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本篇仅作为虚构介绍或科普,并不代表现实中任何形式的法律或条规,仅展示部分章节
为彻底整肃社会风气,根除低素质与无理取闹行为,维护伯拉斯共和国绝对优良的公共秩序与公民尊严,特制定本法。本法以零容忍态度,对一切破坏社会和谐的行为施以重典
本法采用宽泛且严格的标准界定“社会滋扰行为”。凡在公共场所或公共生活中,任何违背公序良俗、干扰他人正常权益、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无论其传统上是否被视为犯罪,均适用本法
实施以下行为,一经发现或举报核实,最低处罚起点大幅提高,且无酌情从轻空间:
(1)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制造噪音扰民:罚款200美元-1000美元,并记录在案。严重者可处于1-7天拘留
(2)任何形式的插队、占座:口头警告,如行为恶劣,可立即驱离现场,罚款50-400美元,并记录在案。公共服务机构有权对其拒绝服务8个月
(3)破坏环境卫生(如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罚款100美元起,垃圾按每10克/15美元计算,情形严重者可强制参加48-96小时的环境清洁劳役或判处3日拘留
(4)禁烟场所吸烟:罚款26美元,可判处1-4日拘留
人际交往中的恶意滋扰行为,处罚升级:
(5)恶意投诉、诬告:除向被诬告者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失外,对诬告者处以索赔金额三倍的罚款,并纳入“社会失信名单”1年
(6)通讯骚扰、乱发邮件:一经查实,立即由执法部门强制暂停其通讯账号7-10日,并处100-500美元罚款
(7)轻微损害他人财物(价值200美元以下):除照价赔偿外,另处赔偿额200%的惩罚性罚款
(8)轻微伤害他人(如辱骂、推攘等):罚款1500美元,可判处6-12日拘留
设立 “社会秩序及治安扰乱罪” ,下列行为最低处以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高额罚金(1500-20000美元),且不得缓刑:
(1)聚众无理取闹、恶意攻击公共场所或公务活动
(2)对公共服务人员(医护、教师、司机、公务员等)进行任何形式的辱骂、推搡、阻碍,即视为“袭扰公职人员”,从重处罚
(3)任何形式的公开诽谤、网络暴力、造谣,造成他人经济或名誉损失、精神创伤的
(4)谎报警情、急救等,恶意占用公共应急资源
设立 “恶性滋扰罪” ,适用于蓄意、长期或手段恶劣的滋扰,处3年以上、14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不正当所得:
(1)闹事、碰瓷等,造成他人损失的
(2)长期跟踪、骚扰,影响他人及其家人正常生活的
(3)利用网络恶意开户、诽谤、造谣或组织对他人网络暴力的
(4)伪造证据并进行恶意诉讼,严重浪费司法资源的
设立“网络秩序罪”,适用于在社交平台、游戏等场合,最低处21日拘留,最高9年有期徒刑,并清除个人违法所得:
(1)利用AI工具,制造虚假信息、视频并发布:罚款500美元,造成恶劣影响者可判处4年监禁
(2)恶意刷差评、引战,对他人或组织造成损伤:罚款700美元,情节严重者可判处21日-4个月拘留
(3)游戏开挂、恶意利用漏洞:判处4个月拘留,并永久封禁游戏账号
多次触犯以上法律者,第三次行为自动升级为刑事犯罪,按“紊乱社会罪”论处
紊乱社会罪:根据情节轻重,最低可判处1年监禁,最高判处15年有期徒刑,罚款5000美元-50000美元,情节严重者可判处死刑
即时执法权:授权所有执法人员在现场对本法所列行为拥有即时裁定与执行权,可当场开具高额罚单、强制带离,并使用执法记录仪作为直接证据
授权代码:2100
社会信用联动惩戒:所有处罚均自动录入“国家社会信用系统”。受到刑事处罚者,将在就业、信贷、出行(禁止乘坐高铁、飞机经济舱等)、高消费、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方面受到全面限制,期限为刑满释放后5-15年
场所管理者连带责任:商场、餐厅、车站、网络社交平台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有责任制止发生在其管辖范围内的滋扰行为。如纵容或不作为,将面临最高可达营业额20%的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设立“危害公共安全罪”以下行为因其携带致命武器或利用交通工具,极大提升了滋扰行为的危险性,将面临比普通滋扰行为更严厉数倍的处罚,原则上不适用缓刑,并附加终身社会信用惩戒
(1)公共场所持武器(枪械、刀具、棍棒等)试图恐吓、威胁的,无论是否造成伤害,最低2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2000美元,没收武器并吊销持械证
(2)公共场所持武器(枪械、刀具、棍棒等)造成他人伤害或财产损失,刑期提升6年,罚金按物品价格或医疗费用为准,如继续无理取闹、伤害他人者,必要时可当场击毙
如未造成严重后果,可吊销持续证并纳入“永久性威胁人员”名单
(3)恶意使用非致命性武器(辣椒喷雾、胡椒枪等)未造成他人伤害,罚金3500美元,判处2年有期徒刑
如造成他人伤害,除罚金5000美元外,额外赔偿他人损失
(4)持枪抢劫、劫持人质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10000美元,最低6年以下,11年以上有期徒刑,吊销持械证并列入“永久性威胁人员”名单
如造成严重后果(间接车祸、他人伤亡等)必要时可当场击毙当事人
(5)威胁驾驶行为(路怒症、恶意别车等)
任何因愤怒、报复或其他恶意动机,实施的急刹别车、蛇形驾驶、恶意阻挡、危险超车等行为,一经证据确凿,视为“使用交通工具实施暴力威胁”
未造成事故:判处2-5年有期徒刑,吊销驾照3年,并处4000-15000美元罚款
造成事故:判处7-14年有期徒刑,永久吊销驾照,并处15000-200000美元罚款
设立“破坏公共设施罪”针对故意损毁、破坏通讯设施、电力水利设备、公共雕塑、文物古迹、公共交通工具、网络通信基础设施等一系列设施的惩罚
(1)恶意破坏公共应急设施(消防栓、AED、报警器等):罚款40000美元,判处4年以下,7年以上有期徒刑
(2)破坏、损毁公共设施(路灯、电话亭等):罚款3000美元,判处1年以下,5年以上有期徒刑
(3)无意、间接破坏公共设施:仅赔偿设施维修费的60%和当面道歉即可
(4)煽动、组织破坏公共设施:罚款50000美元,判处6-9年有期徒刑,如造成严重后果,可当场镇压或击毙
(5)向住宅、设施投掷危险品(酒瓶砖块、燃烧物、化学品等):罚款按维修费的300%为准,判处6年以下,9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法在通过经济上的重罚、人身自由的限制、社会信用的破产以及公开的耻辱感,多维度构建不可逾越的行为红线,以雷霆手段彻底扭转社会风气,确保伯拉斯共和国成为一个高度文明、秩序井然、令行禁止的模范国家
“嘿,听说了吗?政府居然说要重新定法了!他们终于做了件好事!呃……虽然没啥人遵守就是了”——某不知名伯恩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