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夏天埋葬了,方意飞辗转四处,到底也没舍得那个日记本——那个泛黄的陈旧的,半途而废的日记本。
上面是她十六岁的夏天,她的整个青春。
她又想起那些早该忘记,却又苦苦拽着不肯松手的回忆。
遥远的思恋再翻起来就已经变成泛黄的书页,中间卡着一两片晾干了水分的叶子做书签,少女有意练就的翩然字体写着独一无二的那年盛夏,一切的一切都好像唱着夏天的歌。
听见知了叫了,夏天才算真的来了。
隆冬见雪的时候最适合想念夏天,想念短袖短裙凉鞋和甜蜜的阳光,操场上打篮球的男孩子的喧哗和女孩子们飞扬的裙角,可真到思念里的夏天来了,只剩下黏在身上的T恤和擦也擦不净的汗珠,风雨欲来压下来的乌云,和几乎喘不过气来的低气压。
多么烦闷而又独一无二的,十六岁的夏天。
范丞丞与方意飞谈恋爱的消息不胫而走,不出一日传遍了整个校园,击碎了多少女孩子冒着粉红色泡泡的春心萌动,奈何两位当事人毫不自觉,少年趁着夜色送心上人回家,不忘在楼下讨一个百香果柠檬茶味道的吻。
那时候多天真,星子铺上远处夜空,万籁俱寂之时只有知了不嫌厌烦仍在歌唱,那时以为这就是永远,忘了都市夜灯闪烁,繁星黯然失色。
方意飞穿着白色的家居服,舒适而清凉,在窗前写完了所有作业,随后摊开日记本来,少女娟秀的字体在匀净的白纸上列下一句句不押韵的小诗,唱着今天的小粉红——少年仪态好,向来脊背挺直,唯有今天弯下腰来,给她的白色鞋带寄了一个可爱的蝴蝶结。
方意飞“我去看他打篮球。”
她慢慢写道,字体都在不自觉中多了一点弯弯绕,像少女的玲珑心思。
方意飞“那么多人去看他,那么多人给他递水,但他只喝我的水,也只看我。”
方意飞“我最喜欢范丞丞,范丞丞也最喜欢我。”
那些微不足道的小细节,躺在精心保存的日记本里,变成了最好的青春剪影,即便后来青春老去,纸页上不再增添新的文字,珍爱的画面仍在眼前。
这样的夏天,知了不厌其烦的吟唱都变成了情歌,沐浴露的凤梨味道香氛都格外甜美一些,窗外传来金银花的甜腻香气,像最好的安眠香薰。
也许是因为范丞丞对她说“喜欢”的那一天路边恰好开了两朵这样的金花银花,她对这随处可见的俗套花朵反倒格外偏爱一些。
瞧啊,小姑娘的喜欢多简单,只因为一个冲动莽撞的男孩子,全世界就都因为他变得温柔而可爱。
她嗅着甜甜香味慢慢睡去,梦乡里都有柔软云朵,以前听说梦到一个人的时候说明他在想你,不过没梦到范丞丞也不要紧,毕竟第二天还要见面,他还是会想她。
被偏爱就有恃无恐,忘了夏天不过短短三个月,十六岁也才三百六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