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拍掉我的手,凶道:“不许动!”
我讪讪缩回手,很熊包地以“肚子饿了”为借口逃离了这个是非之地。
接下来的下午时光就很惬意了。
我想象我是一个悠闲洒脱的摄影大师,抱着我的单反满大街跑:我拍天边宏伟壮丽的火烧云,也拍公园长椅上慵懒打盹的流浪猫,我拍下超大号草莓圣代,然后坐在秋千上解决了它……
实在是太惬意了,以至于傍晚下了公交车后我才想起来——温尔文还在图书馆。
路盲是什么概念?方向感极差,白天出门不出百步就晕头转向,更何况是标志性建筑物不明显的夜晚!
要是让我妈知道我把一个活生生的人给弄丢了,非扒了我的皮不可。
望着越来越深的夜色,我顿时欲哭无泪。
正当我一筹莫展,在站台上来回徘徊琢磨着是要折回图书馆还是回家负荆请罪时,远远地,我看见温尔文和一个穿着白裙的女孩说笑着走过来。
那姑娘可真好看,长发飘飘,笑意盈盈,跟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似的。
他们走到路口时互相告别,我连忙跑上前去。
温尔文脸上带着未褪尽的笑容,看起来心情相当不错。
“你怎么回来的?那个女生是谁啊?”
他看见我,随即板起脸孔:“关你什么事?我告诉你你把我一个人丢在图书馆这事儿,没完!”
我理亏地摸摸鼻子,没回嘴。
义正辞严地说“没完”的那个人,不出三天便登门求和。因为,他谈恋爱了。
对象是一位就读于艺校,名叫安然的姑娘。
“程菁菁,明天就是安然生日了,都说女生比较懂女生,你陪我去买礼物行吗?”眼前的家伙一大早敲开我家的门,此时正不乏羞涩地祈求我。
哦,对了,安然就是那天晚上送路盲温尔文回家的那位小仙女。
还没等我高贵冷艳地甩出“没空”两个字,他就仿佛预料到了般冲屋里大喊:“阿姨!今天菁菁要和我去图书馆查资料!”
图、图你妹啊!
迫于老妈的淫威,我只得满脸黑线地和温尔文走进了一家蒂芙尼首饰专卖店。
件件设计精美的首饰如同艺术品般盛放在透明的玻璃柜台里,它们与晶莹的柜面相折射,散发出炫目的光芒,令整间店面都亮堂了不少。
“看吧,你喜欢哪个?”温尔文用送北京二环一套房的口吻轻飘飘开口。
我白眼一翻,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送给我的礼物。
果然,刚进门就眼睛跟奥特曼似的毫不吝啬把光射在长手长脚外形出众仿佛跟周围的人有次元壁的温尔文身上的柜姐眼巴巴地跟着:“有很多好看的款式呢,您和您女朋友可以吗慢慢看。”
——哟,真把我当丫女朋友了。
接下来我就跟个受气包似的跟在他俩后头,除了第一句表示了我的存在外这个色迷心窍的柜姐就再没看过我一眼,一个嘴里噼里啪啦一个频频点头,好嘛我直接隐身了。
温尔文突然一个转身把我拽过去,恶狠狠地低声说:“你快选,我不想听她逼逼叨叨了。”说完又对柜姐笑得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