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简单给阿狰洗漱过后,予笙给阿狰穿了一身白色的衣裳。
今天,她要带着阿狰去面见文帝。
霍家被灭门这件事,她必须要在皇帝面前讨回公道。
至于凌益,也别想有什么好果子吃。
“阿狰,姑母暂且还不能向世人宣告你就是霍无伤。”她微微有些歉意,现在还不到处理凌益的时候,但可以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予笙的手心中攥着一只蛊虫,这是段婆去世之前给予笙妈妈的蛊母。
有它在,只需要一天,就可以获得世间最毒的蛊虫。
面对无法恢复姓名这件事,阿狰并不在意。
于他而言,只要能杀掉凌益,为霍氏报仇,暂且的卧薪尝胆又算得了什么。
“没事的姑母,阿狰已经很满意了。”小孩拿了块手帕,细细的为予笙擦拭着额头并不存在的汗珠。“况且,我就算是恢复了霍姓,阿狰也想叫不疑。”
“因为,阿狰也想替不疑弟弟活着。”
稚子无辜,予笙听阿狰这么说,也记起来惨死在凌益手下的凌不疑。
随即,她念了一段往生咒,希望阎罗看在她的面子上,让凌不疑下辈子托生到一户好人家。
不求大富大贵,但求一生顺遂,无病无灾。
“阿狰真懂事。”
饭桌上,予笙给阿狰盛了一碗粟米,这个时代,粟米饭是主食。
今天老王去东市遇到了山民前来卖野猪肉,老王想着小姐跟小少主这么多天只吃粟米饭,有些心疼,去街上卖艺了一番,得了些银子后,去跟山民买了一斤野猪肉。
拿回家后,予笙用菏叶包裹着野猪肉,撒上一层粗盐后,放在火上做成了炙猪肉。
炙猪肉做好后,予笙分了一半给老王,剩下的用刀切片,放在了盘子中,准备让阿狰补补身子。
短短几日,阿狰尝尽了家破人亡的滋味,肉眼可见的瘦了很多。原本胖嘟嘟的小脸已经没了二两肉,这可把予笙心疼坏了。
“阿狰,尝尝我做的炙猪肉。”予笙用公筷给阿狰夹了块炙猪肉,放在小孩吃粟米的碗中,想让他就着粟米饭一同吃下去。
予笙希冀的看着小孩,想要知道阿狰喜欢不喜欢她做的炙猪肉。
这也是她第一次做炙猪肉,以往在现代的时候,家里是二哥在做饭。
不过在二哥结婚后,她只能回家吃爸爸做的饭。
她爸爸只能说是某一方面的天才,却是做饭的蠢材,每次做饭都会成功的让厨房响起。
这也让予笙每次未吃完饭,就被前来的警察带到局子里一同接受调查,随便再签个保证书。
好在,她并没有遗传到她爹厨房杀手的基因,这一点让予笙双手合十,感谢三清祖师。
阿狰非常给面子,浅尝了一块炙猪肉后,神采飞扬的夸赞起了予笙。“姑母做的炙猪肉好好吃,是阿狰吃过最好吃的肉。”
说罢,他拿起筷子又夹了几块,不过却是放在了予笙的盘中。
这一幕,成功的让予笙红了眼眶。
“姑母,怎么哭了?阿狰给姑母夹的炙猪肉,您也尝尝,很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