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本小说网 > 动漫同人小说 > 规则类怪谈(游乐园为主)
本书标签: 动漫同人 

规则类怪谈10-丽峡市市立图书馆公告4

规则类怪谈(游乐园为主)

那么我们就开始吧。

历史图书室告示

如果您可以看见这张告示,请不要声张。图书馆内禁止有意发出噪音。您现在已经陷入危险,请严格按照本告示进行行动,这会确保您的安全。

1.历史图书室内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有意发出噪音。请在图书室内活动时注意音量。请勿与任何进入历史图书室的人员进行交谈,所有的交谈行为将会视为发出噪音。

2.确保您的周围不存在金属书签。若您还在地上发现了放大镜或订书机,可以将金属书签快速放置于放大镜或订书机下,此行为是做金属书签远离您;否则请不要触碰金属书签,并远离。

3.图书室内自习区不会出现金属书签,您可以在自习区停留,但请勿在自习区落座。

4.请尽快找寻一本历史书进行阅读。人物传记不是历史书,即使描述的人物为历史人物。请至少耗费半个小时时间阅读该书,并保证自己阅读的是同一本书,且从头到尾阅读完毕。在阅读时,请勿将书中内容与现实进行对照,尤其是与自己的日常生活进行对照。

5.在阅读完毕后,请勿回想书中内容。如果您持有本馆活动指南,可短暂打破第二条告示的要求,使用金属书签划开指南夹层,之后回到远离金属书签的地方。如果您是馆内员工,请使用自习区电话向一层消费区订购工作指南的物品。否则请您等待。

6.在完成第五条告示后,请脱掉左手边袖子,蒙在左眼上,等待一层消费区员工到来,之后跟随一层消费区员工离开。请勿自行离开历史图书室,这会带来极大的危险。

梨果果

亚丝娜……

沈婷

法律图书室告示

如果您可以看见这张告示,请不要声张。图书馆内禁止有意发出噪音。您现在已经陷入危险,请严格按照本告示进行行动,这会确保您的安全。

1.请勿与任何进入法律图书室的人员进行交谈。

2.确保您的周围不存在放大镜与订书机。若您发现了放大镜与订书机,请将其放置于图书室内展示台上。若您在展示台上未看见书籍,请同时在书架上寻找一本人物传记,打开放置于展示台上。

3.图书室内自习区不会出现放大镜与订书机,您可以在自习区停留,但请勿在自习区久站。

4.法律图书室内有很多名人的人物传记,请尽快找寻一本人物传记进行阅读。请至少耗费半个小时时间阅读该书,并保证自己阅读的是同一本书,且从头到尾阅读完毕。在阅读时,请务必时刻将书中内容与现实进行对照,尤其是与自己的日常生活进行对照。

5.在阅读完毕后,请牢记自己进行对照的内容。如果您持有本馆活动指南,请使用自习区上的金属箔将其完全包裹。如果您是馆内员工,请使用自习区电话让您的同事携带一片金属箔前来。否则请您等待。

6.在完成第五条告示后,请脱掉右手边袖子,蒙在右眼上,等待一层消费区员工到来一次,馆内员工到来一次后,自行快速离开图书馆。请勿跟随任何一人离开法律图书馆,这会带来极大的危险。

主角突然惊讶的发现下面还有一张纸条。

梨果果咦,这是什么?

梨果果那就打开看看吧。

未完待续…

梨果果

梨果果不是,这就未完待续了?

不然呢,你还以为干什么。

亚丝娜

沈婷……

梨果果………

梨果果也对。

梨果果那就先拜拜了。

再见,大家。

上一章 规则类怪谈9-丽峡市市立图书馆公告3 规则类怪谈(游乐园为主)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