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对于同样的一件事情,
一成和王一丁,
分别作为受害者和施害者,
对彼此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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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王一丁的话:
“我承认,他是待我好;
我也知道,从头到尾,他很无辜,他什么都没有做错。
……
可他错就错在,他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成为三丽的哥哥!
乔一成他太好了!他太完美了!
他有多么的高尚,所以在他面前才更显得我是个卑劣的小人!
这就是他抢走三丽的方式!他不该这样的!
所以我讨厌他!不!我是恨他!
所以啊,当我看到乔一成这样一个善良无辜的人,在我手里被我折磨的遍体鳞伤,乃至面目全非,我就开心!我就感到无比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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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来看一成的话:
“我不恨他。我是可怜他。
他真的是个可怜之人。
他不被爱,也从来都没有人教他如何去爱。
他从小在原生家庭里受过太多的苦。
他心里的伤太大了,大到根本就无法被填补和治愈,所以他才会对我做出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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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用事实来证明,
我们爱一成,而恨王一丁,
或者说,对一成心存尊敬,而唾弃王一丁的做法,
并不是毫无道理,也不是带着偏见的。
对于王一丁而言,
即使他明知一成的无辜,
可他却仍然毫无理由的把这样错误的痛苦强加在一成身上;
可一成呢?
即使不是自己害了王一丁,
在面对他这样的无理时,一成仍然对他表示同情和包容。
如此,二人的认知境界,便高下立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