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见到丁程鑫时,南槐已经大四了。
三年前那个风流倜傥的大学生变得愈发成熟,金丝眼镜勾的他的眼睛更加迷人。还是一如既往的白衬衫,却显得更加修长有性。
但南槐却觉得陌生。
她今年大四,正在发愤图强的学习,准备马上迎来的考研。
如今图书馆人满为患,她好不容易和室友抢到了一个固定座位,每天早起贪黑的过来看书。
虽然不太清楚,但她依稀的记得在她前面的一直是一个小姐姐。两人初次见面小姐姐还送给她几包小饼干。
但眼前美丽大方的小姐姐怎么变成了她的前男友?她想不注意都难。
和室友磨磨蹭蹭的做到位置上来,前面的男生突然开始了动作。
他抬手提了提眼镜框,修长白皙的手骨骼分明,放下了手中的书。随后拿起桌子上的小泡芙。悠哉悠哉的转过头。
四目相对,南槐看不懂他的表情。
一阵寂静后,丁程鑫抿了抿嘴。
“前桌给的,告别礼。”
不等南槐发话,他飞快的调转脑袋,继续认真的看书去了。
和室友默默相对一会,两人还是决定暂时收下,静观其变。
南槐今天遭遇太多,早就看不下任何汉字,看了看一丝不动的丁程鑫,有侧过去看了看用功的室友,她无奈的撇了撇嘴,打算集中注意力认真学习!
然后,她很努力的睡着了。
睡着了还不要紧,最尴尬的是,睡得太香,呼噜声不断。
室友很无情,不紧没有叫醒她,还好心的拍了视频,转给了同宿舍的姐妹。
这下好了,南槐成了整个图书馆的公敌,毕竟她的呼噜声太大了,所有人都知道有个女生不认真看书,偷懒还打呼噜了。
南槐一醒来,内心就崩溃了。
倒不是因为其他人。
因为她一醒来,就对上了一双满脸笑意的眼睛。
如果她还在十八岁时,一定会被这双眼睛迷的神魂颠倒。
可是她已经二十二了,三年过去了如果一点本事都没长,那她失恋后胖的七八斤肉就白长了。
这双眼睛的欢喜、热烈、冷漠、不耐烦、厌恶……她都见过,所以当她再见到的时候,心里已经毫无波澜。
并且她清晰的意识到,她的前男友——丁程鑫,正在笑她。
南槐心里没什么好羞涩好难过的。
笑她就笑吧!反正她无所谓,当初南槐追他的时候笑的人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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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程鑫是学校风云人物,篮球社社长,是南槐的学长,高她一届的。
当初南槐追他的时候所有人都在嘲笑她,讽刺她自不量力,讽刺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但她从来不是一个轻易放弃的人,所有人都让她放弃。但她从来不在意他们的看法。
爱情是自己的,什么时候轮到他人指指点点了呢?
再说,不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不是好癞蛤蟆!
所以,这些她都可以忍。
这些嘲笑南槐都不怕,比起丁程鑫小巫见大巫的笑,她无以为然。
虽然很久没被笑过了,但她好像已经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