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几天……
“怎么搞的?!我怎么被悬赏了?!?”
我意外发现了自己的海贼王悬赏令,这是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
上面是我的照片,名字是「浪人·天十龙之介」。悬赏:1亿。我这悬赏不是非常高,但也起到威慑力。
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被悬赏的,也不知道是谁将我给悬赏的。
但我回想了一下,意识到了什么。难道,那时候,我大意没注意到吗?
“难道……?”
之前我就遇到了草帽一伙等著名海贼团,而且还暂时性跟他们合作,帮助他们做了一些事。可能就在这时候,有记者拍到了我的照片,并交给了海军。
这里有什么误解,我就是跟路飞他们这帮海贼合作一下,结果就变成这样的了?或许,海贼王世界的海贼定义都点严格。
我将自己的悬赏令撕成碎片,然后就扔了。
“现在可倒好,我被定义为「海贼」了!但我根本就不是什么海贼!我就是一位浪人罢了!”
“但他们说什么都听不进去。那么,只能这样了。”
我启动了B计划:
我找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躲了起来,脱下自己的和服迅速换上自己的现代标志衣服,并且拿下来头上的发髻梳回自己黑色凌乱的样子。
我将自己的武士刀收回放回到自己的灵魂空间里。
“可以了。”
我切换了自己是形象风格,时期看上去是另一个人。事实上,我还是我自己,但不得不打扮了一下来伪装自己。
“那么,还是尽量谨慎一点。要是被发现,那么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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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继续乘坐我的小木船,在海上慢慢自由航行。
遇见什么麻烦,我都立即出手帮助,一般都是空手完成的,因为我要尽量避免拿出我的真本事。做好了,也就赶紧乘船跑,因为谁知道我这个状态是否会不会拍下照片继续被悬赏。
我跟白胡子,香克斯,路飞等各位海贼团相处得很好,一般都是拜访一下,聊聊天喝喝酒之类的。另一方面,我跟一些海军也相处得差不多,还是非常友善的。
我学过各种武术,精通一切武术和功夫,因此哪怕是空手我照样也是非常能打。我都是自己赤手空拳就打败敌人的,很少情况根本就不需要什么武器。
我倒是在路上的时候看到一些尚未被吃的恶魔果实,但我也没拿;我直接扔进海里了,希望没有人能得到它们。我呢,也不需要什么恶魔果实,因为我还要游泳呢。
我为自己造了一个便携式工作台,这样一来我就可以随时打造了。不用的时候,就折叠起来,背在身上当时背包箱子;用呢,则摁下装置,然后就可以了。
我一般永工作台进行我的武器装备的升级、维护或者进行道具工作,打造一些小东西拿来用。做得多了,还可以跟其他人进行贸易合作,卖出去一些赚点钱来生存,好方便买点东西。
我还是感到很轻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