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接前文。就这样过了十多分钟,艾玛・史密斯说道:“我休息的差不多了,你们呢?”“我也差不多了。”费米尔答道。“呃,我也是。”伦特施尔格答道。
“那好,那咱们就接着前进吧。”三个人站起身来接着前进。他们又前进了半个小时,这才进入到了五号街区。
艾玛・史密斯和费米尔解决掉了附近可以对他们产生威胁的僵尸,然后艾玛・史密斯看了看天空,说道:“现在天色已经不早了,咱们还是快点儿找一个房子休息吧,第二天再接着前进。”“嗯,我也是这么想的。”费米尔点头说道。
三个人随便找了一栋楼,清理掉了对他们有威胁的僵尸,进了一间屋子,打扫了一下卫生,这就到了六点二十了。
刚才伦特施尔格一边拖地一边心想:“哎呀,我该怎么把艾玛・史密斯搞到手呢?硬来?不行,她身手比我强那么多,万一……不行,绝不能硬来。既然不能硬来,那就只能智取了。嘶……怎么办呢?”
也是他脑子转的快,很快就想到了一个主意。“哎!对了!我身上还带着“枭溜迷魂粉”呢,我怎么把这个给忘了!对对对,待会儿我主动提出亲自下厨,然后趁他们不备把“枭溜迷魂粉”放在饭菜里,把他们同时迷倒,然后再给艾玛・史密斯服下“催后神丸”,到时候我把她……嘿嘿嘿,只要有那么一次那她就会怀上我的孩子,到时候可以说是生米做成熟饭了,我看他们能把我怎么样!对,就这么办了!”
他打定了主意,迅速拖完了大厅的地,然后就去见艾玛・史密斯和费米尔了。
作者说:这个家伙可是穿普市比较有名的一个色鬼地痞流氓,不仅会一定的武功,枪法也不错,而且心机很深,很会玩阴的。他平日出门身上都会带两种药品,就是那个“枭溜迷魂粉”和“神速催后丸”,经常用这两种药对付他想得到却又不容易得到的女人。这个家伙也是一个天才,这两种药都是他自己发明的,除了他和他少数的兄弟之外没有人身上有这两种药。那“枭溜迷魂粉”就跟武侠小说里的蒙汗药有点相似,但是使用起来效果却比蒙汗药还要好的多。比如蒙汗药放在酒里酒会变色变味,但是这“枭溜迷魂粉”放在酒里酒却既不会变色也不会变味,就跟没放一样,至于放其他食物里也是如此,味道和颜色不会发生任何的改变,可以说是百用百灵。至于那“神速催后丸”正如其名一样,给女人服下之后只要是一个性功能正常的男人对女人施行性行为,那么只需要一次这个女人就可以怀孕。可以说是这个药是有利有弊,善用的话可以造福人类,乱用的话那么就会危害人类。这个伦特施尔格就想要尝试用这种药让艾玛・史密斯成为自己的女人。可是,他最终失败了。预知后文如何,下章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