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夏,天奇迹般凉快下来,凉风吹着,让狼倍感舒适。紫雷觉得,在这么好的天气里,去扩张领地是再好不过的事,一场大事就这样决定了。
但大草原,另有主人。
这里有一个小豺群,一共有七只豺,比紫雷狼群少一只豺。为首的是一只公豺,中年豺,叫红枫,豺后叫赤梦,别的不多介绍了。
这两个群碰上了,肯定是两雄相争,必有一伤。
大草原的食物肯定比密林河丰富的多,成群的马鹿,羚羊,随处可见的兔子,小水塘里肉多刺少的鱼,树上偶尔掉下来的小雏鸟,都是狼的可食之物,
雪霜看向广阔的大草原,心里一片舒畅,以前在密林河实在太憋屈了,伸展不开手脚。狼是属于大草原的,狼本来就应该生活在广阔的天地,密林河是个小地方,太安逸了,狼的生活就是与争抢,杀戮,血腥并存的,过于安逸的生活会让狼的身体僵硬,肥胖,牙齿,嗅觉迟钝,以至于遇到天敌时无法快速的察觉,反应,逃生,百害而无一利。
雪霜看见了一只在寻找食物的狗獾,雪霜想第一次在大草原捕食来点不一样的,这只小小的狗獾她自己就可以搞定,雪霜悄悄匍匐前进到狗獾的身后,扑上去和狗獾扭打起来,狗獾的力气明显不如狼,雪霜几下子就把狗獾咬断了喉咙,吃了个饱,雪霜满意的打了一个饱嗝,狗獾的肉虽然没有马鹿鲜美,不过也还行。雪霜回到了狼群里,狼群已经扑倒了一只小短腿野猪,每一只狼都吃的很饱。
另一边,豺群发现了狼群的到来,红枫知道豺群处于劣势,比那个狼群少一只不说,狼比豺凶狠多了,如果说豺的体型跟土狗差不多大,狼的体型就跟狼犬差不多,它们绝对处于劣势。现在有两种方案,一是赶紧跑路,到别的地方去发展,二是拼死一搏,不管胜利还是失败。红枫其实比较喜欢第一种方案,打也打不过,愣头青似的冲上去,谁想啊?但偏有豺想。
这是一只血气方刚的年轻公豺,叫秋风。红枫一直把它当作夺取自己王位的潜在威胁,瞧瞧,这个名字就是针对他的。秋风扫落叶,枫叶也算是落叶的一种,这就是妥妥的威胁嘛!但近来他不得不承认,秋风是第二把手了,但他也不能否认,他的王位不再稳固了。最近,这小子越来越嚣张,干什么都和他对着干,他要往西,秋风偏要往东,他要去捕羚羊,秋风偏要去抓兔子,搞得他夜里做梦都梦到秋风把自己王位夺走,让他天天心神不宁,什么都干不好,但他也无法阻止,秋风这小子已经比他还强壮,想出的鬼点子比他还多,要是秋风哪一天向他发起挑战,他必须输的,所以还是不惹为妙。
秋风呢?秋风他也确实有想要夺取王位的心思,不过他总觉得自己还没有准备好,要找一个合适的时机,现在,有一个狼群来了,正合适。
很快,他就要在狼豺大战上,向红枫发起挑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