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小贱就站在那儿,他的嘴角微微扬起,挑着眉,露出了一丝似笑非笑的神色来。那样的神色,那嘴角玩味的笑,都似乎在告诉我,他能对其貌不扬的我说出这样的话来,对我来说是多么大的荣幸。
看到那样的神色,那玩味的笑,我不由的敲了敲自己的脑袋,蓝影啊蓝影,你怎么了?对眼前的这个人你一点都不了解,你怎么能因为一张好看的皮相,而催生出对他的别样的情感来呢?
难道你不明白自己的处境吗?还是你也仅仅只是一个普通的花痴女呢?如果是这样,你不是明摆着让小贱这个外表帅气,内心浪荡轻浮的人瞧扁吗?
想到这些,我瞪了他一眼,然后狠狠的朝地上“呸”了一口,不再理他。
太阳早已西斜,时间已经是下午四、五点钟了,我这一睡,竟然就睡了七、八个小时。
卷毛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两只野鸡,我们裹了泥巴,把它埋进土里,上面再点上一堆火烤,等到时间差不多了,摔烂外面的泥,一股鲜香的味道,顿时扑面而来。
闻着这股味道,我胃口大开,饱饱的吃了一顿,这恐怕是我这两天里吃的唯一的一顿好饭了。
吃饱喝足之后,我们继续找路。卷毛说丛林的夜晚并不安全,尤其是在这种原始森林之中,难保不会有狼、虫、虎、豹之类的猛兽,我们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找一个比较安全的所在落脚,小贱对卷毛的这个意见也很是赞同。
在这丛林之中,如果说我们三个谁的生存能力最强,恐怕就数盗墓贼出身的卷毛了。其次是小贱,他身手不错,人又机灵。
最差的就是我了,我现在真真切切地明白,在这丛林之中生存,女人真的是天生的弱者。
而现在就数我的体能最差,对丛林中的一些生存技能还一窍不通,老是拖后腿,照我们并不太熟识的关系来说,他们现在都没有把我扔掉,说实话,我真的是相当感激的。
只是我不明白,这样的一个在丛林之中,不管是从体力还是生存技能,都处于绝对劣势的我,毛毛为什么一定要带着呢?难道真如小贱所说,我有我的利用价值,那么我的价值是什么呢?
我们一直没能追踪到毛毛他们的影子,除了眼镜外,其余的人似乎消失了,只留下了些许痕迹让我们寻找,现在就连眼镜也消失不见了。
忽然在前面带路的卷毛又像豹子一样蹿了出去,每当他做这个动作的时候,必然是有所发现,我不由的朝他的方向看过去。
“别看,”小贱忽然伸出手来捂住了我的眼。
可是晚了,我看到在前面的不远处倒着一个我不知道是否还能称之为人的人。
因为,他的半个身子已经没有了,上半身也被什么东西啃的残缺不全。旁边还散落着一个装备包,看那人身上残缺的布料和装备包,显然是我们的人。
我拉开了小贱捂住我的眼的手走了过去,卷毛正在收拾那个装备包,听到脚步声,头也没回的说:“是……是刀疤脸。”
果然,我看过去,发现那还剩下半张的脸上有一道长长的刀疤。我想到这个人,我们初次见面时他略显僵硬的笑,不由的心中一阵酸涩,虽然他并不算一个好人,可也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以一种凄惨的,死无全尸的方式,说没就没了。
生命真的是太脆弱了,我的心中不由的一阵颤抖。
小贱走过来扶住了我的肩,说:“别看了,快走吧,那东西可能没走远。”
“来……来不及了。”卷毛说,说完他回过头来朝小贱打了个眼色。
我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两个人已经一左一右把我架了起来,我立刻脚不沾地的被他们带着,飘了出去。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了狼嚎声,令人毛骨悚然。
在我有限的认知里,狼这种动物是比较喜欢寒冷的,它们绝大部分都是生活在北方地区,而北方地区又以内蒙古、东北、新疆等温度比较低的地区,狼的数量最多,活动也最为猖獗。
而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在贵州这种比较温暖的南方地区,也会有狼出没。
今天,我们是走了什么狗屎运,竟然会碰到狼这种残忍的食肉动物。
万幸的是,后面的狼并没有追上来,我松了口气,心想它们大概是吃饱了,对我们三个没什么肉的人不感兴趣。
可是还没等我的高兴劲过去,视野中便出现了一群狼,想退回去,后面的狼正在不远处虎视眈眈,我们竟然被包围了。
早就听说狼善于狩猎,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今天算是见识到了,可它们的聪明意味着的却是我们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