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记起来了。
刚上大学的那一会,她总是吃不惯学校的早餐,加上贪睡就养成了不吃早饭的习惯。
边伯贤知道了,就会早早爬起来,去学校附近的早餐街买这家的皮蛋瘦肉粥。
只不过后来那几年,边伯贤离开了南大也离开了易之欢,她渐渐也吃惯了南大的早餐。

你们的菜来咯——
大妈把早餐一样样摆在餐桌上。
皮蛋瘦肉粥色泽鲜艳,浓稠也恰到好处,随着顺时针的搅拌,缓缓上升的热气也慢慢散去,抿上一口,暖意一直到了心里,最普通清淡的粥,也别有风味。

还是以前的味道,没变过

尝尝这个,我记得你以前喜欢吃这个
他白净的手握着筷子,把煎包放入易之欢的碟子里。
煎包的表面金黄,一口咬下去,汁水饱满,鲜虾馅的带有满满的鲜香,也不油腻。
边伯贤的眼眸里闪着希翼的光芒。

好吃,特别好吃
边伯贤这才松下口气,又不停的往易之欢的碟子里夹菜。
这顿饭在易之欢吃不下而结束了。
随着店内“支付宝到账20元”,边伯贤握着易之欢的手,和店内大妈告别。

现在呢,想去哪里?

去南大吧,好久没回去了
易之欢揶揄的笑着,阳光照在头顶,衬的一切岁月静好,微风拂过,吹过了易之欢的裙摆。
走进校门,成群结队的学生们讨论着最日常的话题,虽然已经毕业了几年,但两人站在这群学生堆里也不突兀,所以大家自然而然的以为是哪个系的某一对璧人。

我记得篮球场附近有新栽的三角梅,要不要去看看
易之欢眼角弯弯,

好,都听你的
边伯贤眼里毫不掩饰的宠溺温柔一览无余,惹得一旁的女孩们都羡慕的不行。

看来你很受欢迎嘛
易之欢附在边伯贤的耳根,和他咬耳朵。

再受欢迎不还是到你手里了?

也是
易之欢心情大好,拉着边伯贤蹦蹦跳跳的去向篮球场。
果不其然,篮球场一旁的三角梅开的繁盛,虽然种在墙边的角落里,依旧是无法让人忽略的存在。

你渴了吗?

有点

那我去附近买水

可以吃个冰淇淋吗?
边伯贤本来想拒绝,话刚到嘴边,却看见易之欢可怜巴巴的看着他,手里还比了个一,

就一个好不好
边伯贤最终还是无奈的应允了,谁能拒绝易之欢?

那说好只吃一个

就一个,就一个

那我走了,你去那个长椅坐着,我马上回来,不许乱跑

知道啦知道啦,你快去!
边伯贤无奈的笑笑。
小白眼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