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程鑫欢快地跑上楼,来到记忆中无比熟悉的门前,内心翻涌着怎么也止不住的惊涛骇浪。
成名之后,他便鲜少有时间回家,与家人之间的关系也从原本的亲密无间变为了简单几句问候就匆匆挂了电话。
望着门上张贴的对联,丁程鑫有一瞬间的失神。
小时候,他最喜欢的就是过年了。
妈妈总会给他买好看的新衣服,包着韭菜猪肉馅的饺子,给一家人做团圆饭。
爸爸会在年关前从忙碌的工作里抽身,带着一大家子去游乐园,让他骑在那坚实雄伟的臂膀上游戏。
姐姐老是跟他抢棒棒糖吃,抢不过他便坐在地上耍赖,等着奶奶拿着鸡毛掸子给他出气。
外公外婆那时候还很年轻,总是会给他包一个大大的红包,让别的小朋友好生羡慕。
邻居家的小伙伴喜欢来找他爬树,两个人一起比赛,输了就请对方来家里蹭饭。
那个年代禁鞭政策还没有出台,春雷是所有小朋友又害怕又爱寻刺激的炮仗。
亲戚们来家里走访,总会夸他越来越伶俐,夸姐姐越长越漂亮。
他最爱茶几上的话梅味瓜子和花生酥糖,怎么吃都吃不腻,然后被笑骂一句小馋猫。
童年的过往像走马灯般在眼前浮现,不知不觉就湿了眼眶。
丁程鑫只好强忍哭泣的冲动,颤抖着双手敲开了那扇日思夜想的家门。
却没料到,迎接他的,是那条鲜亮的鸡毛掸子。
丁母你还知道回来!
中气十足的妇女嗓音带着滔天的怒气,挥舞着手中的武器就向丁程鑫的屁股打去。
猝不及防的一击让他来不及躲闪,结结实实挨了一下,瞬间就感受到了火辣辣的疼。
丁母又跑哪偷玩去了?不知道家里有人担心吗?
回过神来的丁程鑫这才看清面前女人的脸——
还没完全受到岁月摧残的,年轻了好几十岁的模样,是他血浓于水的亲妈,是他记忆中的母老虎大人,更是他朝思暮想的家人。
丁程鑫喜极而泣,激动地想要抱住她,倾诉这些年来所受的所有委屈,却猛然发现——
自己怎么变得这么矮?
刚刚一直沉浸在情绪中的丁程鑫没有及时发觉,原来他不仅仅是穿梭到了故乡,还变成了小时候的样子,他还没有长大,还没有成名,还没有活得那么失败,一切都还来得及。
来得及去做改变,来得及弥补亲情,来得及去完成年少时的梦想,追逐曾经不能肖想的普通人的快乐。
耳边斥责的话语还没有停息,但丁程鑫已经无法听清她到底在说些什么了,打便打呗,骂便骂呗,总比老了儿子还不能在身边尽孝来得好。
这是老天爷给他赎罪的机会。
他得珍惜。
想罢,丁程鑫便抬起早已满是泪水的脸颊,重重地喊了一声:
丁程鑫妈!我回来了!
嘴角扬起发自内心的幸福笑容。
看着比自己高出不少的母亲脸上露出讶异的神色,紧张地询问自己是不是被打傻了,丁程鑫的笑意便更甚了。
他可不傻,他带着三十多岁的记忆穿回这里,早已看遍世间冷暖,尝尽人生百态。
他很高兴自己还可以重新体验一遍纯真孩童的阶段,放肆去哭,去笑,不计后果,不遗余力。
真好。
丁程鑫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