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佛林的伤好了个七七八八之后,就跟着白玛回了西藏,定居墨脱。
张家的实力,因为忘忧的缘故,缩水了很多。
后来,为了避免张家人无休止的追杀,忘忧一不做二不休,进了张家总部,打了张瑞桐一顿,顺便透漏了汪家的事,让张家和汪家狗咬狗去了。
果然,有了汪家的事,张家人就再也没有追杀过白玛夫妻俩了。
张佛林是个儒雅的人,哪怕没了发丘指,他也能凭借自己的本事,让白玛母子俩过上好日子。
忘忧厚着脸皮,成了他们夫妻俩的邻居。
阿灵也有了正式的名字,叫张镇灵(这名字我取的,专镇张家人的灵魂,让他们匍匐在小哥的脚下。)
本来张佛林想要阿灵很白玛姓的,但是奈何,白玛是藏族人,只有名,没有姓。
而张家,张佛林不会让自己的儿子回去的,哪怕自己的儿子是张家有史以来最厉害麒麟血脉。
他也不打算训练自己儿子的发丘指。
一双厉害的发丘指,是要吃很多苦头的,他舍不得。
何况,有了发丘指,张家指不定就赖上来了。
他才不会让自己的儿子进张家那个火坑呢。
张佛林对忘忧是感激的。
他的心里很清楚,要不是忘忧,他不止没了命,老婆孩子也要受苦受难。
在阿灵三岁时,白玛又怀孕了,生了一对双生子,让阿灵当了哥哥。
阿灵对两个弟弟挺喜欢的。
但最喜欢黏着的,还是忘忧。
忘忧觉得自己挺变态的。
明明是一只兔妖,却偏偏喜欢吃兔子肉。
这附近百公里以内的兔子,不是被她吃光了,就是全体搬家了。
三岁的阿灵,走路摇摇晃晃的,像只可爱的小鸡仔儿。
忘忧看到进门的阿灵,几步走过去,就把他抱了起来。
忘忧阿灵来啦,肚子饿不饿?吃兔子肉吗?姨姨刚炖好了兔子肉。
白白嫩嫩,可可爱爱的阿灵,点了点小脑袋,眼巴巴地看着忘忧。
忘忧看到他这么可爱,忍不住对着他白嫩嫩的小脸蛋儿亲了一口,抱着他坐下来,喂他吃兔子肉。
别看阿灵才三岁,但他的身体比白玛他们都健康,因为忘忧时不时就会用灵气给他梳理身体,所以让他的身体很好,长这么大更是一次病都没有生过。
忘忧一边喂他吃兔肉,一边问他。
忘忧阿灵当哥哥了,高不高兴呀?
阿灵皱着小眉头点头。
“弟弟,不好,要妹妹。”
忘忧失笑。
那阿灵要失望了。
白玛和张佛林命中五子,没有女儿。
忘忧弟弟不可爱吗?
阿灵诚实道:“可爱,但会跟我抢姨姨。”
忘忧看着小脸认真的阿灵,保证。
忘忧阿灵放心,姨姨喜欢阿灵呢。
“阿灵也喜欢姨姨。”
忘忧看着这么可爱的阿灵,忍不住又亲了好几下。
阿灵人小肚子小,所以他很快就吃饱了。
吃饱之后,他就困了,直接在忘忧家睡着了。
忘忧给他盖好被子,托着下巴,看着睡着的他。
她觉得自己就是个怪阿姨,守着阿灵长大。
白玛也知道自己的大儿子乖巧懂事,也不喜欢出去玩,就喜欢找忘忧玩儿,所以中午吃饭时没有看到大儿子,她就知道儿子八成在忘忧家呢。
她也没过来找。
儿子在忘忧这里,她放心着呢。
而且忘忧那么厉害,又那么喜欢阿灵,说不定会教阿灵她的本事。
事实上,忘忧已经在给她的阿灵启蒙了。
西藏地广人稀,灵气不错。
为了遏制阿灵的失魂症,所以她这辈子打算教阿灵修仙,这样也能让他的麒麟血脉得到充分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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