无法劝动常安只好让他赶紧打住“行了,我帮你多留意留意。你赶紧回去卸妆吧,我要回家吃饭了”
常欢人如其名,是一个天生的天乐派。只可惜他的命确实算不上好,他的父亲在他十三岁时就去世了,母亲因为没有工作养不活自己,就带着弟弟跟人跑了。只抛下他一个人在这偌大的深圳生活。
好在他的奶奶还活着,却在把他养到了十八岁后病逝了,一辈子的希望都是看他娶妻生子。好在他的父亲留给他的一套房,在深圳还算繁华的宝安区,90多平方,也够他在这地方安家了。
可惜天不遂人意,他没有办法满足他奶奶最后的遗愿,他是个天生的同性恋,从小就喜欢演戏。毕业了,奶奶也去世了。他没有办法去欺骗别的姑娘来满足奶奶的期望,同时他在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任何牵挂的人,他便放纵了自己一把,20岁便加入了演艺圈。
说实在话常欢长得不算差,但也不算很好。至少在这个娱乐圈帅哥混杂的地方里,简直不值一提。好在的是他长得还算有亲和力,人也比较有耐心,戏路很宽。在娱乐圈中人缘还算的过去,目前就是一个不算完全糊透的小糊咖,他也很心满意足了。
文盛说的他那个小男朋友是他最近新交的,常欢自称活了快25年都没有见过长得正般美艳的男子。一双多情的桃花目惹得常欢在夜店看到他的第一眼走不动路了。
恰巧那个男子也看到了他。男子看起来不大,大约也就十八九岁的模样,眼角的生涩掩盖不了他强装情场老手的模样,身材高挑纤细,还是少年人的身板。
那高挺的眉骨,清晰的下颌线。浅淡的唇色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像一只故作乖巧的小狐狸,装作兔子的样貌。一切都死死的勾着常欢的心。
他向来不是一个容易犹豫不决之人,整理了一下衣袖向吧台要了杯威士忌,拿着酒杯慢慢晃了过去。举着杯子朝那人笑“帅哥来喝一杯吗?”
常安的视线缓缓的从少年身上划过,眼神挑逗过每一处,从上到下。虽说他长得不算绝色,但在昏暗的灯光下,他那绝世的身材便发挥到了极致。他看见了少年微动的喉结,常安知道他成功了。
“加个联系方式吗?你可以叫我常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