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 Nist by te Rose
Al nist by te rose, rose--
Al nist bi te rose i lay;
Darf ich noust te rose stele,
Ant .et ich bar te .our away.
那一年,玛格丽特还在卢浮宫里做着巴黎最耀眼的玫瑰。这首《整夜在玫瑰边》是吉斯公爵通过侍女给她递的一首情se诗。
在十三世纪,一首非常著名的长诗《玫瑰传奇》(Le Roman de la Rose)后来一度流行到了英国,并影响到了中世纪英国文学中关于玫瑰的象征意义。
后来“玫瑰”不仅表达了是男性跨越两万多行诗的距离去追求的贵妇的名字,它更是尘世爱情的终极象征,也是女性身体之美和性吸引力的文学符号。
在《整夜在玫瑰边》的最后一句“摘下这朵花”的谜底用现代英语翻译过来就是“deflower”(夺取侦曹)
收到情人吉斯公爵的诗之后,他们约了一个晴朗的秋日,在巴黎近郊普罗万小镇的某个花园里摘了三天的玫瑰……
但是,眼前这只小狗应该不知道这首诗的隐喻吧?
她挑起眉毛,用食指挑起Thyme的下巴,嘴巴靠近了他的耳朵。
玛格丽特这首诗的谜底是deflower
Thyme!!!
温热的呼吸洒在他耳朵上,少女身上的玫瑰香再度侵袭了他的理智,鼻翼翕动,额间渗出了密密的汗珠,本就转不快的脑子一下就宕机了。
玛格丽特你也想试试么?
Thyme我当然想。
Thyme不不不,呸,我不是。
Thyme我的意思是……额……
有人急得不行,但越着急越没法组织起合适语言。
于是他握住玛格丽特的手重重压在自己胸膛上。
两只大手包着玛格丽特柔软纤细的手指,一颗颗解开自己白衬衫上的扣子。
然后用力往两边一扯。
蜜色的胸膛正对着心脏的位置是一朵玫瑰纹身。
Thyme我摘下了玫瑰,是因为我把她藏在了这里。
他抿着嘴巴,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耳根发红,眼神湿漉漉的看起来像是出生不久的奶狗。
Thyme我想表达的这个意思,格蕾塔。
Thyme我知道你讨厌只会使用暴力的Thyme,但以前从没有人教过我除了暴力和权力我还能如何掌控规则。
Thyme所以你能帮帮我么?
Thyme你所不喜欢的我会一一改正,你能不能教教……
回应他的是搂在脖子上的两截藕臂,以及浓郁柔软的吻。
小狗献上了自己所有的真心和自尊,终于得到了主人的垂青。
玉兰树下,两个人拥在一起,白色的蝴蝶翩翩起舞,玉兰的清新和玫瑰的浓艳纠缠在一起。
这一次落在玛格丽特头上的玉兰花瓣已经没人顾得上了。
一双白皙柔嫩连指节都泛着粉色的手顺着脖子探索,最后落在了蜜色健硕的胸膛,微红的指尖点在那朵玫瑰纹身上。
玛格丽特疼么?
Thyme不,不疼的,格蕾塔。
只要你喜欢,那我就不疼了。
玛格丽特用指尖沿着花瓣的轮廓描摹,周围还有些红,一看就是刚纹好不久。
她推了一下Thyme,反客为主地将他按在了树干。
玛格丽特我帮你镇痛一下吧。
话音刚落,玫瑰吻了玫瑰,rose kiss the 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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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画是英国画家劳伦斯·阿尔玛·塔德玛做创作的《埃拉加巴卢斯的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