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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颖案(四)

底线:青梅竹马

下午检察院检察一处办公室内

姜文静和严律外出调查回来了

许枳

你们俩吃饭了吗?

许枳
姜文静
姜文静

我们俩在外面吃过了,怎么办公室就你一个人 潘晓离呢?

许枳

他出去拿东西去了,你们那边怎么样?有什么新收获吗?

许枳
严律
严律

我们去找了唐啸云的大学同学,他说在大学期间,唐啸云和他的母亲每天晚上都通话,而且还是一两个小时。之后我和文静又去了唐啸云任职的公司,发现他因为性骚扰早就被公司辞退了

姜文静
姜文静

他一直都在骗她的母亲。这一点我可以理解,毕竟他母亲对他的期望很高。

潘晓离拿着东西从外面走了进来

潘晓离
潘晓离

不好了,不好了。师父和孟处杠上了,两个人都嚷起来了

许枳

检察九部的孟处,是因为钟颖的案子吗?

许枳
潘晓离
潘晓离

是,咱们的师父主张对钟颖相对不起诉

严律
严律

孟处不同意吗?

潘晓离
潘晓离

何止是孟处不同意,赵检都组织开会了。还说过去让我们挨个发表意见,说顺便考察一下咱们年轻人的业务水平

姜文静
姜文静

这个案子,本身争议就很大,确实有必要研讨一下

许枳

那咱们赶紧过去吧

许枳
潘晓离
潘晓离

你们先过去,我去找一下俞处和韩璐

会议室内

赵检:尹川,虽然这个案子不是你们检察一部的,但是作为监委会委员,你也应该负责任的发表意见

尹川
尹川

我可以对我的每一句话负责

赵检:你用这么一个有争议的理论来处理这么敏感的一个案子,你想过后果吗?

尹川
尹川

我正是因为考虑过这个案子的敏感性以及它可能出现的任何后果,我才会提出这样的意见

赵检:你那是被舆论绑架,不是充分考虑。今天我们开这个研讨会,一是讨论钟颖这个案子。二呢,我刚来咱们院,主管几个部门,很多人我还都不认识,借这个形式和大家认识一下,希望大家畅所欲言,尤其是年轻人,展现你们业务水平的机会来了

潘晓离
潘晓离

师父

尹川
尹川

那你先来吧,赵检,这是我的助手,检察一部的潘晓离

潘晓离
潘晓离

那我就先说了,尽管案中母亲钟颖的行为有不得已之处,但她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她有义务去保护孩子的生命安全,当时也是有能力去救自己的孩子,所以她松开自己儿子手的行为,应该是构成了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虽然孩子没有死,但其受伤的程度不低于重伤。这么看来她的杀人行为。并不是没有造成伤害,这是当时逮捕她的理由。基于以上的理由我认为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她,只不过量刑情节上可认定她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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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评

孟处的解释给了我一些启发。尽管我一开始觉得钟颖这么做有些不应该,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她并没有触犯法律。毕竟,她没有义务去救雇主的儿子。我觉得,这段剧情能够引起不少人的讨论,也让我对法律的边界有了一些新的认识。不仅如此,这种对未成年子女保护的区分,也让我深刻体会到作为父母的责任之重。期待后续剧情能够更深入探讨这个话题,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思考和共鸣。

尹川
尹川

钟颖当时手里抱着雇主的孩子。在那么湍急的江中,你让她怎么对自己的孩子进行施救,难道是松开手让别人的孩子沉入水中?

孟处:尽管真的是难以接受,但钟颖真的是可以这么做,因为保护未成年子女是她的法律义务

严律
严律

她这样不就成了故意杀人了吗?

孟处:从法律上来讲,钟颖没有义务救雇主的儿子,因为雇主的儿子是自己不小心失足跌入到江里,而且那个时候就不是钟颖的工作时间,现在是嫌疑人放开了雇主的儿子,她并不触犯法律,但是换成自己的孩子就不行了,因为对自己未成年子女的保护是部分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我们之前逮捕钟颖,这就是主要理由,现在我们主张起诉她,这也是主要理由。至于孩子没有死亡,这是量刑情节的问题,不影响定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