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恍惚间想起了小时候的相遇,和他欣喜的眸子,泛着亮光……』
今天是个难得明媚的星期天。
淮安一大早就出去了,估计有事情,家里就我一个。反正我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走的,她走时我还没醒。
简单梳洗一番。今天阳光好晒,入秋以来,很少那么暖和。简单温馨的早饭就静静的懒在微波炉里。
上面贴了张淡绿色的便利贴。
[阿圆:记得吃早饭。 安.]
打开微波炉,拉出早餐。
我黑了脸――淮安剩了一大块胡萝卜。
昨天晚上我洗好放在沥水篮里,准备今儿早上和淮安对半吃,治一治她的夜盲症,谁知道,她居然又剩下来了。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慢慢来吧。
我把早饭叮了一下,放在桌上。
嗯。
我看着桌上正式的木色托盘,满意的点点头。很好,很有仪式感。
慵懒又不失速度的享受完这难得的早餐闲暇时光。
吃过早餐后,我计划着把那本上次看到一半很感兴趣的书买回来,还想顺便看看我和淮安最喜欢的作者的书有没有新上市的。
重新扎了头发,换了一件及膝长袖白色连衣裙,温婉优雅。想了想,套上了件山岚色的外衣。
骑着电动车去了书城。一路上阳光耀眼,风也正好,吹起我的碎发,吻过脸颊。
逛了一圈,仔细挑选了五六本就回家了。
回到家九点半了。淮安还没回来。
我把书放进客厅书架上,留了两本书带着上楼了。
我和淮安不住宿舍,我们名下有房有车,因为我的房子离临邑比较近,所以来了芫城后,我和淮安就住进了这栋别墅。
前后院,地上三层地下一层,二楼卧室,三楼有整面墙的大书柜,以及一屋子定制的收纳柜子,还有一个杂物间。
我把一本《谋爱》放在淮安床头柜上。
《谋爱》中有一句话:“姑娘啊,首先要把自己过好,不再患得患失讨谁喜欢,不再畏首畏尾害怕困难,不再瞻前顾后犹豫不决,不再懒惰拖延,外表柔软,内心硬气的生活。”
我叹了一口气。
淮安啊。她的安安啊。
何必为了一个男人觅死觅活也要让他成为执念。
我不懂。
既然不喜欢了,再换一个不就好了,何必呢,把自己变得都不像自己了。
淮安曾听我说完后,面色复杂的看着我。
有羡慕,有迷茫,有欣慰,有似乎还有什么情绪。
最后,她说了一句――“阿圆,真羡慕你这样的洒脱。”
洒脱吗?
我摇摇头,心里五味杂陈,看向窗外,阳光万里,微风吹拂,秋叶一片又一片地落,无声无迹,又仿佛听见了。
“叮铃铃~”
我从口袋里掏出手机,一看号码,是串单纯的数字。看来我不认识。想了想,也许是以前的老朋友换了新号码呢。
按下接通键,放在耳边。
电话那头很安静,我也就没说话,两头的安静持续了半分钟左右,我终还是忍不住出声:“呃,您好,请问您找哪位?”
电话那头低低的笑了。是标准的略带磁性的男低音,很有蛊惑感。
我的耳朵酥酥麻麻的。
我抿了抿唇,不自在的抚了抚耳廓,脑海里回想着哪一位老朋友的嗓音那么的……符合胃口。
“找潼小姐。”对面发话了。
“我就是,你说。”想了一圈,没想到,想来也应该是客户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