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越
常越你们怀疑我?案发的时候我去找胡总了,这点胡总可以证明啊!对了,林总,你也看见我了!
林宛如凶手的确不是你,一个晕血的人刺杀杜民致死,就算是你承认我们也不会相信的,但是,你是同谋。至于夏雪,你的数字。
夏雪2374226815,啊~我刚才看到的办公室就是23号。
林宛如74226是案发现场,815是死者的生日,23号办公室是胡继元的,也就是凶手藏匿的地址。
常越很不理解。
常越这太有意思了,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林宛如当然有关系,因为凶案发生的当天,正式公司更换摄像头的日子,所有的监控录像都在你的眼皮子底下。
陈涛皱眉,一本正经的询问常越的样子,郭柚见了心底不由得触动。
陈涛我倒是奇怪,你为什么不在前一天作案,那时候也没有完全的监控记录啊?
林宛如替他解惑。
林宛如完全没有记录怎么制造不在场证明?就是这样,凶案发生的时间就是要让所有的参与犯罪者都得到完美的不在场证据。
陈涛闻言震惊!
陈涛所有的参与者?!不止一个人啊?
林宛如是三个人,三个点相互支撑,相互依靠,组成了坚固牢不可摧的三角定理,一个物体要在一个平面上保持平稳至少需要三个点,而一起杀人案,参与的人宜少不宜多,所以应该是三个人。
常越很是无语。
常越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陈涛闭嘴,你怎么老是这句呢?你接着说。
他看向林宛如示意她继续推理。
林宛如晚上七点钟你下到26楼,来到了胡继元的办公室,此时凶手刚刚在21号办公室完成了凶杀,你就来到了23号办公室。
陈涛沉思。
陈涛不对吧?那会胡继元一直在给客户打电话,这个我调查过了。
林宛如自信满满。
林宛如这就是思维上的盲点,胡继元办公室里的就一定是胡继元本人吗?而且胡继元就一定要在自己的办公室里给客户打电话吗?
常越闻言,脸色有些不太对。
林宛如看着他继续道。
林宛如采购经理胡继元正是提出更换摄像头,并且负责具体采购的人,而你IT总监常越,正是确定更换摄像头时间的人,23号办公室距离21号有3.47米的距离,所以摄像头在这个区域受到了办公室隔断的影响,有视觉死角。
陈涛也就是说胡继元利用了这个死角,趁人不备迅速的潜入了案发现场,他就是凶手。
林宛如对了一半,胡继元不是凶手。
林宛如的话让陈涛震惊有疑惑的张大了嘴巴。
陈涛啊?
林宛如一个人一边打电话一边大气都不喘的给人连捅十四刀,这可能吗?
陈涛也就是说还有第三个人。
郭柚无语,拍了拍他。
郭柚宛如刚刚就有说参与者有三个,你是金鱼的记忆吗?
陈涛无奈的看着她,眼神示意,这么多人呢,宝宝,给我点面子。
郭柚撇撇嘴,没再说话。
林宛如所以在胡继元办公室的一定不是胡继元本人,因为就算是胡继元是超人的话,这也是不可能完成的,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