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少管所,我便被带到了审讯室。
“罪犯胡哲,现在需要核实你的信息,然后更衣去接受鞭刑。”
我默默点了点头。或许是绝望,又或许是年少无知,我还是沉浸在从法庭带来的绝望之中。不管现在发生什么,对我来说都已经毫无意义了……
“姓名?”
“胡哲。”
“性别?”
“男。”
“年龄?”
“十一周岁。”
“身高,体重?”
“一米五,三十七公斤。”
“罪行?”
我愣了一下,说不出话来。
“故……故意杀人罪。”
好一会儿,我才咬咬牙,颤抖地挤出几个字,心里的不甘和委屈催着我的眼泪落下,我又赶紧偷偷抹掉。
“好……那你现在去休息室准备更衣,准备接受鞭刑。”审讯官一边拿笔记着,一边头也不抬地交代着我。
审讯结束后,我被一名警察带到了休息室。警察解开了我手上的手铐,然后交代到:“你现在有十分钟换衣服,待会儿会带你去鞭刑室。衣服脱光,不过鉴于你未满十四周岁,可以穿少管所提供的内衣裤袜。不过,鞭刑时你的内裤还是要被脱下来的。”衣柜里的内衣裤袜,清一色的纯白色。
“好……那个……那我要换衣服了……”我看警察还不出去,顿时脸红了起来,虽然是个小孩,但在陌生人面前更衣还是会很害羞。
“少管所有规定我们要全程看管你们,防止出现意外。”
没办法,我只能转过身去,硬着头皮在警察面前换起了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