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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丛林法则吗?
丛林法则是指自然界里生物学方面的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法则。
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属性。一是它的自然属性;另一个是它的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是受大自然的客观影响,不受人性、社会性的因素影响。自然界中的资源有限,只有强者才能获得最多。它体现在植物界方面。它的社会属性一般体现在动物界。人作为高等动物,他可以改变丛林法则的自然属性。这也是人类社会要遵守的生存法则。大到国家间、政权间的竞争,小到企业间、人与人之间的竞争,都要遵循丛林法则,至于竞争结果,那就看各自的实力、智慧、手段和改造或适应世界的能力了。
(百度上找的)
还包括一些自我总结:
丛林中,不仅仅只有血肉模糊的弱肉强食,互利互惠也是丛林法则的重要组成,和其他生物合作未尝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丛林法则只是人类社会的所谓强者们以及甘愿被欺凌的弱者们用来欺骗自身的说法,这种说法可能会欺骗多数人,也可能长时间的欺骗少数人,但不可能永远欺骗所有人。
自然界中存在丛林法则是必然的。因为,整个自然界的生存资源在总数上是有限的,为了生存和繁衍后代,自然就会出现有我没你、有你没我的竞争,实力不够的生物只好被淘汰,成为生物链上上一级生物口中餐。
当然,这些并不是纯属我自己总结的
多半是我看到的
然后,复制下来
而针对“丛林法则只是人类社会的所谓强者们以及甘愿被欺凌的弱者们用来欺骗自身的说法,这种说法可能会欺骗多数人,也可能长时间的欺骗少数人,但不可能永远欺骗所有人。”
我个人认为
也许是我眼界太低
反正就是一点也挨不着
我那时才恍然“丛林法则”并不单指森林中的弱肉强食现象。
总之,当时过于震撼想要找人了解,但四周无人有兴趣便也不了了之了。
作者好吧
作者现在到了结尾了
作者我也就本性暴露了
作者推个文
作者联动文
作者《all息:丛林法则》
作者很好,我今日目的达成了
作者此作品也许要到七八月才更新(猜测)
作者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去说
作者反正“丛林法则”一话
作者大慨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作者“同类竞争,异类共赢”
作者或许人人都是上位者的牺牲品
作者“生在丛林却不识虎狼,是无知还是只狡猾的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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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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