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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 黔北旧事(上)

一年一度囍剧大赛

超越/苗寨双子星

饭菜制作人小祁老师祝大家生活顺遂,用餐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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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的寒春里,桥边开满了藏红花。

大山里挂不住霜了,春风顺着刚化开的瀑水流泻下来,轻盈地摔进澄澈的湖水里,泛起温柔的涟漪。黔北绵绵的群山,在这个美好的时节显出一种动人的明媚。那种不太深刻的绿色覆盖着山野,像一场深情的雪在春天里消融后而升起来的这样浅绿中透着淡黄色的大雾,笼在黔北大地的脊梁上。

早春之后,大寨里,夜晚的篝火旁,多了从外地来的商人,他们卖各种各样的东西,要到更远的地方去,经过这里。商人们大多都会些表演,他们跳着舞,唱着古老的,祝福春神的苗歌。

婆婆就是在这样一个温暖的寒春里,把高超高越从桥边捡回到大寨里的。

高超高越那时也才是几个月大的娃娃,没有母乳活不下去。

双生子是凶兆。

那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怪媳妇穿着不合身的苗服,那天她抱着刚生下来不久的儿子,走进了多少年来只有婆婆一个人住的小楼。

她走进房间,一言不发,只用那双温柔又坚定的双眸看着婆婆,像那一年雪山峰顶上的冰雪融水。她坦荡地脱掉衣服,随后轻轻地俯下身子抚摸着高超高越的额头,又指向天空,亲吻手指,放于胸前。婆婆在一旁笑着看她,似乎并不觉眼前的景象有任何的异常。她看着这位年轻又高瘦的姑娘将自己的孩子放在高超高越的旁边,就着这个有些滑稽的姿势护着身下哺乳的孩子。用她的母乳喂养着这两个素不相识的孩子,这对儿朱戎大寨人们眼中凶灾异兆的双生子。

婆婆走过去,扶着她坐下。女人调整着搂抱孩子的姿势,婆婆握住了她的手,她抬眼。

是一双同样温柔的眼睛。

这个女人,大家都认识,大家都知道,李家老大的小老婆,小李嫂。

她不是黔北的姑娘,她的眼睛里分明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和无比清澈的湖水。

小李嫂的家乡,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草原上开满了格桑花,天边蓝得清澈明亮。

小李嫂是这样可爱的一个人。她脸上的高原红和淡褐色的雀斑是她的草原母亲赠予她的吻。

她抱着高超高越,轻轻摇晃着,低声吟唱着什么。那是旁人把她视为怪胎异类的一大主要原因,她说的话谁也听不懂。

她知道这里不是她的草原,所以 她很少很少说话,但现在婆婆握着她的手,认真地学她吟唱的曲调。

孩子,婆婆知道的,你在唱你家乡的歌。

小李嫂不再轻晃怀中的孩子,她看着婆婆的眼睛,轻柔地反复说着几个简短的音节。

我来喂养孩子们,我来喂养孩子们。

可是,亲爱的阿嘎,崇山绵延的赤戎大寨上空,不是你的长生天。

这个蒙古族的姑娘,没什么特别,只是在长生天下慢慢长大的一个小姑娘,五六岁的时候,长生天带走了被病痛折磨得无法说话的额吉,她的阿布养着她。

李大把小李嫂拐走的那一年。她十七岁。

她身上有一把蒙古刀,是额吉留给她的。她本想用这把刀让自己不可挽回肉体的灵魂永远留在身后广袤牧区的长风中,留在草原,做长生天的女儿。

可是她怀孕了,在昏睡着离开草原的那个夜晚之后,在从草原到大山漫长的路上,在她无法抑制的呕吐感中,在被她生生咽下去的眼泪里,在一次一次半梦半醒之中不断嗡鸣在她耳边的“为什么”里。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她在草原好好的,会被一个力气还没有她大个头也没有她高的男人在眨眼间迷晕而失去意识从大草原一路牵到深山里。

是因为那天她不忍心劳累她的小马格格琦吗,是因为她总想让阿布圈里的小羊羔们再多吃一顿夜草吗,是因为那天的篝火晚会她跳得太尽兴太开心吗,又或者是为了别的什么吗。总之,她被男人手里那她从未见过的药在那一瞬间猛地蒙住了口鼻。

从此再也没见过草原上的月亮。

她千千万万次地想到死,她想过用她的弓箭一箭贯穿李大的喉咙,再用蒙古刀亲手割下李大的头颅,然后再杀死自己,越早越好,离家乡越近,她便能早点找到她的额吉。

但是她肚子里正孕育着一个小生命呢,父亲是不是李大,她不知道,她也不在乎。她只知道,长生天下长大的孩子,敬畏生命是刻在血液中不朽的符文。

对,她的孩子叫李治良,是婆婆给取的名字。

她不能死了,命运偏偏不让她那么轻快地躲过这一遭劫难,她要在这再也没能有机会回到草原的余生里,活下去。即便腹中的胎儿本就是孽缘的苦果,是她苦难的标志,可她是一个勇敢又坚强的姑娘,就像她的额吉一样。

而现在,我是他的额吉。命中注定,李大会“顺利”地夺走她那把她藏了很久的蒙古刀。抵在她的脖颈动脉处,逼着她记住,她是他的所有物。

大家们都说,小李嫂不是这寨子里的人。大家们都知道,她是被李家多年不归的那个大儿子带回来的。大家都看见,那一天,那个被好奇打量的目光包围的那个大着肚子跟在李大后面的女人。她有着和他们很不一样的脸庞,穿着怪异又鲜艳的衣服,迈着不小的步子。高大的躯体,宽阔的肩膀和挺拔的脊背很是引人注目。年轻些的女人们注意到她脖子上奇怪的项链,那略微带着卷的头发,束扎成很多条细细的小辫子,其中一条辫子末端捆着一根白色的鸟羽。

高超高越慢慢长大了,穿不下来时的衣服,婆婆就四处找人为他们缝制一件,没人接,大家都怕双生子会给自己的生活招来晦气。于是婆婆自己绣。

翻身是高越先学会的,爬也是他先学会的,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高越爬得总比高超快上一些。

但是走路时高超先学会的。

高越先天就比高超爱生病,腿不太好,像是娘胎里被哥哥抢走了一半营养。

“我只是把营养用在长脑子上了而已。“后来高越一直这样解释,多病是他聪慧的证明,是他生命的勋章。

婆婆常常用大拇指与小指之间的长度作为单位丈量高超高越的身体,高越很怕痒,常常扭来扭去地笑成一团。他俩就这样慢慢学会说话,慢慢识得天地万物花鸟虫鸣,慢慢学会劳动,在潜移默化中他们不再是桥边摇曳的野草,他们是黔北大山里苗家的孩子,大寨排斥他们又容纳他们,厌恶他们又爱着他们。

拉拉扯扯,磕磕绊绊,树上的年轮印记一围又一围,山一返青燕子就归巢一回又一回,高超高越就这样在婆婆身边长到了七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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