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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

版权意识很重要!!!

在你用明星照片人物像作封面的时候,你就已经侵权犯法了

版权意识首先我是无意中发现这个软件的,由于好奇,所以就点进来

版权意识然后我就发现其中的很多作者都用写的同人文,这其实也没什么

版权意识因为很多喜欢明星的粉丝都会给自己喜欢的明星写同人文

版权意识但是

版权意识其中非常多的同人文,也可以说是全部(毕竟我到现在没有看到一个同人文用的不是)都是用的明星本人的头像

版权意识大家要知道用明星的头像做封面是侵权,犯法的

版权意识尤其是用明星做封面来赚钱的人

版权意识以此来盈利

版权意识这要是赶上哪个脾气不好的明星,可能就直接把你告了

版权意识我知道现在有些人是无偿做的,但是无偿也侵权,就算你没有用他来赚钱盈利,但你用了就是侵权了

版权意识我知道用这个软件的很多都是小孩子,但是年纪小不是你侵权的理由,所有人都该知道基本的法律知识

版权意识你用了你就是犯法了,这只是看别人告不告你

版权意识我知道,我们现在国内的很多人对版权意识都很薄弱,但是我们确实是有这条法律存在的

版权意识可能大家觉得我空口白话,然后就觉得我是瞎说,那我们就看一些正经律师说的

版权意识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由此可见, 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 一是未经本人同意; 二是以赢利为目的。 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 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 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 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版权意识这其中说了侵权的两个条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 二是以盈利为目的。

版权意识第一条未经本人同意,这个就不用说了,写同人文这就是粉丝之间的事,明星自己本人是肯定不会同意的

版权意识第二条是以盈利为目的,这条就更不用说了,写小说难道不就是为了赚钱吗?

版权意识综上所述,这个网站一半的人都可以说是侵权了

版权意识因为现在这个软件的受众比较小,那么等以后范围如果大了呢?别人想告你们一告一个准

版权意识如果大家想写明星的同人,大可以去找一些q版,根本就不用用正脸,你们在已经犯法了,你们知不知道?

版权意识我之前也看到无偿做明星封面的,我去评论区里面提醒过,有的人直接恶语相向,也有的人只是删了我的评论,什么都没说

版权意识对于这些人我只能说,好自为之

然后再插一句题外话,我觉得话本的工作人员可能是有一些法律意识上的薄弱,如果是在别的软件上那些封面连过审都过不了,还是希望画本的工作人员可以在这方面重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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