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曲町,妃英理家——————

对了,小兰,你们是不是要开学了?

对呀,不过我们的黑魔法防御课教师死了。

那谁来担任啊?

不知道诶。

诶?妃英理阿姨是要处理案子吗?

对啊,最近威森加摩的案子一天比一天多,处理地快累死了。

可是,在威森加摩做案子,应该比在日本做辩护简单吧。

那倒是真的,一般来说,审判是以审问者提问题的形式进行,书记官负责作记录,最后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裁决。怎么说呢,我更像是陪审员吧。不过粟山小姐到时要作为审问者的记录员。

阿姨,被审判的人是谁啊?

好像叫厂口牙美,他是前古灵阁的保安,在抢劫事件后被裁掉了,之后又策划了一次抢劫事件,将古灵阁搞破产了。后来铃木会长入股了古灵阁,但是现在古灵阁经常被抢的名声使得大部分纯血家族将自己的钱另找地方存了。对了,我记得是他住在那个叫哈利波特救世主的旁边。

(呵呵,可怜的银行啊。话说我家的钱有没有被抢啊。对了,我记得他是在那个案件【指第001话 费格太太家杀人事件】之后住进去的……)

好像新一的爸爸在古灵阁十亿日元抢劫之前就将自己存的钱全部提取出来了,好像有几十亿金加隆诶。难道写书这么赚钱吗?

说得好像也是呢,威森加摩的工作薪资少得可怜,根本没有当律师赚得多。

(话说回来,之前宫野明美到底抢劫的是什么啊?我这个食死徒卧底什么也不知道的感觉,对了,问问兰吧。)

小兰姐姐,我去上个厕所。
不一会,小兰手机响了,提示出现了短信。

【打开手机】啊,是新一。妈,我回个短信。
——————————手机——————————

兰,在吗?

新一?你突然找我有什么事吗?

啊,没有啦,只是好奇想问一下,之前古灵阁的抢劫事件,是不是主人安排的?

真是的,上回从霍格沃兹走后好久没和我联系了,一联系就是这种事,烦死了。

抱歉啊,兰,我在美国处理案子呢。

是是,每次都这么回答我。抢劫事件的确是食死徒企划的,但是和主人没有直接关系,是另一个人企划的,主要就是通过伪装佐藤警官抢走古灵阁中的一个杯子吧。

杯子?

是莱斯特兰奇家的,我记得好像是921号金库。我也只是转告命令的,具体情况我也不知道。

谢谢你啊,兰。

对了,新一,好像柯南他正在追查主人的事,新一你能不能想办法啊,让江户川女士担心也不好吗。

知道啦,我会想办法的。

好啦,你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啊,不能总翘课啊。

我爸爸已经和邓布利多申请过了,我已经毕业了,NEWTS既然都考过了,就不用在学校里浪费时间了。

知道新一你优秀啦,好了,回见。

再见,兰。
————————————通话聊天结束——————
————————厕所————————

【删掉短信】(杯子啊……看来我最近还是要低调一点了。)
——————————第二天,审判室门口,开庭前————————

加油哦,妈妈。

我知道了。粟山小姐,快走吧。

是,妃老师。
————————————第三审判室——————————

现在是8月12日的审判审理家住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3号的厂口牙美违反《财产保护法》和《刑法》一案。(这两部法律是我瞎编的。)

审问者:魔法法律执行司检察长九条玲子;魔法法律执行司司长阿米莉亚·博恩斯。审判记录员:粟山绿。被告方证人:阿不思·珀西瓦尔·伍尔弗里克·布赖恩·邓布利多。

指控被告方有如下罪行:根据《财产保护法》第13条第一款:以任何手段侵犯他人,集体,社会的合法财产,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进行赔偿。《刑法》第18条:故意进行破坏他人,集体,社会的财产的,造成损失数额较大的,应该判处恶性侵犯财产罪。

七月三十一日晚六点,被告单独潜入了古灵阁,炸毁了古灵阁地下二层的公共安保设施,潜入了921金库,盗取了价值八百金加隆的物品并逃走。现场留下了你的指纹,同时根据证人描述,你的确在当日进出过古灵阁。被告方是否承认上述描述?

(厂口牙美):我同意。

那么,请威森加摩成员表决,认为被告方有罪的……

【举手】我有异议!

【表情诧异】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