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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碎念第三天

碎碎念的水仙

关于写作。一定要

这个问题,几乎所有作家成名后,都会被问到类似的,看看他们的回答,也许会很有启发。

比如福克纳说,要成为一名好的小说家,可遵循的定则是“99%的才能……99%的训练……99%的工作”。在他看来,不只是小说家,总的而言,艺术家都是被恶魔选中的生物,受到恶魔的驱使,足见创作过程的痛苦和疯狂,最重要的是写作过程中那种沉浸其中、失去自我的乐趣。他写作第一部长篇小说《士兵的报酬》,完全出于很实际的目的:要挣钱。后来开始动笔之后,他发现自己很快乐。这会儿,他就是每天都写,一直写。让他每天拿起笔的,是写作的乐趣,不用逼迫自己,他几乎一口气就完成了这本书。

而艾丽丝·门罗的写作习惯是每天早上都写,从8点持续到11点,一个星期写七天,然后她要做饭,照顾孩子,去书店工作等等。我在想,她的这种每天都写,也许是出于一种匮乏,受制于母亲、妻子的角色而无法自由支配的欠缺感。只有在写作的时候,她才能把我们称之为自我的东西一点一点拼凑出来,平常她们都是东一块西一块地,被世俗生活给冲散了。她会要求自己每天必须写满多少页,如果第二天有活动,她就在之前尽量多写几页,反正不让进度落后。

类似的习惯村上春树也有,他一旦进入写作阶段,自律得令人佩服:每天早晨4点起床,写作五六个小时,下午去跑步、游泳、看书,晚上9点就睡了。这种规律性就像锚一样,把飘摇不定的故事之船牢牢系住。

但没有哪个作家能够永远文思泉涌,大家都会有被逼到墙角,感觉什么都写不出来的时候。奥尔罕·帕慕克说,小说家靠的是耐心,就像蚂蚁一样,慢慢往前爬。他也有写得很费劲的时候,那种时候,得逼着自己写。这太痛苦了,他甚至会问自己,为什么要写呢?写这些有什么意义呢?几百年之后还会有人看自己的书吗?会吗?不会吗?这种问题没有答案,问过之后,就不要纠结了,继续写就是了。

写作不注重规律的,比如翁贝托·埃科。他对写作没有固定安排,每天什么时候写,每天写多少,没有硬性规定。

杰克·凯鲁亚克就更随性了,他可以用三个星期疯狂地写完《在路上》,或者三天三夜写完《地下人》,可是这种疯魔的时刻,对人的损耗极大,《地下人》写完他瘦了大约12斤,确实是不疯魔不成活。但后来,他就一个星期写那么一回,写不到一万字,中间歇好几天。他说他真的讨厌写作。

反正写作就是这样,写不出来的时候很痛苦,让人怀疑自我、怀疑人生,写得流畅的时候,找到了你自己的节奏,就很快乐,就像雷蒙德·卡佛那样,一旦开始创作一部小说了,就会忍不住每天都写,因为“一天接一天,那种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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