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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很喜欢

TNT:玫瑰恋人娇又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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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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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娇第二天一早醒来的时候,刘耀文已经把早饭提前准备好了。

原本以为他是随便准备的早餐,直到孟娇拿起距离她最近那碗燕麦粥尝了一口,才惊讶地发现,是自己熟悉的味道。

孟娇

“这燕麦粥……不是医院附近的那家燕麦粥吗?”

孟娇

孟娇还记得他们家的味道,只有他们家的燕麦粥加蜂蜜、牛奶和坚果,能把这些比例调到恰到好处。

孟娇之前住院的时候经常喝他们家的燕麦粥。

刘耀文诚然回答。

刘耀文
刘耀文

“是他们家的。”

孟娇记得,从医院到刘耀文住的地方,至少需要半个小时的车程。

这一整桌的早餐孟娇看了都很眼熟。

有医院附近的,有学校附近的,甚至还有几家店是孟娇自己都不经常去买的几家店。

就这样的一桌早餐,很难想象刘耀文究竟是几点起来准备的。

这些刘耀文都没有说,他只是垂着眸子轻声道。

刘耀文
刘耀文

“不喜欢吃的话,明天我换一些其他的。”

怎么可能不喜欢?

孟娇

“喜欢,我很喜欢。”

孟娇

面对这种程度的真诚,孟娇也回敬以相同程度的真诚。

就这样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就让刘耀文表情变得不怎么自然。

他第一次红了耳朵,有些无措地别开了脸。

一句喜欢,耳热难耐。

好像听到了兔子装在树桩上的声音。1

段评

他轻轻咳了咳,转移开话话题。

刘耀文
刘耀文

“吃完饭,我送你去医院。”

孟娇

“嗯。”

孟娇

孟娇欢欢喜喜地吃这些满桌的美味。

刘耀文没怎么吃,只喝了一杯现磨的手工咖啡。

他不会专门给自己准备早餐,只有今天的早餐他是花了心思准备的。

也不是第一次和女孩子接触,花了那么多的心思,就是为了得到一句喜欢。

刘耀文自己也唾弃自己。

吃完了早餐,孟娇已经收拾好东西准备去医院的了。

刘耀文早上的时候有一节课,原本打算是不去了的,结果陈明打电话给他,说是这节课记录平时分,让他一定得来。

刘耀文现在都已经大三下学期了,马上就要大四实习了。

课堂上管理得不怎么严格,但是平时分还是得要的。

挂了电话后,他什么都没说,给孟娇穿外套。

这时候孟娇又拿出来了她的那个破手机,刘耀文低头一看,还是昨天那个打车界面。

他忍着自己的脾气,再次抽掉她的手机。

刘耀文
刘耀文

“又要自己打车?”

怎么就这么喜欢自己打车呢?

孟娇自己扣上了外套的扣子,反驳了一句。

孟娇

“你不是要去上课吗?”

孟娇

这是其中一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孟娇没有说。

昨天去看贺峻霖的时候,他的精神很脆弱,要是看到刘耀文,他的情绪可能会更糟糕。

孟娇其实不怎么想让两个人碰面。

正好刘耀文现在有事情,孟娇想要自己一个人去的。

孟娇

“我不能自己去吗?”

孟娇

她总是能很没有良心地问出这些话。

刘耀文把她的手机塞到自己的兜里,推着她的轮椅,二话不说地把人塞到了自己的车里。

刘耀文
刘耀文

“谁说让你自己去了?”

孟娇

“你不是有事情吗?”

孟娇
刘耀文
刘耀文

“我把你送过去再回去上课。”

怕孟娇又说什么自己不喜欢听的话,刘耀文也不给她开口的机会,收拾好东西后关上车门,在孟娇说下一句的时候发动了车子引擎。

自从上次出车祸之后,刘耀文就不开跑车了。

经过上次的事情,他反思过。

跑车动力强劲,发动机功率和扭矩大,加速时油门控制不当极容易打滑,找来的代驾没有这方面经验,不容易驾驭。

另外大部分的跑车为追求操控性能,悬挂较硬,滤震能力差。

像上次那样,车门被挤压变形,如果当时再晚一点救援,他都不敢想那时候的情况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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