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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凌柒

眷柒

我是凌柒

我从小就不大喜欢我的名字,没有为什么,就是不喜欢。要是非得我说一个理由,可能是因为我的名字反过来谐音“欺凌”。

十六岁那年,我受到了校园欺凌,班里的一些女生以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施暴我。

我已经记不清她们是什么时候又是因为什么而施暴的了。只记得,我曾向很多人求助过的,只是没有一个人回应了我的求助罢了。

我没有任何立场去责怪任何人,谁都怕殃及池鱼,谁会为了一个没人撑腰、无关紧要的人去得罪一群人呢,他们没有落井下石对我来说已经很好了。

在最开始的时候,我反抗过、挣扎过甚至威胁过她们。可我越是如此,她们越是变着花样折磨我。慢慢地,我不再反抗,但她们并没有放过我,而是越来越得寸进尺,似乎是想看我这个“宠物”张牙舞爪的样子。

那长达五个月的欺凌,似乎是我这辈子经历过最恶心、最黑暗的日子。

后来,有人站了出来,像一道光照在了我身上。可惜的是,这道光只是经过我的时候短暂的停留了下来,并不属于我。

他叫陈眷,我知道他,很好的一个人。他似乎是实在看不下去了,开始罩着我。

一开始我并不知道为什么那群女生突然收敛起来,渐渐地,竟然没再动我。

后来一次放学,我因为值日,比旁人慢了好一段时间。回家的路上,路过一条小巷子,突然听见陈眷的声音,和他平时嬉皮笑脸的声音不同,他的声音很平静,但是说出来的话却让人不寒而栗,“敢动凌柒一个试试,你们刚刚的话我都录下来了,你们敢动她,小心警察找你们。”

听到这句话我愣了一会儿,自父母去世,没人会关心我了。陈眷是第一个。但是我一直都很清楚,凌柒不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不会有人无缘无故对你好的。我往另一个方向走去,绕路回了家。

自那天后,陈眷对我的好越来越明显,起初还只是问问题之类的,后来他每天给我带早餐,我拒绝过,说无功不受禄。他嬉皮笑脸的冲我说,那你帮我补课呗。可实际上,我除了语文好些,其他的早就没心力学了,但看着陈眷的笑脸,我说不出第二次拒绝的话。

此后,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好,因为陈眷的存在,我的成绩也慢慢地回到了原来的分数。后来,年级里逐渐传出了我和陈眷的谣言。

我突然才发现,陈眷对我真的很好,可是,我从来都不是讨人喜欢的孩子。后来,有人去问陈眷得到的答案无不是,你们猜呗。

一次我给他补课的时候,我偶然想起这件事,问起这件事。他冲我笑了笑,说让我好好考试,考完试再说。我忘了我当时的回答,只记得当时的心跳很快。

期末考试考完后,大家都急着收拾东西回家,我不这么想,我家里空荡荡的,说是家,对我而言只是一个可以为我遮风挡雨的住所罢了。我往学校天台走去,我现在想吹吹风。

在楼梯转角处听见了个熟悉的声音,还有其他的声音,应该是陈眷和他的朋友。本来秉着不偷听他人讲话,我打算转身就走,可是我听到了自己的名字,腿脚不听使唤停了下来。他们说了一会儿就从另一侧楼梯下去了,没有发现我。

明明身处盛夏,我却如临寒冬,全身发冷。

“怎么?看上了凌柒啊?”

“没。”

“啧啧,不喜欢人家帮人家啊?”

“我看不惯罩着她而已,这就成了喜欢?”

“无情狠心的眷哥,你不喜欢她,罩着她干嘛,以后你要不再罩着她,袁欢她们欺负的她更狠。”

“我走了,收拾东西去,回家玩了。”

“啧啧,要是被她听到你这不在乎的语气,恐怕要伤心死了。”

“我走了,你走不走?”

“肯定走啊,不开你玩笑了,回去玩咯。”

………

我脑子里不断回应着陈眷的话,其实很正常的不是吗,我又一遍的告诉自己,凌柒从来都不是讨人喜欢的孩子。

他们走后好久我才回过神来。

我回到宿舍的时候,其他人已经收拾完东西走了,我把东西收拾好,自己找人弄回了公寓里。

其实我知道,没人对我好很正常的,因为凌柒从来都不讨人喜欢。可是陈眷不同,因为他是除了父母以外第一个对我好的人。因为是他主动靠近我的,所以我会忘了自己从来都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孩子。

暑假刚开始没多少天,我就收到了很多ex的短信,是谁干的,我大概猜到了。

我从手机里把卡拿出来折了,去置办了张新卡。我把公寓里的东西收拾好,打算把公寓转手卖出去,多少钱都没事。

我把不必要的东西都扔了,有些重要的我交给了外婆她们。

我现在的状态并不好,失眠、烦躁、有qs念头,我想去看看海,我这辈子还没去过海边,我想去。

我去看了海,很漂亮,和我想的一样。可是我的状态并没有好转。

后来的一天,我在无人的地方,向大海走去,我去看了海,没有回家。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的,假如我不曾见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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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最后的一句话引用改编自美国女诗人艾米莉·狄金森《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HadInotseentheSun)》的名句,原文:HadInotseenthesun.Icouldhavebornetheshade.ButLightanewerWilderness.MyWildernesshasmade.译文: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成为更新的荒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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