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程鑫离开了医院以后,并没有立即返回警局,而是选择在外面转悠了几圈。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一处小公园。
望着不断从自己身边穿过的小孩,轻快的步伐带着稚嫩的嗓音。
眼瞅着其中一个小孩因为重心不稳马上就要往一边倒去,丁程鑫两步上去及时扶住了他。
还没等丁程鑫开口,小孩抬头看了看他,随后跑开了。
他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
为什么会选择这个职业呢?
明明是高危职业,明明是不能被别人理解的工作,自己却还是一直坚持到现在。
到底是什么一直在推动着自己走下去。
小时候,父母告诉我们,当在外面遇到困难的时候,就去找警察叔叔,所以,警察这个职业,在小时候的自己心里是个很神圣的工作。
当自己决心去做的时候,父母没少拦着自己,生怕见完这一面就没了下一面,他自己也很害怕,说不定哪一天自己就不存在了…也没有人会记住自己…
想到这儿,他突然觉得,如果自己真的被人遗忘了怎么办,还会有人记得,曾经有个叫丁程鑫的人,存在过吗?
不重要小孩:哥哥,给你。
丁程鑫的思绪被拉回,抬眼看着面前的人,是刚刚那个被自己扶住的小孩。
这时,他正拿个棒棒糖,面带笑容地看着丁程鑫。
丁程鑫小朋友…你…
不重要小孩:妈妈跟我说,别人帮助了你,你就要回报别人,这样不止会让别人幸福,也会让自己感到幸福。
小孩的眼睛里装满了期待,干净的瞳孔让丁程鑫通过他的眼睛看到了自己。
有一瞬间,他感觉那个眼神真的好干净,像极了宋亚轩。
丁程鑫接过棒棒糖,笑着摸了摸小孩的头。
丁程鑫谢谢你的糖,下次玩的时候记得注意安全。
小孩点点头,说了句
不重要小孩:哥哥你好好看。
说完便笑着跑开了。
就算不被人理解又怎么样,就算身处险境又怎么样,当自己成为了这个职业中的一员,就应该想到,自己的身后,是万家灯火,是人们的欢声笑语,是自己愿意拿命去守护的东西。
警服是荣耀,而胸前的党徽闪耀着自己的汗水,时刻警醒着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生活四处奔波着,那自己就努力成为城墙,撑起一道坚实的防御壁垒。
党徽和国旗都是被鲜血染红的,那么,蠢蠢欲动的心脏和一腔热血,将在上面添上色墨浓重的一笔。
作者有话说
作者怎么说呢,写丁程鑫这个人物的时候,的确有我的一些私心,他身上的一些思想和行为,都是我最真实的想法,我想通过这个角色把自己的感受表达出来,当然了,本人未来的梦想也是当一名警察,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