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一听是英国人,立马摆出了一张笑脸。
天哪,那笑容可真够格兰芬多的,这明显让西里斯感受到了一个无与伦比的亲切感,在异国他乡遇到同道中人可真够让人愉快的。
“欢迎来到比弗利山庄,我是阿尔弗雷德·琼斯(每错,就是你想的那个),你们是想去购物吧?需要本hero帮忙吗?”阿尔弗雷德扬起一张灿烂无比的小脸,看上去丝毫没有架子。
拉斐尔暗自想到,这个琼斯可真亲民啊,到不像是一个世家子弟了,和西里斯倒是像的很。
是又一个叛逆孩子?也是,美国崇尚自由。但是,为什么hero不发r的音?还有,这是什么自称?
话是这么说,但觉得不可以现到脸上。
“那可真是太好了,我们想去罗迪欧大道,你能送我们去吗?”西里斯一听阿尔弗雷德的话,就觉得这真是一个顶好的格兰芬多,“以及我是西里斯·布莱克,这是我的弟弟雷古勒斯,她是拉斐尔·马尔福。”
“当然可以,布莱克先生,嗯…我一般喜欢叫名字,我可以叫你西里斯吗?你也可以叫我阿尔弗雷德。”
“没问题。”
“那上车吧。”
此时的拉斐尔有些奇怪,美国的巫师都坐车了?这是麻瓜发明的物件吧?我不理解啊!
拉斐尔僵硬的跟着西里斯上车,但西里斯明显很熟这个东西了,十分随意,而雷古勒斯则表现出了和她如出一辙的不自在。
“那雷古勒斯以及拉斐尔小姐,我可以这么称呼你们吗?”开着车的阿尔弗雷德仿佛一点也不担心出事,直接把车速拉到了最高。
“no problem.”
“yes.”
以阿尔弗雷德开车的速度,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
映入眼帘的是大量的华丽装潢,鹅卵石铺砌的道路和欧式风格的建筑是最为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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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拉斐尔目前只能想到一个词,光彩夺目。
“哈哈,西里斯,我就先去停车了啊。”阿尔弗雷德和西里斯简直算得上是一见如故,马上就成为了朋友。
“那我们先去那家店等你吧。”西里斯用手指着离这最近的那家店,装修华丽,而上面的招牌明晃晃的写着“Chanel”
但显然,这几位有钱人家的少爷小姐根本不在意消费几何。
于是,他们浩浩荡荡的就进去了。
作者先卡到这儿
作者着重介绍一下新出场人物
作者阿尔弗雷德f琼斯,出自黑塔利亚(aph),在番里,他象征着美国
作者但是在我的文中,他就是普设巫师哈
作者由于我磕的cp是米英(美英),所以柯克兰(英)会出场的哦~
作者所以被踩中雷区的宝们可以避雷了
注:插入科普。
1.比弗利山庄其实是一个市
2.洛杉矶是美国第二大城市,但外表看起来还没有芝加哥(第三)繁荣
3.加利福尼亚州是美国第一大州,但实际上,加利福尼亚在美墨战争爆发前并不属于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