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景之疲惫的捏捏眉心,坐在出租车里想着如何应对宁颢钰,其实他也不想忘了这事,实在是那些老头子烦人。
下午楚景之啥事没有,本来想在屋里躺尸当条安分舒适的咸鱼,可惜老天不遂人愿,下午三点左右,楚景之接到了电话联系,是言哲许打来的。
“楚大人!”
“快说,不是什么大事就挂,别打扰我睡觉!”楚景之接听电话,开的免提,头埋在枕头里,懒得不想动。
“额…低级的阴兵们汇报这有棘手的灵魂,向上级鬼使汇报,本来我可以解决,就是今天、今天天气不怎么样……”言哲许那边说边摸摸鼻子,尴尬的开口着。
楚景之稍稍抬起头望了窗外的天,好吧太阳太旺了,言哲许出门可能不方便,懒散的开口:“哪?我去解决。”
“城西夕阳红广场树林。”言哲许听着那头的话,立刻顺畅的报出地名,并迅速地挂了电话。
楚景之是打算等太阳快下山再去的,但一想早点解决就可以早点回家睡大觉,还是赖着脾气,磨磨蹭蹭的出门,果真懒得要命——头发乱糟糟的,但至少能看,配上那一眼的迷茫,还有这些许可爱。就算长衫短裤也可以忍,可是人字拖是什么鬼!?
还好这人还没傻,知道带上工具,也就大概可以塞点符咒的腰包,去年毁掉的针羽楚景之懒,所以还没做完,只完成了一半,而且比之前短了些许,因此他就先凑合的安在扇子上,顺便没事可以扇风,多好。
也不是多难缠的鬼,这鬼不肯走的原因是她小说还没写完,楚景之光听她叭叭就快半个小时了:
“我不走,不可能走的!我小说还没写完,这就是我的命好吧。”
“想当年我开始艰辛的创造之路,手中出的cp数不胜数,完结的书也众多,其他也就算了,我投入心血最多的那本还没写完啊!我不去投胎,我要写小说!”
“我的读者爸爸们还在等着投喂,我不能辜负的读者们好吧,时间就是金钱,跟你说的时间我至少可以写一千字,我单身这么多年的手速全拿来写小说,我不可能就这样去投胎的!”
“再说了我追的小说还没看完!我亲签、印签、吧唧、实体书、海报、小夜灯、立牌都还没买,我凭什么走啊?”
………
楚景之也是够了,之前也不是没这种情况,但这种极品还是第一次见,阴兵鬼使又不能伤害魂魄,除非罪大恶极。
就这样,楚景之花了他日常生活费的百分之四十给了这位小姑娘买他所说的那些东西,还按照她说的埋到她墓旁。这才罢休,可怜了楚景之的钱包,这可都是他写小说一字一句敲出来的钱。
而女孩还有一愿,就是把她的那些存稿发出去。但是拿电脑有时间麻烦事,虽然楚景之简单粗暴的可以直接拿,顺便用用私权消个记录而已,但是规则不允许的好吧,他只好迈着他“年迈”的腿跑到奈何桥,让那女孩写个纸条,就当是遗嘱类似的东西,还盖了个手印。
忙忙碌碌终于拿到了电脑,望了街道上打广告屏幕的时间—5:47…
楚景之还翻了翻她那所谓喜欢的小说——楚楚可怜的《竹马liefde》,这可好,早知道甩一张亲签也许这女孩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