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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大暑(中)

展装江湖

参赛的四人通过翻牌方式决定座次方位和庄家后,掷骰子决定拿牌方位和墩位,庄家拿十四张麻将,其他三人按顺序拿到十三张麻将,随即翻开牌桌上紧接着的那张麻将,按照数字或风的循环顺序确定此次比赛的“皮子”和“赖子”,所谓“前皮后赖”,即以翻开的那张麻将为基准,该麻将以及其前面一个数字或风为“皮子”,后面一个数字或风为“赖子”。比如翻出“七万”,则“六万”和“七万”为“皮子”,“八万”为“赖子”;在比如翻出“东风”,则“白板”和“东风”为“皮子”,“南风”为“赖子”。这样,一幅麻将就有十一张“皮子”和四张“赖子”。

  “口口翻”是指汉州麻将比赛中吃牌、碰牌、杠牌都计算在筹码输赢的番数中。汉州麻将采用积分制即“番”数,一次比赛中,某人要胡牌,必须满足“他自己下牌的番数与其他三人中的任意一人下牌的番数之和最小为六‘番’”的基本条件,六番输赢一张筹码,七番输赢两张筹码,八番输赢三张筹码,九番输赢六张筹码,十番输赢十张筹码,三家都达到十番即“金鼎”输赢十五张筹码。当然也有一种三家都是六番的情况出现,此局为“小金转”,即获取的筹码数量以掷骰子的点数为准。

  “金鼎”和“阳光”是指每次比赛结束后筹码输赢数量的“天花板”和“地板”,即筹码数量的上限与下限。如果三人都计算为十番即为“金鼎”,筹码输赢就达到一个上限值即十五张筹码。某人不吃、不碰、不杠,即“不开口”,其本人不能胡牌,而别人胡牌,他就是“阳光”,他输出的筹码要在原基础上再翻一倍;如果某人胡牌,其他三家都“不开口”,称为“三阳”,三人输出的筹码要在原基础上再翻两倍。

  “番”数计算也有讲究。吃牌、碰牌、“皮子”杠、四张相同麻将亮牌开杠即明杠、当庄家,都算作“一番”;“赖子”杠、四张相同麻将不亮牌开杠即暗杠,都算作“两番”。胡牌时牌面上有“赖子”即为“软胡”,不额外计算“番”;胡牌时牌面上没有“赖子”即为“硬胡”,额外计算“一番”。“放铳”即打出去的麻将被别人胡了,则此人的输出番数增加一番;摸牌胡了,则此人的胡牌番数增加一番。

  普通有吃、有碰的胡牌称为小胡,胡牌时牌面上最多只能有一个“赖子”;大胡则可以有多个“赖子”。如果是“碰碰胡”、“清一色”、“将一色”、小胡“杠上开”等大胡,则在胡牌基础上增加“三番”,大胡“杠上开”则在胡牌基础上增加“四番”。

  如果是“清一色”、“将一色”的包胡或者陪包者、“风一色”、“海底捞”,直接判定为“金鼎”,“全求人”是指胡牌者吃、碰、胡的麻将,都是由其他三人打出,而最后“放铳”二、五、八将牌者包胡,出三家“金鼎”的筹码;“抢杠”是指某人碰牌后,过一圈以上,再拿第四张牌开杠,而正好有人开口后胡这张牌,被“抢杠”者一人出三家“金鼎”的筹码。“包”是指某人在做“清一色”、“将一色”等大胡时,此人吃或碰的第三张是谁打出的,则某人胡牌后,就由打出第三张者一人出三家的筹码之和,另外两家不出筹码;一人包胡后,另外两家应该“下雨”即打相同花色牌或二、五、八将牌而没有打,视为“陪包”,如果这家胡牌,陪包者和包胡者皆出相同的筹码,“下雨”者不出筹码。

  “七皮十杠”是指当某个人在某次比赛中拿到“皮子”或者四张相同麻将,或者“赖子”,并且在某人胡牌前能够亮出来即“杠”,四张相同麻将暗杠与“赖子”杠都算两“杠”,如果“皮子”总数达到了七个及以上,或者达到了十“杠”,则可以提前获得“金鼎”的筹码,“皮子”数量在七个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皮子”则多获得十个筹码;如果同时满足两个标准,则可以提前获得两个“金鼎”的筹码;如果某个人在“七皮十杠”的基础上,拥有四个“赖子”并胡牌,则其他三人支付的筹码为其整体筹码的两倍。

  “原赖翻番”是指本次翻出的麻将如果和上次翻出的麻将一样,就界定为“原赖”;或者本次翻出的麻将是七张“风”中的某一张,也是“原赖”;亦或此次掷骰子时两粒骰子为一样的点数,也被判定为“原赖”;再或翻出的麻将为数字二、五、八,也属于“原赖”范畴。“原赖”数量用特别的卡片统计,并累计到下一次比赛继续使用,直到用完为止。而有“原赖”的这次比赛,输赢的筹码都要在原计算结果基础上再翻一番。

  如果一个人胡牌,但番数没有达到最基本的六番,或者小胡但手上有两个及以上赖子,或者小胡没有二、五、八将牌一对,或者牌面根本就不是胡牌;或者出现多牌、少牌的现象,都视为“炸胡”,他要立即输给三家“金鼎”的筹码;而且还要把牌扶起来,继续比赛,直到另外三人中有一人胡牌。

  最后是比赛时长。

  每桌比赛人员为四人,打两个“峰”即八圈,中途不得更换人员。

  如果积分相同需要加时赛,额外增加一次或多次比赛,分出胜负即停止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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