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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脱离正轨的剧情

血猎日记:我做反派舔狗那些年

说时迟那时快,你刚跑出几百米就在街边看到一辆迎面驶来的出租车。它似乎一眼就注意到了你,未等你走到跟前就自行停在路边。

你脱下黑色外套包住伤口,防止失血过多,继而端着那盘冷冻巧克力派上了车。

身后斑驳却凄凉的景色离你越来越远,前方铺满暖橙光碎的公路正在向你招手。你坐在座椅上大口大口深呼吸,借此平复那颗惊魂未定的心脏。

去哪?

司机的嗓音仿佛细碎的沙砾磨过凹凸不平的砂纸,有些过于沙哑。

苟淸云医院,越便宜越好……

他到底长什么样呢?源于这具身体本能的好奇,你悄悄往前侧身,却只看到了一张不起眼的陌生面孔。

?你似乎不是本地人?

司机无意间的一句话,顿时唤起你对剧情背景的部分记忆。

史楠润生活在这个世界消费最高的富人区“卡瑟维拉”,他早期的大部分经济来源于自创杀手组织“鵺”,这也是他为何拥有那么多肯跟随他的手下。

苟淸云(估计作者本来打算把史楠润写成男主,又怕他的作风问题不过审,所以才改成西格姆的吧。)

苟淸云(要不然,估计这本书就得从《血族王子心头爱》变成《吸血鬼之黑夜帝王爱上我》。)

苟淸云我是来找朋友的,回家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

你瞎编了个理由,毕竟在外话越少活得越久。

?看你的打扮风格,是从达斑来的吧。

即使你们素不相识,他也自来熟的主动和你搭话。

但你却并不讨厌他……

真奇怪。

?别误会,我也是在达斑那边长大的。

见你并不回答,他误以为你被触及了自尊心,于是连忙解释。

?虽然比不过大城市,但它现在可比之前发展的要好得多。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嘛。

提到达斑,你不得不想起原著中那段标准的苦情戏回忆——

苟淸云身为孤儿,历经重重磨难才逃出虐待儿童的纳塔莎福利院。值得庆幸的是,饿晕街头的她被一位爷爷好心收养。二人居住在经济条件最差的“达斑”,凭借做手工、卖废品赚钱度日。

你闭上眼,好像再次回到那个破烂不堪、处处飘着霉味的小土屋。

一到雨天就四下漏水的屋顶、堆成蓬松小山的干枯黄豆草、煮饭时缕缕白气蒸腾的大黑锅、苦涩到难以下咽的野菜面疙瘩汤、打了再多补丁也永远能找出破洞的被子、衣服……

日子虽苦,爷爷把你当作亲人的宠溺是甜的,你千疮百孔的心也是暖的。

但他还等不到你报答他的那天,就积劳成疾去世了。

苟淸云……

苟淸云如果有人就像专门衬托女主的女配,自己没什么本事,还总去针对别人,再被所有人讨厌……

苟淸云估计只有让她经历非人般的生活,才能让痛恨她的读者看的过瘾吧。

你摇摇头,明知这不是你自己的人生,也在那些回忆中品出了几丝悲哀。

?角色的命运由作者决定,但人的命运在于自己。

?如果被安排了配角的命运,又何必费尽周折做主角呢?

?倘若配角能真正做到爱他自己,不再极端的看待事物。

?配角,又何尝不是独属于他的故事中的主角呢?

眼前这个男人表面平庸愚笨,实际比你预料中的知道更多。

你若无其事的低头看向包着伤口的外套,浓墨中隐约浮起几块暗红的晕染。一些正在缓慢地渗透布料,而另一些早已化为层次分明的点点干涸。

苟淸云……

苟淸云陪我演了这么久,很辛苦吧?

苟淸云西格姆。

在你释放鸢尾花烟雾改装的麻醉迷雾弹后,尽管史楠润把那东西从窗户扔到了外面,但还是在房间里留下了大量残留物。你为寻找钥匙逗留许久,外套自然也沾到许多。

其中包括一种来自鸢尾花烟雾的物质——西亚之谣。它本身无色无味,可一旦遇见体质敏感的血族,便会立刻显现出扎眼的粉红。

而这点你绝不会记错,整本书里对鸢尾花敏感的血族只有西格姆。

原著中,女主玛莉亚正是凭借它发现了在学校中伪装人类的男主西格姆是血族。得知真相的她非但不害怕,还主动找他谈心,称自己不介意和他做朋友。

恋爱后,西格姆和玛莉亚便以他们的名字给这种物质命名。对他们而言,这是他们二人浪漫独特的秘密。

?啧,真无聊啊。

见你拆穿了自己,驾驶座上的司机瞬间褪去伪装变成另一个人。

西格姆苟淸云……

眼前这个少年身穿黑白相间的学生校服,黑发红瞳,皮肤雪白,仿佛一位甘愿坠入地狱深渊的折翼天使。尽管活了一千多年,他的外貌始终保持在16岁的稚嫩模样,比你见过的任何血族都要精致、秀气。

西格姆还是,穿越者小姐呢?

那双蛊惑人心的眸子虽然笑意盈盈,却找不出半点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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