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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轩...回来吧..

翔轩:玻璃之情

*虐文

没人知道阿轩是从哪里来的,他出现在公园,站在那里就成了公园最炙手的玻璃仔,陈叔说收了他,阿轩既没答应也没拒绝,倒是得了陈叔不少接济,却也没见他回给陈叔什么。

来来往往的主顾们都知道,阿轩是个一顶一尖酸刻薄的主儿,旁人被客人选来选去,阿轩他挑客人,钱给的少的他不走,长得不好的他不走,就连衣服穿的不得体一点,阿轩都不会跟人家走。

阿轩不想走,没人强迫得了他,阿轩打人,下了手就不管人死活,个子又高力气又大,被他打过的客人往后见他都是绕道走的,仿佛见了阎王。

这又刁又艳的名声传开后,倒是引了主顾络绎不绝,都想来见见是怎样一个妖艳狠辣的人儿,阿轩也是讽刺拒绝的多,阿轩张嘴数落起人来,祖宗十八代都能让他编排个遍,往往说得来人恼羞成怒却又挂彩而归, 可越是这样来找阿轩的人就越多。

陈叔说,阿轩是个招财猫,钱都归了旁的玻璃仔,一分都不往自己的兜儿进。

陈叔还说,阿轩是个没心肝的山狸子,自己接济了他那么多回也不见阿轩给他一个笑模样。

玻璃仔都长了满腔捂不热的心肠。

阿轩没有家,也从不晚上和人走,阿严是阿轩的例外。

阿轩晚上不同人走是因为他有夜盲症向来看不清来人的面庞,阿轩说过同欢的人若是难看就只有恶心了哪还有欢愉,旁的玻璃仔断然不理解,只当阿轩是个难伺候的矫情主儿,长在泥潭里还得当那一等一艳丽的莲花。

阿严遇到阿轩是在个除夕夜,阿严看上了阿轩姣好的面容,阿轩只看上了阿严手里点着的万宝路,美版的,白万,难买得很。

“走吗?”

“给多少?”

“你要多少?”

“六盒白万。”

“好。”

进了人家的宅子阿轩才看清阿严的长相,按照阿轩的说法,今天晚上他们应该极致同欢。

阿轩的样貌玻璃仔里不常见,人堆里更是见不到,阿轩白得不像过过苦日子的,倒像是大户人家里的小少爷,眉毛浓郁,鼻梁高挺,眼眶总泛着那么一点红晕,漂亮又处处露着强劲的线条力量感,男人没他的媚,女人又没他的型,天上地下都是不可多得的人儿。

阿严的长相是商圈里出了名的帅,富家小姐们都知道严家的独子一表人才,从小到大议亲的人就没断过,刀刻般的眉眼,深邃含情,偏又嘴角生得平直,反倒看着不好亲近,如今也没见他对谁留过情。

阿轩没同阿严讲话便直奔主题,阿严倒也欣然接受。

阿严喜欢阿轩的腰,盈盈一握,腰沉下去后翘起的弧度就特别好看,腰上还有两个腰窝,性感勾人,两人血气方刚的年纪,撞也撞得狠,水煮蛋揉搓成番茄,汁水溢了满地,阿严把阿轩当画布,红色好看,那紫色青色也都好看。

阿轩的声音好听却自始至终都不讲一句情话,阿严威逼也好,哀求也罢,阿轩始终不吐一句,也只有阿轩,闷哼的声音都别有一番韵味,换了旁人定会败了阿严的兴致。

“给我一根。”

阿轩支着身子冲阿严要烟,他和阿严一样喜欢抽事后烟,他也和阿严一样执迷地喜欢万宝路,阿轩双手强撑着身子倚向床头,嘴里叼着阿严塞进来的烟,瞟了一眼阿严,嘴里含糊道:“火。”

阿严叼着烟凑近阿轩的脸庞,阿轩也不躲,两根烟的头部就抵在一起,阿严那双含情眼直直盯着阿轩,啪嗒——,阿严按下打火机两根烟一同燃起,呼吸喘息都交换着相同却又不同的气息,阿轩率先侧过头去,望着窗外,吐云吐雾,耳边响起阿严的声音:“留下来吧,多少盒万宝路我都给你。”

阿轩只是红着眼眶看向他,半晌也没说出一句话,擤了擤鼻子,掐灭烟蒂,缩进被子里便睡了过去。

阿轩很少和阿严说话,每天都倚在窗前抽烟,万宝路一包接一包的没,阿严回来都要开窗散很久烟味,却不会说阿轩一句不对,只是在床上轻轻地说:

“少抽一点,嗓子抽哑了声音就不好听了。”

“不用你管,嘶——”

显然阿轩反抗的不是时候,毕竟现在阿轩是阿严案板上的鱼肉,鱼打挺一次,阿严就狠撞重拍一次,直到鱼彻底搁浅没了活力。

“别抽了,白天抽了那么多,抽多了对身体真的不好。”

阿严自顾自地在窗边点烟,半个身子都探出窗外去,烟也伸了出去,唯恐烟吹到屋内,吹到阿轩的鼻腔里。

阿轩恹恹地躺在床上,阿严的床很软,阿轩没睡过那么软的床,这一切的一切都像梦一样,阿严也像梦一样,想到这阿轩眼眶又红了,他那个老毛病又要犯了,阿轩把自己缩进被子里,被子拱起的一团,时不时一抖一抖的,也没过多久便均匀地呼吸了起来。

阿严把阿轩的烟收了起来,一天最多允许他抽一根,阿轩不同意,阿严却比他更执拗。两人为了包烟吵得擦枪走火,砰——,阿严摔门而去,阿轩气得不行,拿起阿严送他的八音盒就往地上摔去。

阿严回来时阿轩捂着心口瘫在沙发上哭,眼睛红彤彤的,好像很疼很疼,看得阿严心口也跟着扯着疼,看着一地的零件碎片阿严也都气不起来了。

抬起阿轩的下巴,阿严的唇就覆了上去,撬开齿贝往里送着些什么,甜的,和街边买的糖球不一样,阿轩没吃过,但是阿轩的确喜欢这个味道,比起烟阿轩更喜欢糖。

阿轩大口喘息的时候手里塞进来个铁皮盒子,上面写的东西阿轩看不懂,鬼画符似的,一看就是进口货。

“下次再想抽就吃一颗,烟抽多了真的不好,乖。”

公园里传开了阿轩被严家独子金屋藏娇的消息,陈叔只是摇了摇头说这是造孽,倒也有不少人羡慕起阿轩,玻璃仔找金主,就像艺妓找旦那,终是羡慕能得个靠山,只是艺妓最多色衰爱驰,玻璃却会碎,人生得意须尽欢。

时间也没过多久阿轩就又一次站到了公园里,倚在亭柱子边上抽万宝路,阿轩宝贝万宝路,谁冲他要他都不肯给,阿严对于阿轩可能抵不过那白盒万宝路。

主顾找阿轩,阿轩既不应也不走,他像是在等什么人,又像是个看客。

阿轩变了,阿轩到现在也没数落过人,他们都说,傍过豪商后就是不一样。

阿轩眼眶红着闪身进到林子里,没人知道阿轩要去哪里,没人知道阿轩要干嘛,谁问话阿轩也不答,公园乱得很,没人听得见阿轩的声音,直到——

“阿轩!阿轩!”

阿严背着傍晚的光晕,光影刻画的他的脸庞更加的深邃,却也弄得他表情暧昧,无人窥探得到阿严的内心情愫,但他的身影明显地狼狈着,阿严像是失了魂,逢人就拉着问:“看见我的阿轩了吗?你见到我的阿轩了吗?我要阿轩和我回家!”

阿轩是在林子里被阿严扯出来的,

“跟我,跟我回家。阿轩我们回家。”

阿严抓着阿轩的那只手都发着抖,眼睛猩红猩红的,嗓子也发着哑,旁人说阿严在街上唤了阿轩一整天,也找了阿轩一整天。

“不是说不要回这里来了吗!?”

“说话啊!不是答应我不回这儿了吗?”

阿轩还是一句话都不答,只是直着身子一动不动,阿轩的眼眶没那么红了,只是望着阿严,“你对我太好了,我怕。”

阿轩还是跟阿严回了家,阿轩不想走没人迫得了他,但是阿严可以,或许阿严也不可以,只是阿轩愿意。

阿严说,阿轩是个玻璃娃娃,玻璃都捂不热。

阿轩说,玻璃捂不热是因为玻璃怕碎,捧在手里的玻璃总有碎的一天。

“那我把他揣在怀里,揉进心里。”

阿轩第一次对阿严笑,笑得甜,笑得软,笑得眉眼弯弯,笑得勾人心发痒,笑得像块水果硬糖,和阿严送他的那盒糖一样不常见到。

玻璃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倒是比钻石还难得。

阿严是真的把对于阿轩那本该消磨的时光当成日子在过,见到好的玩意儿就往两人的房子里搬,电扇、电锅、包括严家那从海外飘寄过来的电视机,阿严不想要阿轩出去,每天陪着阿轩看电视解闷。

少爷的手切起菜来有粗有细,蒸的米饭夹生发糊,最拿手的估计是如何烧一壶开水,阿严想一切亲力亲为来照顾阿轩,阿轩说阿严是想害死他。

气不过的少爷就拿自己的嘴去堵玻璃娃娃不饶人的嘴,水渍干涸在嘴角,还有些在衣服上成河,阿轩的胸脯急起急落,抬脚就往始作俑者身上踢去,接着被人一抓一甩就被抵了上去,豪商养大的孩子秉性总是顽劣,一心只想着怎么捉弄着眼前人,气到小猫伸爪子去抓挠,阿严也断然不躲,

“阿轩觉得抓出什么形状最好看呢。”

闹到精疲力尽两人便跌进床榻睡去,昏天暗地,哪管天地阴阳为何物。

阿严总固执的认为让阿轩拖着具欲望焚炼得痛不可当的躯体,就能填补上他那颗寂寞得发疯发狂的心,阿轩就不会再回公园去了,他的阿轩就不会再走了。

可是常常又是深夜里,阿严坐上一部计程车,整个台北发了疯地找,又是见人就仓促地问:“你看见阿轩了吗?”

偏是阿轩得罪过得主顾多,有的人吃了醋,更有人幸灾乐祸,一张张嘴里扯出谎来,“阿轩不是去了安乐乡吗?”“阿轩?不是跟着陈叔回了家吗?”“阿轩被人带着吃宵夜去了。”

看着阿严一一到这些地方追寻,那些人总有些报复性的快感,戏耍个少爷的机会可是不多的。

往往天边鱼肚泛白,失魂落魄的阿严回到公园里瘫坐在当初遇到阿轩的台阶上,发了疯似的抽万宝路,总觉得只要烟味够大阿轩就会回来和他回家。

等待无果,阿严就在公园里一遍又一遍地走,从这一头走到那一头,从那一头走回这一头,直到发现骑在莲花池畔的石栏杆上睡得极不安稳的阿轩,一张巴掌脸上的泪痕清晰可见,又是气不起来,扛起人便回,阿严心知肚明阿轩有事情瞒了他。

又是一晚,阿轩又一次从房子里走了出去,假寐的阿严睁开眼,望着门里被黑暗吞噬掉的背影,直把手的关节攥得发白,却也压着性子起身跟在阿轩身后,保持着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

阿轩把自己团起来竟也是小小的一团,倚在亭子的角落,黑暗里影影绰绰地能看到身子的痉挛,阿轩像是在哭。

“阿轩?”

阿严的声音轻轻地从耳边响起,阿轩下意识便要起身跑走,却又哭软的身子没了力气,无力地瘫在地上,抽噎的声音愈发地大,抬眼望着阿严说:“阿严,你摸摸它,它现在好疼,疼。”

阿轩拉着阿严的手探进衣服里,停在心口上,阿轩的心口印着颗朱砂痣,煞是好看,那颗心在跳,跳得阿轩疼,阿轩不是没来由地哭,心却是没来由地疼。

那是一个由碎玻璃粘合成的一颗心,时不时就要开胶掉落下来,疼得阿轩死去活来,哭到整个人都半昏厥,只有哭起来阿轩才觉得心口没那么疼,一哭没一两个时辰断是不会停下来的。

“不疼,阿严揉,阿轩不疼。”

阿严把人揽在怀里轻声的哄着,直到阿轩哭不动了,倚在他肩头。

“阿严,他们说我没有心可是这里会疼,我是个没有心的怪物连老天都要罚我。”

“我这颗给你,这样你就不是怪物了,别再要逃开我了,以后你疼了我揉,你哭了我哄,我们回家吧,回家吧。”

阿轩不跑了,甚至乖的过分,不饶人的嘴也会撒着娇要万宝路抽、要糖吃,要到了就主动覆上唇来答谢,有时候睡醒还会窝在阿严怀里讨吻,还会主动求欢,心口疼起来就红着眼眶让阿严给他揉,窝在阿严怀里哭,哭够了就倚在阿严怀里打瞌睡。

电视看得无聊就央求着阿严陪他下楼去,跑进人家的稻田里,光着脚来挖田螺捉泥鳅,弄得满身泥水,玩累了两人就坐在田边陇上,敲开颗香瓜你一口我一口大嚼起来,吃得满手汁水就往对方身上抹,抹得半干不净相互看一眼乐不可支。

早起就抱了被子下楼去晒,近几周的阳光特别好,晒在身上总是暖洋洋的,阿轩闹着让阿严拿个夹子把自己也晾上去,晒完又暖又香的,阿严用手指戳了戳阿轩的额头,“哪里夹得住你呢。”阿轩嘴巴一撇,阿严又补着说:“阿轩不晒也是香的啊。”

坐上辆计程车两个人整个台北逛,阿严巴不得满台北都知道阿轩不再走了,阿轩是他的。

临近傍晚赶回去收被子,两个人团在一窝被子里看电视,阿轩嘴里还咯咯吱吱地嚼着铁皮盒子里的糖块,张嘴呼气都泛着水果味的甜腻。

阿严的含情眼在后面痴痴地望着阿轩,总觉得这样的阿轩他像一颗荔枝,忍不住要摘下来尝个味道,清甜在两人嘴里传递,手指便勾勒着荔枝的形状,剥开外壳,探进鲜甜的果肉里,再将荔枝核抵进去,耐下心来听阿轩嘴里溢出来的称赞之词,他的阿轩终是肯说起了情话,情话讲起来总是勾着人往更惬意的顶峰上攀。

齐赴巫山一享云雨后两人又半倚在窗边点燃万宝路,晚风细细地拂过两人的脸颊,耳边蟋蟀的鸣叫不断,两人却又是格外地安静,静下来才能听清爱人的心跳。

阿严说,今晚月色真美,阿轩也是。

阿轩识得字不算多,没遇到阿严前他认得的字足够他过活,可现在不行,阿严读的书他看不懂,阿严倒也乐意教他识字,每天读一段给阿轩听再让阿轩读给自己,这时候的阿严就像私塾的先生,阿轩过不了多久就读厌了,像个调皮的顽童,央求着阿严读给他,而自己闭上眼睛听,过不了多久就睡熟了。

阿严最近在给阿轩读张爱玲,讲着讲着便读到了香港,讲着第一炉香里那间半山腰上的房子,听着阿严讲着书里的那句,

“香港社会处处模仿英国习惯,然而总喜欢画蛇添足,弄得全失本来面目。”

阿轩悄声说着自己想去香港看一眼,哪怕就看一眼就好,自己不想一辈子困在台北,阿严笑着揉了揉阿轩的发旋,便接着读了下去,直讲到葛薇龙的那句“怎么没有分别呢?她们是不得已的,我是自愿的!”便不再读下去了,只听着阿轩低声念叨着:“我们有什么分别呢,是自愿的。”

阿严暗里叫苦,这本书绝是读错了,嘴里岔开着话题,讲起严家在太平山收了间别墅,太平山的风景好,坐在上头就能俯瞰整个维多利亚港,是旁人求都求不来的好地界,“我们住进去吧,离开台北。”

阿轩眨着眼睛望了望,又沉沉地点了点头,阿严笑着刮着面前人儿的鼻梁,“到了香港阿轩可就再不能离开我了。”

耳听着阿轩嘴里呢喃着,“不离开了,不会再离开了。”

台北到香港有多远呢,阿轩一遍又一遍的在地图上画,用手丈量,用尺子量,一点点吃力地算起来,应该不会很远的,对吧?香港很快就会到了吧?

阿严白天出了门去,嘱咐着阿轩中午要记得吃药,前几天闹得很,事后烟时受了风染了风寒,现在人也手脚发软的没力气,自是不再方便带出去了。

阿轩捧着杯热水缩在被窝里看电视,夏天虽还没过去,他现在也手脚发着冷,夏天也快要过去了。

“砰砰砰——”

急促又似乎带着怨气的砸门声响起,阿严从不会不带钥匙的,这个家里似是来了不速之客。

门前是一个女人,自称是严老爷子钦定的儿媳,现在两人已有婚约在身,她是阿严的未婚妻,她叫着阿轩玻璃鬼,劝他识趣就赶快离开阿严。

“你们的事闹了便闹了,谁还不会有个荒唐的过去,但是你的存在我很介意。”

“我怎么便要信了你说的话?”

女人从随身的包里取出一张鲜红的请柬,红得刺目,刺得阿轩心口隐隐地开始疼起来,女子在手里张开请柬给阿轩看,那些个字阿轩识得。

“半月后阿严便会和我搬去太平山,在那里还会办一场盛大的婚礼,你,我可是不打算请的,毕竟这种场合玻璃鬼来了徒增晦气。”

女人发完了一身的怨气,讽刺够了瘾便转身离去。

太平山,香港,婚礼,玻璃鬼,晦气。

这些词在阿轩脑中萦绕开来,缠得他头愈发的疼,伴着心口的疼痛阿轩只觉得山崩地裂,眼泪是开了闸的水坝,怎么也停不下来。

可阿轩还是倔强地信着一点光亮,人的嘴惯会骗人,他的阿严,他得自己确认。

阿严回来便看见昏睡的阿轩,被子随意搭在身上,盖得不好,人也睡得不算安稳,蹙起的眉头任是如何用手抚都抚不平,脸上的泪痕和发红的脸颊都说着,阿轩心口又疼了,阿轩又哭过了,这次阿严没能在身边揉了。

没过多久阿轩便醒了,阿轩握了握左心口阿严的手,手还是那么软还是那么暖,白天的事阿轩只字未提,他有眼睛他要自己看,他不信任何人的嘴,嘴是最会织谎的,他不要听,也不会问。

在看清之前,阿轩一直以为女人的话是不真的,直到翻万宝路的时候看到阿严钱夹里那一张去香港的船票,看了那么多次的地图香港这两个字就像用刀刻在阿轩的心里,他不会认错的。

阿轩发了疯似的翻遍了整间房子,也没放过阿严的每一个口袋,却那都没有多出来一张船票。

去香港的票,一张,阿严不会带我走的。

阿严回家只见到了满屋子的狼藉却不见阿轩,为两人买的饭失神间脱手汤撒了满地,阿严也顾不上收拾,飞奔了出去找阿轩可直到天亮也是无果,玻璃仔的心肠捂不热。

阿严只觉得阿轩冷心冷肺,自己的心都给了他,他却又一次抛下自己走了。

傍晚的莲花池边上,一高一矮两个身影,暮色渐沉,也看不清面貌,但阿严知道那个高身影是他的阿轩,他冲过去只听得阿轩拉着陈叔说:“陈叔你收了我,我跟你走,我跟你走。”

阿严摇晃着阿轩要问个清楚,阿轩也只说:“和你玩腻了。”阿严要阿轩和他回家,阿轩却说:“我们可没有家,这才是我的家,你要我回哪去?”阿严紧盯着阿轩的目眦欲裂,两个眼睛充血似的发红,阿轩又在那火堆上添了把柴,“你要是不把陈叔吓跑,他那就是我以后的……”

阿轩话没说完阿严却动了手,也只是往背上落,阿轩先是懵了下,反应过来后也不是什么挨欺负的主儿,两个人扭打在一起,将衣服扯的稀烂,翻滚中皮肤也擦破流了血,慢慢的阿轩不再反抗了,任由得阿严占了上风,可阿严狠不下心往人脸上招呼,攥着自己的皮带直往阿轩后身招呼,“是不是只有腿打折了才能不跑,啊?说话!”

阿轩半晌也没一句话,只是捂着心口又哭了起来,阿严看得难受,扔了手里的皮带,揉着阿轩的心口,抱着阿轩也哭了起来,两个人抱在一起痛哭,旁的人见了直说两人失心疯了。

阿严半强迫地把阿轩又带回了家,一点一点给伤口上着药,两人一夜无话。

早上再醒过来时,阿轩又不见了,好像昨天找到的阿轩只是阿严的一场梦而已,阿严找了一整天却连个人影都再没见到,他以为哪怕只是养伤他都能再留阿轩一些时日,或许心就捂热了呢,可是啊,他没这个机会了,阿严看着屋子里的狼藉,如没了这些,这段日子真的像极了一场梦。

回去叫人整理好房间后阿严发现,一个人的痕迹原来那么淡,就那样搬出去了一个人屋子却还是满溢着,阿轩什么也没带走除了抽屉里剩下的几盒万宝路和一盒糖。

其实不止这些,还有阿严的那颗心阿轩也一并带走了,只是阿轩不知道。

台北随处可见阿严的身影,嘴里唤着阿轩到处找,所有人都认定了他患了失心疯,每每傍晚阿严坐在公园台阶上又哭又笑,

“阿轩还是要抛下我啊,阿轩是小白眼狼。”

阿严是被绑回家的,由着他再疯下去饶是有十张脸也不够丢的,几个大汉打晕了他绑着手脚扛回的家,严公气的浑身打哆嗦,用力把拐杖往地下敲,直要把那根黄杨木拐杖打断了去。

原是以为这孽子荒唐了些时日也就够了,可这荒唐事愈发的大,愈发不可控,本以为将人支去香港成了婚这性子也就定下来了,谁知道他一心筹备着和那个玻璃仔的家具装修,样子倒像是要去香港私奔。

订婚未通知了阿严,现在这婚事也吹了,前几日女子家里来悔了婚,“谁会嫁与一个疯子?”直说的严公无地自容,荣誉了这些年这是第一次被折了面子,羞辱了去,阿严是他的耻辱。

阿严跪在祠堂下一言不发,眼里没任何波澜愣愣地听着严公的责骂,气到严公用拐杖往身上打去他也连一下都不躲,这人到底是怎么了呢,本是个长相出众,家世显赫,还是大学毕业留过洋的贵少爷,就直把似锦的前程断送了去。

“你这个混账!孽子!畜牲!”

严公一头灰白发,两鬓斑驳,发丝根根倒竖,双眼里直要迸出火来,咒骂的声音,悲愤,颤抖,嘶哑。

“怎么就此般狼心狗肺,没个孝心!我造了什么孽!”

阿严的眼睛突然抽动了一下,似是什么激了他,直直看着严公。

“心,我哪还有心啊,阿轩拿了我的心跑了,我心都给他了,我哪还有心啊。”

严公直叫着疯子,疯了,失心疯。

台北传着严家要在福缘楼办场婚礼,新娘是个极度平凡的渔家女,本是不相配的两个人,对于现在的阿严倒是相配得很。严家都说着少爷病好了安下心来要过日子的,渔家也就信了,毕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交易机会错过了就再没了,一步换取荣华。

严公总想着,阿严订了婚总是能好的,订婚不行那就结婚,结婚不行那就再要个孩子,孩子长大了,总有天阿严能把性子定下来的。

阿严四肢随人摆布,像是个提线木偶般的,整个人都木木的毫无生气,就像是认了命。

换好衣服的阿严看着还是一表人才,只是眼神呆滞,眼下一片乌青,面颊也凹了下去。

听着司仪说着一项项内容,来宾欢庆的样子衬托着阿严的麻木,只看得银光一闪,阿严从袖口里抽出一把匕首抵在新娘胸口 ,

“我没有心了,你把你的给我好不好?”

新娘惊声尖叫,来宾倒抽一口冷气,都慌了神。

这场婚礼最后变为的仍是一场荒唐的闹剧,渔家护着女儿大声咒骂着严家骗了婚,几个人箍着阿严,严公又窘又气,也只能骂着阿严不孝,就该打死了他去。

里面闹得不可开交,外面却还是一派喜气,张灯结彩,红的刺目,礼炮声声,震得人心口发慌,旁的巷子地上有个影子,团成一小团,颤抖的厉害,细小的声响呜呜咽咽的,礼炮声停了时,那影子也没了。

再无人肯同阿严议婚事了,所有人都说,阿严这本该平安顺遂的一生终是叫阿轩给毁了,阿轩是阿严命里的煞星。

那阿轩呢?

或许阿轩的一生本就谈不上平安顺遂,谁又在乎谁毁了他呢?

严公气得大病了一场,精气神没了,人也垮了,倒是有了时间请了人日日看着阿严,阿严再不得机会出门寻阿轩,这一困就又是四个月。

一夜无月的除夕夜,佣人都告了假回了家去,阿严得空翻了墙便溜了出去,严公孱弱的病身追也追不上。

公园的莲花池畔阿严终于见到了阿轩的身影,也就四个月的光景,两个人的一身血肉就让那一把火焚炼了去,只剩得一把骨头,一张皮,四个月,只要四个月。

瘦弱的人摇摇晃晃地倚在石栏杆上,寒夜里一身单衣,瑟瑟缩缩的,手里掐着根烟时不时抽一口,那根烟也不再是万宝路,味道呛人辛辣冲得人难受,一会儿一句地在和一个又丑又老、一口酒臭的人讲价钱,肥酒鬼说出100块,阿轩就要跟人走了去。

阿严奋力冲上去拦阻,直往酒鬼身上打,打得人落荒而逃只剩下阿轩站在那望着他,

“你干嘛?我都谈好了他肯给我100块呢!”

“我给!我给你!跟我回家好不好,阿轩和我回家。”

阿轩只是望着他,无奈的笑了笑一直摇着头,饶是阿严如何央求也没用,回应他的只有无声的抗拒,阿严一把攥起阿轩的手按在自己的心口上,

“我心都给你了你怎么就是捂不热啊!那你把心还给我啊!”

阿轩错愕了一下,紧接着笑着说:“那我还给你吧,我天生就没这东西,揣了别人的也不舒服。”

直到滚烫液体溅在身上,阿严才算是回过神来,液体顺着手往下流,滚烫转温热紧接着便凉得彻骨,阿轩在血泊里倒着,左心口插着匕首,血还是停不下来的喷涌,任阿严怎么捂也捂不住,那血液是热的,热得烫手,是热的。

阿严搂着阿轩嘴里呢喃着:“我杀了阿轩,是我杀了阿轩。”

整个人终是彻底的疯了。

严公用一张船票将阿严送了出去,

“我在世一天不再想看你一眼,你走吧别再回来。”

太平山的别墅里,洗手台上放着挤好牙膏的牙刷,边上的漱口杯接好了水,另一副规整地放在台子上,桌上两杯牛奶一杯已经喝尽,烟灰缸里堆着好几只未点燃过得万宝路,茶几上开了盖的铁皮盒子里沉着五颜六色的糖,沙发上的男子怀里抱着个玻璃娃娃,手还不停在娃娃胸前揉着,嘴里念叨着:

“阿轩不疼,阿严揉,阿轩不疼。”

“阿轩的心是热的,是热的。”

那个男人又如同孩童一般地痛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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