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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3

BTS:白日梦Daydream

感性告诉我应该留下来照顾这个伤病员,就如老医的心里话。

可惜……宋阙从来不擅长做烂好人。

哪怕这个人伤痕累累。

哪怕他是朴智旻。

没有什么桥梁枢纽联系的关系,我想为他买好药和处理药水已经算得上仁至义尽了。

夜已深。

我只身离去。

铁门发出难忍的声音。

宋阙

果然。

有人的动静。

这么晚还不睡啊,特地等我回来?真是谢谢你了,崔锦棉。

崔锦棉哟,小缺姐姐回来了啊?

崔锦棉这个时间……呀,已经这么晚了呢。

崔锦棉姐姐又去做什么事啦?

我本想直接忽略她走过楼梯。

崔锦棉搬砖开夜车……?不会是去……偷男人了吧?

宋阙怎么,小绵需要我帮你偷到金家少爷?

被撞破秘密的崔锦棉羞愤难当,抓起椅子上的硬靠枕向我扔来。

可惜她的准头和她本人一样不入正轨。

我轻松躲过,小跑上楼梯。

崔锦棉宋阙!

崔锦棉的秘密?不就是巴结金二小姐,为了接近谁自是不用说。

金泰亨。

有了些自认高光的事就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攀高枝说的像交了什么知心朋友般骄傲,崔锦棉也不过是人家富家小姐闲暇的施舍对象罢了。

挺不聪明的。

金泰亨?据我所知,他和他妹妹关系应该不怎么样吧。

不知道崔锦棉真面目被撕开之前,是不是真的见的到他一根头发。

我倒是没有料到,先见到金泰亨的人会是我。

这话也不对,在一个学校怎么会没有见过他,不过这次……

是真的,目光交错的见到。

(周一)

秋风瑟瑟地剃着摇摆不耐的残树,嘶哑的求饶在低云的映衬下毫无意义。

细碎的光影揭露着这条街道的隐晦不堪。

刚刚放学,我悠悠地走在水泥上,却脚步不自觉地加快,最后在熟悉的灰瓦店门前停下。

宋阙“婆婆,一杯豆浆。”

校服和店内各色衣样的人对比地刺目,偶尔有目光打过来,让人浑身不适。

“这边两杯好了喽。”

拿过纸杯,我干脆地放到嘴边咽下去。

怎么……是冰的……?

这才发现向下的视野里除了我手中的一杯,还有一个纸杯,液体上泛着热气。

我当即反应过来,是拿错了。

习惯冰凉的触感,我没察觉到生出水珠的纸杯低冷的温度。

眼底那只手骨节分明。

宋阙“不好意思,我喝掉了……”

秋气逼人的日子,怎么和我一样的喜欢冰豆浆。

因此我当然理解让一个偏好冰霜的人选择热流的冒犯。

于是我匆忙转身,

宋阙“要不我给你再买……”

那人同时转过脚尖,我瞥见那是一双与周身格格不入的皮鞋。

金泰亨“不用。”

大提琴的曲谱涌入脑海。

唯一一个能够匹配如此特别的声音的人,名字是金泰亨。

怎么可能呢?金泰亨那种少爷环境的人,怎么会在这里呢?

然而事实就是,

我们用最离奇古怪的方式在最不应该见到彼此的地方,

遇见了。

烟城中学,高三六班,金泰亨。

商行大势,金家长子,金泰亨。

金泰亨这三个字放在烟中的名气,丝毫不逊色于金家在烟城的声势。

他少年接受几项家业,在同龄人忙着上学读书,题海沉浮的时候,先一步开拓了自己的路途。

他忙碌在名利场,校园里难见他的身影。

他不用考试,因为纸张上空洞的数字和他的商机比较下根本一文不值。

上帝给了他不可比拟的绝世容颜,给了他遥不可及的显赫家世,给了他望尘莫及的商业头脑。

他灿若瀚星,无人不想摘,又无人能摘。

白炽灯下他停在空中的手纹丝不动。

我下意识伸手去接那个纸杯。

瞬间的灼烧感刺激指腹,条件反射下我蜷缩回手指。

而他也在那一刻松手。

奶黄色的液体于空中自由落体。

却没有一颗液滴自愿玷污沾染金泰亨的裤脚。

我只感到脚背上难耐的滚烫,好不容易保持整洁的修补数次的运动鞋,淋了个遍。

你看,有的人就是受上帝偏爱。

金泰亨安静地站在我面前,一身笔挺西装,在狼狈的我面前。

头都没有低下来,不过是墨色的瞳孔微微倾斜。

在这个街区,明明同样的惹眼不是吗?

一个是泥滩上挣扎着脱离污垢,一个是不小心驻足俯瞰整片淤地。

什么叫云泥之别。

我和金泰亨,甚至不能说云泥之别。

与他产生交集,多少人像崔锦棉一样日思夜想却没有天赐良机,世界之神这时候却非要成全这段他自认为佳话的故事。

对金泰亨,我避之不及。

不想他冰冷的目光投影出我的影子,不想他整齐的西装遮住我的灯光,不想他凉薄的手指触碰到我的敏感。

不曾想,不敢想。

黑暗里生活惯了的人,哪怕一隙清光都会被惊吓。

我最大的奉行准则就是安分守己、安稳度过高中、不要惹受不起的人。

金泰亨是大忌。

油腻的空气在我看清他的脸的那一刹那就冻结,身体机能自觉地替我做好全身防备。

十几年摸爬滚打,如同非条件反射一样的对这种人的天生戒备。

这种善于成为提线木偶的操控者的人。

此刻金泰亨背对着灯,面前没有一束光能照亮他据说被神明吻过的完美脸庞。

右手距离纸杯5cm的时候他就发觉异常的热流,正逢左边有微风提示他身边的人存在,余光里不经意地看清了她对着光的半张脸,以及她微张的唇贴上杯沿。

聪明如金泰亨,怎会不知她手中才是自己的那杯。

街道里悄悄惦着脚尖的晚风流动,少女长长的散发留恋惹人的气流,在脸颊上不听话地舞动,划过她起雾的眉眼。

金泰亨很反常,他居然静止了这么久来看一个根本不认识的人。

最后革质的硬鞋底踩出低响,他伸出手也开了口,眼里有熟悉又陌生的校服。

他拒绝了那人的好意,不过一杯豆浆而已。

出挑的成熟稳重让他善于洞察人心,他将少女脸上变幻莫测的神色合为复杂两个字。

从前他走在学校的路上,只会在白衬衫上看到激动兴奋喜悦和羞怯。

久而久之他的目光不会再象征礼貌地分给那一张张陌生的脸,他的脚步不会有一点放缓,发丝也不会停顿。

金泰亨再清楚不过自己在每年这一天的异常,索性没有收敛,完全封锁理智那条神经。

金泰亨“这杯没喝。”

手心被打开,金泰亨用热豆浆换走了我手中表面湿漉漉泛冷气的那杯。

温热而不刺激。

他的手倒是和原先那杯一样的温度。

金泰亨“喝热的。”

金泰亨的眼神没有一丝变化,甚至不曾为我厄运的脚悲哀,但确实如传闻般敏锐。

少女毫无察觉地接过冰冷的那杯,说明这是她的偏好,她很习惯;可她今天却选择了另一个,那么原因只能是身体情况特殊。

宋阙“不了。”

宋阙“我要走了。”

先后尴尬凝固的氛围还是要我孤军打破,谁叫这样的破局只有逃兵有活的可能性。

我不是将军也不想被将军,“三十六计,走为上计”终究是有道理的。

被扔在原地的金泰亨如她所料的没有停留。

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驻足?这是什么傻事。

一见钟情这样虚假的东西对金泰亨的黑眸不适用,他只是鲜少的因为人道主义而站住。

来时突兀诡异,去时悄无声息。

饭桌上闲谈的老汉瞥一眼门口也不觉异样。

树桠又开始刮痧了。

黑色公务车内的气流隔绝外界,暗得和那人懒散睁开的瞳孔一般。

太阳穴突突纠缠的神经恢复后,金泰亨浅靠在后座,隐隐烦躁。

金泰亨(闭眼)“回去。”

今天,是他生母的忌日。

-仿佛一切回轨,然而轮轴偏动。

-所有人都说金泰亨天性孤僻,多鲜艳明媚的花都不入他眼,不略他心。

-确实没说错,过往十几年未曾见到让他留步驻足的花。

-以后也不会有了。

-在不可预测又确定清晰的以后,

-留住他的不是花,

-是一团不可控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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