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还在小说评论区里痛骂男主的沈明月,穿书了。
对,就是穿到了她刚看完不久的这本玛丽苏狗血小说里。
当初她还吐槽,女配的名字怎么和她一样一样的呢,要是她,肯定不会对一个不喜欢自己的男人每天热脸贴冷屁股都当舔狗的。
穿成了女配,真是万幸了,沈明月激动的感谢老天爷。
在这本小说里,女主就是个无脑白莲花,除了装可怜装柔弱啥都不会。
而女配沈明月,妥妥的白富美人设,出身全国第二大企业,而且还满身才艺,琴棋书画可谓样样精通,然而这个女配就有一点不好――死心眼。
男主只爱他的小白莲,在小白莲失踪时,还让沈明月给她当替身,但也仅限于多陪他一会儿,甚至后来要挖她器官给小白莲换。
其实后来沈明月觉得这事实在很扯,她这张脸简直美绝人寰,那个叶婉梦简直不配和她比较好嘛,又何来替代一说。
而且,挖器官这种事,犯法吧?
由此观之,男主真是眼盲心瞎!
书里除了这群傻叉和美丽的女配沈明月,还有一个痴心于女配的男配。
其实这男配吧,样样都比男主强还专一又痴情,要真比一比,谁适合做男配一目了然了。
可惜书中最后沈明月结局不太好,男主和女主还是狗男配绿茶成功走到了一起。
可怜那个男配,追她,暗中护她,付出那么多,却也只能换来一句“我这辈子只喜欢方泽浩,你不要纠缠我了。”
最狗血的不是这里,而是没想到女主居然喜欢男配,最后拼命要离开男主去找男配。
其实她的喜欢,都是建立在有钱有权又有颜之上的。
按这个剧情,现在她应该追了方泽浩几年无果,方泽浩为了抠她器官,会主动来找她谈条件。
捋了一遍剧情,沈明月嗤笑一声,嘴角荡漾着止不住的笑意。
这里是小说世界,又不是现实世界,是不是就代表着,很多事情可以随便干不用负责了?
她不得而知,但是默认如此。
走下铺了席梦思的大软床,沈明月来到全身镜前照了一通。
这身材!这长相!简直就是现实里的她改良了一倍好嘛!
尤其在看到自己原本扁平的某处此时高高隆起时,沈明月觉得她赚大发了。
顿时有一种,“姐是仙女,姐很高贵,你们都不配”的感觉。
原书里沈明月是个全能小天才,碰巧,她在现实世界也是个高材生,会的东西又杂又多。
沈明月停止胡思乱想,这么好的身份,可不能浪费了,多享受一秒是一秒。
她急忙起身,打开琳琅满目的衣柜,选了件仙气飘飘的小裙子,又拿了银耳环银手镯戴,戴的时候又乐又小心翼翼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偷东西呢。
“刘妈!我饿了!早餐好了嘛?”沈明月拖着拖鞋下楼去了,甜甜的冲刘妈笑了笑。
刘妈一时愣了愣,小姐这么冷漠的人,怎么会突然对她笑?太诡异了!
不过还是强装镇定的弯弯腰,“做好了,小姐,您要现在吃饭的话,我这叫人去端。”
沈明月自如的走到餐桌前,拉开椅子坐下来。幸好套在原主的躯壳里,她下意识的挺直腰背,没有一点不良体态,光是坐在那儿,就让人感觉到美的脱离了人间烟火。
这时,手机忽然响了,沈明月一看来电,“方泽浩”,立马露出一抹坏笑。
嘿,这不就来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