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翊弄了点猫粮和牛奶,盘腿坐在一边,看着雪白的猫咪团子挨挨挤挤地小跑过来舔牛奶。
这只白猫是一位故人七年前送的,可惜七年前的他大病一场,醒来时许多人和事已经淡忘,没能记起来。
年少的时候,他曾狂妄地以为,只要是他接触过的人,都不会从记忆里消失。
现在他知道,那不过是一场不切实际的幻想。
只是隐约记得,那人送的时候说过:
故人我不养,我工作忙,没有时间。它还没取名,你给它起一个,照顾好它。
那天,一个戴着墨镜与大顶太阳帽的女人来到他作画的地方,递给他一张三岁孩子的照片。
女人听说你会三岁画老,给我画出他三十五岁的样子。
他画了,极其成功。
女人看了之后非常满意,付了钱,拍了张照,走了。
女人前脚刚走,同伙就从背后用电击器电晕了他。
再睁眼的时候已经在医院了,是他的一位好友当天来取画的时候发现了,送他来的。不知道为什么共犯没有下死手,他醒了检查身体,没有任何问题。
后来被警方传唤,他才知道,那幅画里的人,是雷队,一个刑侦队队长。他的画害死了一个警察。
杜城当时疯了一样要他把那个女人画出来,他执起笔,笔尖却顿在纸上。
也许是电击的负作用,他忘了那个女人的长相。
杜城你的画只能害人!
杜城对他咆哮。
他颓然回家,一进门就见到了这只可爱温驯的小家伙。
他只记得这只猫的名字。
小雨。
莫名其妙,又理所应当。
七年了,他想做的事一件也没落下。他用七年学习如何画出人脸,考公考编考警官证考持枪证,成了警界的大熊猫,画像师。
只是偶然一个恍惚间,会觉得一处本该熟悉的地方很陌生,又一恍惚间,会认为一个陌生的人很熟悉。
他的房子买了多年,到处都是他的生活痕迹,可不知道为什么,当清晨时分他独自一人吃楼下买的早餐时,喂猫时,路过某地时,都会觉得眼前所看到的一切像是被人精心布置过,像是在沿着某个预设的轨道前进。
正当他出神的功夫,小雨已经吃完了,又蹭到他脚边,开始舔爪子。
沈翊把沉甸甸的团子抱起来放在膝盖上,用修长有力的五指轻轻地给它挠肚皮和顺毛。
小雨是只很独特的猫,它温顺而好恶分明,面对喜欢的人会任其施为,而不喜欢的人会避而远之,并且把身体绕成一圈,用尾巴遮住眼睛,不看这个人。
也许,所有的猫都当过人类,敏感且自尊,独立而庄重。小雨在他不在的时候,有很多时间专注发呆和观察世界,还可以在失望或者疲累时,把身体绕成一圈,用尾巴遮住眼睛,不看这个人间。
和小雨玩了一会儿,沈诩把猫放下,草草洗澡洗漱了一番,就上床了。
小雨已经回到了正对着床的猫窝,闭上了黑曜石般圆溜溜的大眼睛。
沈诩凝视着它,微微一笑,轻声道:
沈翊晚安。
沈翊小雨。
作者“我不养,我工作忙,没有时间。”是《谁是凶手》中沈雨的对于为什么不养宠物的原话噢~
作者大家可以猜猜为什么沈翊想不起来七年前的事了,而且为什么七年前那个女人的同伙没有对他下死手。
作者从这里开始,已经和原剧很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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