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接前文。费米尔一愣,说道:“这……狙击枪的用处应该很大啊,万一咱们碰上远处的幸存者被僵尸围攻,那我的狙击枪可以派上很大的用场啊。”
艾玛・史密斯摇了摇头,说道:“你这狙击枪目前也就只限于能在那个时候有用了。狙击枪只适合远处狙击,川普市僵尸这么多,难道用冲锋枪什么的不好吗?咱们怎么可能总遇上幸存者在离我们很远的地方被僵尸唯恐的情况?碰不上那种情况那你狙击枪的威力就不能充分发挥出来,所以还不如丢掉呢。再说了你可以在冲锋枪上或者步枪上装上高倍瞄准镜,那样也可以当狙击枪使用,干嘛非得用狙击枪呢?你说对不对?”
“……嗯嗯,你说的也有点道理。那好吧,我用这具火箭筒换我心爱的狙击枪吧。”费米尔一狠心就把自己的hkg28半自动狙击步枪放到了地上,然后把那些7.62x51的子弹也都掏了出来扔到了地上。
费米尔把那具m72law火箭筒拿了起来,背在了背后,然后又往自己的野战背包里装了6发火箭弹。他这一提起背包顿时就苦笑了起来,说道:“好家伙,这可太沉了。也就是我,要是换做别人背这么一个重达数十斤的背包恐怕真的会累的难以前进啊。”
艾玛・史密斯忍不住笑了,费米尔一脸苦相道:“你还好意思笑呢,这都是拜你所赐啊。”艾玛・史密斯一听双手一叉腰,装作一脸不满的说道:“什么拜我所赐啊,你在说什么?没错,是我提议要带这火箭筒的,可是你要是不同意的话那你能遭这个罪吗?怎么能说拜我所赐呢?”
“好好好,你说的对,我说错了,这总可以了吧?我的艾玛大小姐,你说的对,我承认我说错了还不行吗?”费米尔苦笑道。
“哼,这还差不多。”艾玛・史密斯得意的笑了笑,接着说道:“好了,咱们走吧。”“嗯。”两个人这就要离开武器店了,可是就在他们两人走到门口的时候突然就听见背后传来了一个沙哑的说话还略带痛苦的声音:“你们拿走了我的武器却不付钱,这是什么道理啊?”
“嗯?!”“什么人?!”两个人同时转身,手里的枪同时对准了声音传来的方向。只见有一个男人突然出现在了柜台后面,手里拿着一把那个时候最新式的scar突击步枪。
他用这把步枪对着费米尔二人,说道:“你们不但不付钱,而且还用枪对付我,这是什么道理啊?怎么着?难道说末世买枪就可以不花钱吗?难道说末世人类就可以为所欲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吗?这是什么道理啊?识相的就赶紧付钱,付了足够的钱你们才可以走,要不然的话我大不了和你们同归于尽!”
这个人看上去有五十来岁的年纪,黑色的头发,皮肤微黑,身体瞅着还挺健壮,外面穿着一件绿色格子衣服、一条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帆布鞋,胡子拉碴的,配上他的一脸凶相以及手里拿着的scar突击步枪,看着还是颇为的吓人的。
艾玛・史密斯不认识这个人,但是费米尔认识,这个人正是这家武器店的老板本杰明。预知后文如何,下章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