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记者,一名不太正经的记者。我是托关系才当上了记者。
从小我就对那些奇闻异事有浓厚的兴趣。从小时候老一辈口中的各路神神鬼鬼,到笔仙僵尸粽子,再到各个地区的诡异事件,我都极其痴迷。
所以当其他人在采访明星的时候,我在寻找这类故事。在其他人采访各路领导的时候,我还在寻找这类故事。以至于老编对我非常不满意。但是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我呢,也不在乎。只要不开除我,让我有口饭吃就行。
我一直在找,结果收获寥寥。
直到有一天,一个电话打了过来:“我叫李运则。你想要的故事我都有。我预感到那个东西快来了。我有一个本,这是我们十几个人一起写的。上面记载了不下几十个你想看的故事。我住在翡翠花园一号楼二单元三层东户。今天晚上十二点准时来找我。可以迟一点,但绝不能早。用SOS信号敲门。如果你还没敲完门就开了,记住,直接跑。”
这让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要知道,能瞎编几十个个不同的故事就可以当作家了。而他说的是‘记载了’,这就让我觉得值得去采访一下。
我做好了万全的准备,还花了五百块钱从网吧里雇了一个住在翡翠花园,开车贼快的黄毛。
晚上十一点五十左右,黄毛开着车来找我了。
“能进吧?”我问他。
“放心吧航哥,我跟门卫老大爷说过了。”他说。
“好。启程。”我说,“如果半小时我还没回来,你就先走。”
到了一号楼楼下,我抬头向上看,只有寥寥几户开着灯。
由于只有三层,保险起见我是走楼梯上去的。好在楼梯间有灯,我也不是那么害怕了。
“东户。”我小声嘀咕道。
我做好起跑的姿势,按着他说的敲了门。
敲完了门,门没有开,我略微缓了缓。
还没等我缓过来,门就开了。
我抬头一看,是一只手,手上还有本黑皮笔记本。
“拿着。”一个低沉的声音传来。
我正在犹豫接不接的时候,那只手的主人好像不耐烦了,直接扔在了地上。然后门关了。
走廊里只有我一个人和那本笔记本。
捡?不捡?
最终我的好奇心驱使我捡起了那本笔记本。
殊不知,在捡起的那一刻,我也被缠上了。
我飞快的跑到楼下,坐上汽车。
“这么快就出来了?”黄毛很是惊讶。
“别bb了,送我回去。”我说。
到了家,我把所有房间的灯都打开(这并不是我怕,只是因为每一次接触这一类事件的时候都会把灯打开,安全感直接就上来了)。
我端详着笔记本,除了旧以外,没什么特别的。
翻开第一页,竟然是一页签名。
我数了数,总共十七个人。
第二页就是密密麻麻文字。
“二零一六年,刘昊昌。”
我又翻了翻,大致看了一下日期,居然是从二零零五年一直到二零二零年的。
但是为什么第一页是从二零一六年开始的呢?我不解。
于是我就一页一页地翻看起来,慢慢的忘记了时间。再一抬头天已经亮了。
如今我要将这段尘封多年的秘密公布于世。虽然我可能还没完就被它找上门了,但是我依然要写。为了真相,为了逝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