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支撑本案是自杀的只剩下唯一一个依据了,那就是只有进去的鞋印没有出来的鞋印

我给您看一张照片。

这是凶手的吗

不是,是我的
这是李大宝的袜印

经过三个小时之后,袜印已经完全消失了。所以根据我的推测,凶手在以为死者死亡之后,用肩膀把他扛了起来,准备找到一个偏僻的地方抛弃。

稍等,我有一个问题,如果凶手是把他扛着的话,难道他头上的血迹不会滴落到地上吗

额部创口出血量不大,就算是滴落,也是滴落在这样的泥土地里面,很难发现。

那么在这个芦苇丛里来回转圈的这种现象怎么解释

凶手应该是在寻找保险的抛尸地点。凶手是犹豫不决的。直到那对情侣发出声音惊扰到他,他才把死者放到了刚刚看到的池塘边,然后慌乱中选择逃跑。逃跑的时候鞋子掉了,甚至都来不及穿上。
所以凶手是穿着袜子离开的芦苇荡


没错。在芦苇荡跟公路中间有一道小路,我认为凶手就是从那条小路离开的现场。他离开现场后不久,警察就接踵而至,鞋印覆盖了袜印,所以你们什么也没有找到。

这个推测还是很有可能的,现场那么大,袜印却那么浅,我们平常去找一些痕迹都是找一些鞋印或者脚趾印,如果是袜印的话的确很难被发现,看来我们的疑点都已经被消除了

秦明,你能不能刻画一下这个犯罪嫌疑人

我认为应该是死者的干儿子。
时月同意

有依据吗

首先,我们刚刚反复提到,在作案的过程中凶手是很慌张的。这说明他跟死者的关系可能很近。另外,我认为第一案发现场应该是在室内。

为什么是在室内

根据刚刚的推测,现场只发现了唯一的一双鞋子,这双鞋子是属于凶手的,俺么死者没有穿鞋。这样一个老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会不穿鞋子呢?我认为是室内。
而且案发后谢豪的反应很反常,他急于火化尸体还不让解剖


我再补充一点,谢勤工没有其他的近亲属,而且社会关系也并不复杂,看来嫌疑人并不远了

也就是说作案现场是在谢豪家里
谭局,根据以上怀疑,我申请立刻搜查谢豪家;并且把我们在现场发现的那双鞋子交给谢豪的朋友,让他们进行辨认,看看是不是他平时穿的。

秦明和李大宝去检查现场,在现场的茶几上找到了血迹
公安局

仔细看看,有见过这双鞋吗

看着好眼熟,这鞋好像谢豪穿过

对,就是谢豪的鞋
抓人吧

审讯室

说说吧,为什么要杀他

我怎么会杀他呢,我对他是非常非常孝顺的
殡仪馆闹事不记得了是不是

谢豪无言
谢豪交代了过程,两人起了争执,谢豪不小心推倒了谢勤工,头磕在了茶几上,谢豪探了探谢勤工的鼻息发现没气了,才选择了抛尸,可实际上那个时候谢勤工并没有死
结案1
哇,这个案子真是让人哭笑不得!谢豪的孝顺居然变成了杀人嫌疑,幸好有聪明的警官时月,用一双鞋子就揭开了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