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离开那个地方后,那里的人总觉得少了些什么,今天已经是你离开那里的第七天了,终于,有人大胆的提出了要收养你

我们领养她吧!

她那天给我带来了惊喜!

我现在一天天的光想着她!
他说出这些话后,所有人都哑口无语,似乎都很讨厌你,不希望你回来的样子

你们......什么意思?
轩儿,冷静冷静

他们现在以为是宋亚轩一点也不冷静所说出的这些话,结果他竟然说自己很冷静

我很冷静

我的目的也已经很明确

我要带她回来!
他说完后,没等任何人的同意,拿着手机上了楼,来到了自己的房间,锁上了门
他拿出了手机,搜寻着应该走哪些步骤,带哪些东西
正在这时,外面传开了敲门声
他开开了门

我同意你的做法,咱俩一起吧!
好

眼前的这个男生可是一个大学霸,同是也是学法律的,超级厉害哎!
步骤?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
这么多啊......

那......那条件呢?


分为两种!一种是抚养孩子的条件,一种是抚养人的条件
哦~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这是领养孩子的条件?


对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嗯~我都可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几条条件
啊!还有啊?


不然呢?你以为是啥啊?
行吧行吧!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那应该带什么东西啊?

合着你讲了这么多,没讲到重点呗!


咳咳咳,抱歉抱歉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的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好嘞!开始行动!

说干就干,两人仅用了25分钟的时间就把所有用到的东西找全了,然后装好
最后只差她本人了,关键是她在哪儿?
咋办?


放心,她会回来的!
他拿出来兜里的镯子
这不是那个小妹妹的吗?


对啊!所以我们就等她吧!她一定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