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农业
明代中后期,农产品呈现粮食生产的专业化、商业化趋势。江南广东一大片原来产粮区由于大半甚至八九成都用来生产棉花甘蔗等经济作物而成为粮食进口区,其它一些地方则靠供给粮食成为商品粮食出口区。
长江三角洲一带是当时桑、棉经济作物和手工业最发达的地步,常思患粮食不足……区域内调剂甚繁。但整个区域仍有不足,须由湖北,江西,安徽运入,所谓“半仰食于江、楚、庐、安之栗”。
一般粮食作物的种植,主要有稻、麦、粟、梁、黍、菽等多种谷类;某些本来可以自给的区域,由于手工业的发展,非农业人口的剧增,或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使本地生产粮食不能满足需求,因而每年需从外地输入大量粮食。
不少土地主缙绅也逐步将资金投向工商业,“富者缩资而趋末”,以徽商、晋商、闽商、粤商等为名号的商帮亦逐渐形成,并在一定地区和行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农业人口转为工商业者的数量急增。
工业

景泰蓝瓷器
明朝无论是铁、造船、建筑,还是丝绸、纺织、瓷器、印刷等方面,在世界都是遥遥领先,产量占全世界的2/3以上,比农业产量在全世界的比例还要高得多。明朝民间的手工业不断壮大,而官营却不断萎缩。
明朝以较短的时间完成了宋朝手工业从官营到私营的演变,而且变化得更为彻底。迄至明朝后期,除了盐业等少数几个行业还在实行以商人为主体的盐引制外,一些手工业都摆脱了官府的控制,成为民间手工业。
商业
明朝社会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商业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中地位的提高。明中叶以后,国家对商税的征收成为财政收入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来源。以钞关为例,1502年全国钞关收入折合白银约八万两,占当年太仓收入的约3%;到了1597年,这一数字达到了四十万七千五百两,约占太仓库收入的十分之一,明朝商税在国家财政中的比重与日俱增。
富商巨贾人数众多,他们凭借资本的雄厚,往往开有几个或几十个店铺。全国各重要城市几乎到处都有徽商的店铺,例如运河沿岸的城市临清,徽商占从事工商业人数的90%。为了使资本充分发挥作用,有些商人将商业资本直接投资于生产,并雇用了大量的雇工和奴仆从事生产,从而转化为“产业资本”。明代商业资本的兴起,对于加强各地区的联系,促进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资本主义的萌芽起着一定的作用。然而,在封建制度下,明代富商巨贾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这是中国封建社会不同于欧洲城市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他们为了使自己的生产经营更安全,往往通过打权贵人物的招牌、与官僚资本合伙经营或者捐官买爵等方式,与各级官吏紧密结合。
晚明时期,中国民间私营经济力量远比同期西方强大。当英国商人手工场业主拥有几万英镑已算巨富时,明朝民间商人和资本家动用几百万两的银子进行贸易和生产已经很寻常。郑芝龙海上贸易集团的经济实力达到每年收入数千万两白银,当时荷兰的东印度公司无法与之相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