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大家工作都结束以后一起出发去了元初预定的酒店。
饭桌上,大家嘻嘻哈哈聊着些家常事很快气氛就热闹了起来。而这次事件的主人公显得有些安静,元初很少和大家一起吃饭,她身上总有一种生人勿近的气质,平常大家不敢和她交流,她也不和大家靠近。
“师娘,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师父?”江枫性格大大咧咧,也不在乎平常元初的冷脸。
众人的耳朵都竖起来了。
“什么时候,我记不清了。”元初回忆了一下。
得,大家都知道你有超忆症,这摆明了就是不想说。
“大概是我见到他的第一会。”
“一见钟情?!”
“是的,其实不知道张警官还有印象没有?我们第一面可不是在公安厅内见的。”元初坏笑了一下调侃说,“要是记不清,我可是会很遗憾。”
“那个冬天?”张成不确定,手不停的摩挲着酒杯。
“讲一讲你们的故事呗,林队。”余雷大胆的说。
“是这样,我高中的时候很叛逆,因为我从小是孤儿,所以受到很多人的歧视。但我并不在意那些歧视,我从小就显得和大家格格不入。我是一个异于常人的人,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世俗爱统称这一类人叫做天才,但我和其他的天才又有所不同。我并不以此感到骄傲,反而觉得这是我的负担。那个时候,我打架斗殴但从来没有人管我,校领导也极力的袒护我,不仅仅因为我的身世可怜,大概还因为我确实聪明。于是,整个校园时期没有人敢靠近我。我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很没有意思。就有那么一天,就是那一天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我还记得,那天很冷。我逃学出来在河边游荡。有几个不长眼的混子想要欺负我,可我是什么人呀,两三下就撂倒了他们,我看着那群混子,觉得人生真没有意思。又看了眼,在灯光下异常漂亮的河,就想起了很多。但我终究没有跳下去,倒也不是因为我害怕。只是那个时候觉得,虽然这个世界上很无聊,弱肉强食,胜者为王,但是万一有例外呢?”元初看向张成的眼睛。“我就这样走着就遇到了张成你,当时你穿着警服骑着单车。那个时候你应该刚下班吧。你看我一个小姑娘走夜路不安全,那时候你可能以为我是刚放学的学生,说要送我回家。我当时一定觉得你多管闲事,所以我斩钉截铁的拒绝了你。没有什么轰轰动动的英雄救美,按理来说故事到这,我觉得不可能对后一见钟情。但你悄悄跟着我一路看着我回家。当然,我没有家,不过是迷惑你的一种手段罢了。我早就发现你在后面跟着,也许是刚刚遇见过人渣,我心里微微一暖,在一栋单元楼里,看着你渐行渐远的骑车而去背影,觉得如果以后像你那个样子帮助别人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那时候我还不懂什么是喜欢,只觉得这种懵懵懂懂的感情应该是憧憬。”元初低下头浅浅的笑喝了一口酒。
“所以我后面考了警校,并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我再次见到你的时候,便是我作为新人来到嘉林市实习,当时杜局还想让我拜你为师父,但是我当时多心高气傲呀。我说任何一行业都是达者为师,于是拜师的事情不了了之了。之后拼了命的表现,想要出头。但…我忘了我终究是个异人。我不懂得该如何和人们正常的相处,我表现出来的或温和,或高冷,或骄傲,或漫不经心都不过是表象。刻意的和同事保持距离,只是觉得没有地方可以让我永远的停留。”说着元初的眼眶发红,声音也微微带着些哽咽。
“我总是忍不住在你面前向你展示我的骄傲。我从前总是毫不在意这些东西。我对你有特殊的情感,你能够牵动我的情绪。我不太懂什么是喜欢,但我觉得我是喜欢你的。”
没有人打断元初的讲述,大家无法感同身受,但都心怀善意。
在这之前,大家都认为元初是一个城府很深的小狐狸。
无论是审什么样的犯人,元初总有办法抓住对方的软肋。
她对善良的人温和,对凶恶的人恶劣。对下属关爱有加但不亲近,对上司不卑不亢。她好像随时可以抽身离开,她是很多人心中的偶像。元初很纯粹,在她眼里的善恶其实没有任何分别,只是张成带她走向了光明的那一边。
如果不是这样,那么这世界上应该又多了一名高智商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