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几百前,
红尘凡世,发生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
一天,在安都王府的鸡舍里,从天而降一只黄灿灿的非鸟亦不是鸡的物种。
当天,要给安都王后院的厨子拿着明晃晃的菜刀来到鸡舍,准备在众多老母鸡中挑选一只肥硕的,为他们那身子孱弱,传言活不过二十五岁的王爷宰一只补补身体。
晃眼的刀光,让那只混在鸡舍里的外来物种心虚极了,为了躲过眼前一劫,她挤走了一处正在抱窝的老母鸡。
万物皆有灵性,母爱不管在何时都有,抱窝的老母鸡虽没灵智,但看到有个坏东西,要抢她的孩子,霸占的地盘,着急上火了,扑棱翅膀对着她就是一顿猛啄。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老母鸡的一顿攻击,竟让她方才还浑浑噩噩的灵智,一下子全部打开:“我艹,走在哪?这是什么情况?”
看着满地鸡粪与鸡毛,还有身下的一窝蛋,她一脸疑惑,身子一抖。
一道刺眼金光射出,鸡舍里里抢老母鸡地盘的她,变成一个身着烟柳轻纱翠衣的撅着脸趴在地上妙龄少女。
眼前的突发状况,吓坏了提着菜刀的厨子。
“咣啷”一声,厨子扔了菜刀,拔腿就跑,嘴里哭爹喊娘的喊着:“快来人,有妖怪啊!”
趴在地上女子听闻,也着实吓了一跳,也跟着惊叫道:“啊!有妖怪啊!”跳出鸡舍。
鸡舍里的老母鸡们,听到女子发出的叫喊声,受到惊吓也是扑棱膀子四处乱窜,当时的情景用鸡飞蛋打,决不为过。
安都王府的护院听到厨子的叫喊声,全都拿着刀斧棍棒朝这边赶来,可是,却发现鸡舍里除了到处乱飞的老母鸡,并没有厨子口中所说的妖怪。
…………
安都王不喜官场,淡泊名利,每天除了养鸟遛鸟,就是喜欢梨园的一个叫绛辰的戏子唱戏。
今日,如往常一样,绛辰又早早的从梨园赶来王府为他唱戏。
化成人形的女子,后知后觉厨子口中的妖怪说自己,而且还带着一帮人前来捉她,聪明如她,当然三十六计,逃命为第一计,虽顶着一头鸡毛,但是也是人间一处美景。
一路逃命,竟来到了安都王听戏的戏园子。此戏园,其实是安都王将府里的后花园改建而成的。
看到台上唱独角戏绛辰,她杏眼一转,好像想到什么。
片刻,后台走出一位翩翩俊俏公子来。
“我那公子,你何日归还?”
“娘子,我归来了。”
偌大戏台,突然出现眼前一人,绛辰微微一怔。
“娘子,昔日一别。我好生想念。”看到绛辰并未及时接住她的戏,她忙凑到跟前解释:“姑娘,江湖救急,帮我一把。”
继续说着戏文:“离家十载,夜半发梦,皆为旧忆,忧记雾敛,烟波澄光碧,相逢时,正年少,飞絮乱,薄酒寒,奈若何,多情应笑我,又谁知?子夜登高楼。”
家丁护院将府中所有地方都搜一遍,并未找到所谓妖怪,唯有一处不敢去搜。
护院将此事告诉安都王身边的贴身护卫,护卫听罢,眉头紧蹙将此事附耳告诉正在听戏的安都王。
安都王没有做何反应,而是挥手遣去寻妖怪的人,继续听戏。
戏台上对戏文的那位公子,可是眼睛一直瞄着台下的事,嘴里念得的戏文高低起伏与那护卫的说话表情,可谓一气呵成:“与卿重聚,舍功名,换鹿车,比鸾凰,纵有恶人阻拦,不与良人分离,得成比目何辞死,愿做鸳鸯不羡仙!”
待戏文说完,安都王脸上漾起一抹笑,还不忘鼓掌叫好:“此戏文着实不错。”
台上绛辰看到好久未曾笑过的安都王,脸上也露出笑容。
“你方才唱的戏文,哪里听来的?优美感人,本王好久没听了。”安都王起身走到戏台上,心情大悦:世上如果真有如此才华横溢的妖,此生他能遇到,也是福缘,为何还要纠结她是人?还是妖?事实,人比妖更可怕。
见这府邸的主子都没怪罪,她也心中欢喜,大大方方承认:“这戏文不是听来的,是我自己临时编的。”
“你倒是对写戏颇有才华,可想留在梨园,与我一同写话本子,演绎动人戏折子。”绛辰与安都王一样,很是欣赏她的才华。
“也不是不可以了。”她眉毛一挑,满口应下。
“太好了,那我们先留在梨园作伴,互相照拂,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
绛辰的话将她难住,她叫什么,她也不知,一睁眼就掉在鸡舍里,为不被人杀了炖汤,给一只老母鸡抢着抱窝。
“我叫虞美人。”心随所想,脑中闪现这几字,“对,我就叫虞美人。”
烨青将自己与绛辰初识的情景打算写在戏文里,问她为何这么有文采,她也不知。
“美人,果真名如其人,你可知道咱们梨园自从有了你写的话本子,这看戏的人越来越多了,他们现在喜欢听戏,就像喝水吃饭一样,每日不可少。”绛辰掩嘴一笑。
“那是,我虞美人可不是徒有虚表,腹中可是满满当当的!”烨青拿着一颗桃子,如同嚼蜡一般,无味。
“美人,你怎么这么爱吃桃子?难道你家之前是种桃子的?”
“绛辰,这个问题就太为难我了。就像你问我为何长得如此这般好看一样!”烨青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在绛辰面前搔首弄姿一番。
“天底下再找不到如此自夸的人……”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