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啊嘶......


哎呦!
马嘉祺捂着头,刚来到地球特么就被撞了,这运气也没谁了。
哪个不要脸的敢撞......

“老子”还没说出口,右手食指上的钻戒就不停的闪着光,上面还有一小滴血在他眼皮子底下被吸收了。
??!

操,不会这么倒霉吧,这这这这上面的血不会是那毛头小子的血吧?
马嘉祺立马拉起想给他说一连串对不起的小子进了一个没有人的胡同。

你你你你要干嘛?
别废话,手给我。


干什么?
赶紧的,你这人怎么这么墨迹!

看着马嘉祺的眼神男生不情愿的把手抬了起来。
马叉寺抬眼就看到了男生划破的手指,心里有百万个草尼玛奔过。
坏了坏了坏了坏了坏了坏了。


怎......怎么了?
男孩一迈步,脚下突然出现了一个红色的阵法,两人的身体在发光,马嘉祺现在可是慌得一批。
喂喂喂!等等!

这人不是我选的啊!

现在做什么都已经晚了,阵法还在继续,马嘉祺手上的手环已经扣在了男孩的手上,就证明血契已经完成了。
靠......


刚刚.......那是什么?
看什么看,赶紧带我回你家,这事必须跟你好好说道说道。

手上有血乱跑什么,这下可好,找了个蠢货。


我才不蠢!
你就蠢!


我不蠢!
你就蠢!

......
小子,你叫什么?


丁程鑫。
哦,我是马嘉祺,来自火星。

马嘉祺和丁程鑫浑浑噩噩的相处了好几天,对丁程鑫的身手没有质疑了才放心的带他出去杀丧尸。
那个时候的地球,黑夜已经成了游戏中的戏法,就像和平精英一样,他们一来,你就得做一只弱鸡,必须要找一个丧尸到不了的点,越高越高,走的够不到你,飞的就要靠你来补充体力,你再强大也会被埋没在丧尸群中,被围,被咬,最后死亡。
你杀的再多,体力也是有限的,丧尸不会给你补药的时间,千百只丧尸的背后还有BOSS在等着你,天亮了,你熬过了一夜。
下一夜,也是赌命。
看着丁程鑫一枪一个准的打向每一棵树,脑袋瓜子嗡嗡的,这人怕不是根本就不会用瞄准镜吧。

你以前没用过枪?
用过一次。


用过还这么菜?
以前军训的时候用过一次,只不过一百发子弹九十九发脱靶了而已。


而已?!

你跟我管这叫而已?!

我三岁就会用枪了!
三岁的时候你还没修成人形吧小孩。


我九千岁了!

还有,不许叫我小孩,我最讨厌别人叫我小孩了!
那你走啊。


走走走,走什么走,你能不能换句话威胁我,没有我不一定你那天就和地球说拜拜了!
马嘉祺现在恨丁程鑫恨的直痒痒,后槽牙都要咬碎了,长得好看有什么用?!
什么意思哦?!

TB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