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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不在意

长久一世——王源

王俊凯你要是不接受,那就当做没听见吧,我也已经习惯了。

习惯??

鞠婧祎你说清楚。

鞠婧祎抓着王俊凯的耳朵语。

王俊凯我之前也喜欢过一个女孩子,她很优秀,

王俊凯默了一下。

她真的很好……

王俊凯可惜她已经名花有主了。

从王俊凯的神情可以看出,有那么一点惋惜。

可是他不会丧,也不会一直沉浸在一段不属于自己的感情里。

鞠婧祎你知道吗,我真的好羡慕你。

王俊凯羡慕我什么?

鞠婧祎羡慕你总可以把一件事情想开……

……

可海星。

王俊凯我带你去个地方!

灯光四照……歌声震耳……

鞠婧祎这什么啊!吵死了!

王俊凯你懂什么,

王俊凯对旁边的服务员招了招手,很显然已经对这熟悉彻底。

服务员倒了两杯鸡尾酒。

王俊凯喝。

王俊凯朝着鞠婧祎的方向看去。

鞠婧祎……

“那不是大明星鞠婧祎吗?!”

“你看了没,今天的新闻……”

“多好的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要当小三呢!”

……

这话传入了王俊凯的耳中。

他怒了。

王俊凯瞎说什么呢你们,

几个放荡的女人拿起跑默默溜走。

鞠婧祎管他们干什么,我都不在意这些了。

王俊凯她们骂你,你不在意?

鞠婧祎我才没有那么小气!再说了她们说的那些又不是真的我为什么要在意。

……、

有一个女孩问过我:“这辈子,你会不会烦我,厌倦我?”

  我摇摇头,信誓旦旦地保证:“绝对不会!”

  女孩心满意足的笑了。她就是这样爱笑。

  爱你,离开你“算你识相!这样的话我会一直缠着你,赖着你,直到你厌烦的一天……”

说到这里,女孩突然一转身,指着我的鼻子说:“你说过的哦!拥有也不要厌烦我。”

  女孩调皮而又天真的表情是那个时代我攒在手心里的记忆,我知道,她要的并不是一个答案,而是我的承诺。两者的区别在于,后者靠爱才能维持。

  我最近才收到我与那个女孩爱情的结局,痛得不是很深,但很真。我想是时间的缘故,在许多年后获知这个结局远比当时来的容易接受,这份迟来又缓慢的伤痛,以及伤痛中的镇静剂是女孩在这世界上留给我的最后一点爱。它不浓烈,但真挚。

  女孩喜欢看偶像剧,我说那是假的。

  她说,偶像剧偶像剧描述完美的爱情,而我们做的是诠释它的真谛。

  什么真谛?我问

  女孩突然变得很生气,鼓着腮,一下子将我甩开了好几步。

  “是爱了,是爱了!”这是我在几年后的今天才明白的答案。

  我与女孩一直在吵闹中爱着彼此,从开始到终点。

  曾经,在那个公园里,我第一次看清她的样子。

  娇小可爱的那张脸,故作不屑地指着我画板上的那棵柳树:“喂,这是什么东西?泡面啊?”我废话不多说,抄起手中的画笔,一蘸水,“刷刷刷”在她脸上画了三道,然后就放肆猖狂地大笑。

  女孩没有笑,也没有哭或者叫老师,她一下子从位置上站起来,冲着我仰高她的脖子,像一只骄傲的孔雀,孤高临下地对我伸出一根手指,鼓着腮:“幼稚!坏蛋!”

  相比后来无数次类似的称呼,我最喜欢她这一次对我生气的样子,不可一世的我被这个女孩所展现的倔强与高傲吸引。这是种很奇妙的感觉,就像皇冠上的水晶对于女人的诱惑那样不可抗拒。

  “当时你是不是对我印象很坏,觉得我很凶?”一年后,女孩像猫儿一样窝在我的怀里,回忆起这次奇特的相遇。

  “哪有,我觉得那个样子的你很美。”我认真地回答道。

  “真的?”女孩抬起头,眨着大眼睛。

  “对啊,那就是真实的你啊,就像我们两个人在一起,是不会掺杂任何东西的,如剔透的玉一般毫无瑕疵。”

  “你骗我,我哪有那么好。”

  “因为爱你啊,傻丫头。”我抱住她的头。

  时光荏苒,犹记得女孩最喜欢看我吃亏的样子,一见到我无奈的表情,她就会咧开嘴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永远不会忘记那次请她吃冷饮,竟然没有带够钱。女孩一本正经地递出一张五块,一幅大款的样子:“今天本姑娘请客。”我很不好意思,不敢对她说话。女孩却在一旁毫无风范地笑了起来。

  笑够了,她走到我身边,踮起脚尖在我耳边轻轻地说:“大笨蛋,那张五块钱是我在你兜里拿的,嘿嘿……”

  我作势要教训她,她早已化作一阵轻笑,夹杂着香风离开我老远老远。

  虽然,当时我们两人之间的距离很长,但只要我愿意,总有来到她身边的一天;而如今,无论我怎样努力地奔跑,却再也牵不到她的手了,只有她往日的音容依稀。

  我与她分手是在一个很符合情节的雨天。

  她站在楼道这头,我站在楼道那头,外面是连绵的雨水。

  我看着她,怀着一丝不安,

  她看着我,面带一许悲凉。

  她没有像往日一样,一见面就向我跑来。

  我也没有像往日一样,一见面就抱住她。

  “对不起,我们分开吧。”她说。

  “哦。”

  这一个字,挥霍了我所有的勇气。

  目送她离开,我就开始恐惧。找一个角落,蹲下,抱紧,蜷缩。

  又觉得下雨的世界,好冷。

  一连几天的雨,我扔掉了我的过去,扔掉了有关她的一切,包括天真。

  在日记本里,我写道:“感谢所有伤害我的人,是你们逼着我长大”

  这句话,五年前带着恨,五年后却成了一种洒脱。

  就在那段满怀阴雨的黑夜中,我找到了文字寄托自己的生命,写下了一些句子。

  爱情是树上的苹果,当你可以摘到它时,却发现自己已经长大。

  2010年,上海。

  我整理出出行的东西,翻到了一张卡片,粉色的底面写有一串数字。

  这是吹醒我记忆的密码,仿佛一下子也回到了那个公园,又见到了她。

  这是女孩的QQ。

  我怀着一种复杂的心情登上她的空间,点开那个灰色的版面。

  我有些诧异,女孩最讨厌灰色了。

  拖动鼠标,翻着她同学的留言。

  2009。7。8

  勇敢的小莫,在天堂一切还好吧,要快乐哦——

  2009。7。9

  小莫,不怕,我们会为你祝福的。

  2009。7。10

  再见了小莫,愿你一切暗号。天使真的很漂亮吗?,小莫,我好想你。

  ……小莫……

  很久,我关掉电脑屏幕,满脑都是女孩最后更新的心情。

  我爱的男孩男孩对我说,“我死了,你还活着。”这是世界上最令我感到愧疚的事情。因为那个时候我将无法再分担你的孤独了。 所以,我宁愿他什么都不知道。

有些人说不出哪里好,但就是谁也代替不了。唱起这句歌词时,心会尖锐地疼,似乎当一切都开始变得模糊时,那个白衣少年依然留在我的记忆里,不曾老去。

  他一直把我当成假小子,打篮球时,他会给在人群里的我一个斗志昂扬的微笑,进球时悄悄地向我挤一下眼。但是,即使他搂着我的肩膀,也只当我是兄弟,或者说红颜知己。于是,我小心翼翼地藏匿起自己的心思。

 等你先离开直到他身旁出现另一个女孩。我默默地想,原来他喜欢长发,喜欢笑起来甜美的女生。我不再大大咧咧,还悄悄地留起了长发。“三人行”的时候,见到他们彼此眼里的甜蜜,我明明心痛得要死,依然强颜欢笑。

  高考后,得知他想去沿海的城市上大学,我也填报了那个城市的学校。可是直到快开学我才发现,他要去的是那所春末有樱花的大学。他解释:她喜欢的。我执意要和他坐一列火车,宁愿多坐十个小时。第一次那么近地看他熟睡的样子,我悲伤得不能自已,一遍遍地对自己说:停止吧,该停止了。中途他要下车了,看着他明朗的笑容,我的眼泪终于决堤,我知道,都过去了。

  接下来的两年,我一直克制着自己,不去打听消息,但他的一个电话,就让我匆匆踏上了火车。他告诉我,他们分手了。再见到他时,恍若隔世。我们手牵手逛大街小巷,半真半假地穿情侣T恤。临分别时,他认真地抱了抱我,说:“谢谢你,还有,对不起。”

  原来他一直都懂。在回去的火车上,我哭了,不为多年的被忽略,只为他的“对不起”。还要继续等下去吗?我就像是站在悬崖边,不能前进,亦不舍后退。那么,交给时间决定吧。

  再后来,断断续续得知他的消息:又恋爱了,毕业了,留在了那座城市,自己开工作室了……我并不打电话给他,只在节日时发祝福短信。每次他都回:你也是,丫头。直到我在高中同学群里,看到了他发的婚纱照。他清瘦依旧,明朗而成熟。想起往昔的片段,已经在职场上历练得坚强的我,再一次哭得像个孩子。

  十年了。虽然我明白,我一直等待的结果,不过是你先离开。如今,我终于可以伤感而决绝地转身离开,不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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