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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长安归故里,你归我(上)

斗龙:星辰散

卿秋密谋大半个月了,不写出来我就觉得百爪挠心。

卿秋好东西要一起分享,来吧,走起!

*主要出场人物:欧阳零、洛小熠。

*年龄设置:欧阳零18,洛小熠17。

*存在occ,建议做好心理准备。

*主以欧阳零视角,第一人称;副以全知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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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浅四月,初夏的黎明总带着依恋暮春的清爽,圆饼状的太阳迟迟不肯露头,那人就站在阳台上看景。

他身形纤瘦,迎着晨曦的脸透着病态的苍白,似乎大病初愈,有种弱不经风的感觉。

他见我从卧室出来,转过身语气温和的和我打着招呼。

微光下,他抬起的指骨有些过分的分明,好似稍稍一折,就能断掉。

我没有出声,轻微点下头当作回应。

爸妈去外地工作了,哥哥几天前被猪头(杨天乐)不知道拉去干什么,现在家里除了我就没什么人,哦,还有他。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过来的,又是怎么进来的,看他一副熟门熟路的模样,我想着他应当是哥哥的什么熟人,来找他的,反正我是不认识。

如果他从外面敲门,我倒是还能直接回绝他把人赶走,但现在他人就在屋里,这么开口不太好,索性一会儿给哥哥打个电话,让他俩说几句,再赶人。

“别吃这个了。”

洗漱完,我刚从冰箱里拿出一盘昨天的冷菜,他走过来接过我手里的菜,又放回了冰箱里。

我表情不善的看着他,冷气放的十足。

他不为所动,还冲我笑了一下。

我觉得我的脸抽搐了一下,木讷的看着他手穿过我的下肘从冰箱里摸出两个鸡蛋,又顺手牵走了半根胡萝卜和一盒米饭,然后走进了厨房。

我知道他要做什么,但我没拦,就真的很奇怪,我居然觉得这只是我生活中最稀松平常的一帧画面,重复了上百遍的习以为常。

我仔仔细细的搜索了一下自己的记忆,确认我的生活轨迹中并没有这个人的存在,可是……这莫名的熟悉感是从哪里来的……

他的速度很快,不出十分钟就端出来一碗蛋炒饭,看着金黄金黄的,却没有那么多的油分,是我喜欢的样式。

他从厨房出来的时候,似乎刚洗过手,修长的指尖泛着清冷,用来做厨事总有种暴殄天物的感觉。

我吃着他做的蛋炒饭,脑海里翻找着这双手适合的角色。

“你是钢琴师吗?”

我把吃完的空碗往前推了推,看向坐在沙发上看不知名杂志的他。

“不是,我做设计,主要给别人画图纸。”他抬起头,眉眼弯弯,像是霜露过后,泻了一地的暖阳,透过树枝末梢,映出时光深处的模样。

“怎么?想听我弹钢琴?”他歪着脑袋,略显宽松的白衬衣微微下滑了一下,露出他精致的锁骨,我默默的把头撇开。

“你会弹?”

“不怎么厉害,”他淡笑着站起身,补了句:“刚过七级。”

不怎么会还过了七级……

我在心里吐槽着,看他走向客厅的另一边——那里放着我的钢琴,本来是在我自己屋里放着的,但是哥哥嫌每次听曲都要拐个门,就怂恿着爸妈把钢琴移到了客厅,以至于我每次练完琴,都能听到楼上或楼下的鼓掌和吹哨声。

跟个小型音乐会似的……

他优雅的抚过琴面,在即将落座前,忽然问我:“弹完,我能索要些报酬吗?”

我呆愣了一下,他似乎也注意到了,缓着语气说:“放心,不会很过分,只是你一会儿下去的时候,帮我买支郁金香,可以吗?。”

他怎么知道我一会儿要下去?

“我来的急,兜里没装零钱。用一首曲子换朵花,应该不过分吧。”

可能他觉得我的犹豫是不想买花,所以才又说了一些话,可我所想的,却与他不同。

今天是爸妈一个年轻时朋友的祭日,他们俩暂时回不来,就托我去墓园给他们的友人换束鲜花,这事连哥哥都不知道。

“唉~”

我听到他有些失落的叹了口气,会想起自己刚才的行为,愧疚感在心里蔓延,我还没来得急道歉,钢琴曲就响起来了。

音调连贯,落点很稳,每一声都完美的无可挑剔。

他弹的是《菊次郎的夏天》,但因为我太久没用钢琴的缘故,琴的音色显得有些低沉,传出的曲调附着一层淡淡的悲伤,他却好似没听到这奇怪的乐章,弹的入了迷。

一曲终,他回过了神,白皙的双手抚在琴键上,垂落的红发遮挡了他的眼睛,不知道是种什么样的直觉,我觉得此刻的那双眸子里,一定满是忧伤。

“怎样?好听吗?”他突然抬头,眼中深沉的红色闪着微微的光,像一杯酿了百年红葡萄酒,暴露在阳光下,透着别样的纯澈。

“好吧好吧,我没调琴,音色有些怪了,花还是不要了吧。”

还没等我回答,他又自顾自地接上一句,语气里带了惋惜。

“好听。”我答了一句,他惊奇的抬头看着我,“作为回报,我会帮你买花。”

初夏的天气总归不是那么好,天空透着蒙蒙的灰色,带着点山雨欲来的意味,悄悄汇集在头顶。

街道上清冷一片,遇到的行人也都行色匆匆,好似要躲避即来的夏雨。

他在身后轻轻碰了我一下,手指一触即收,我转过头,他笑吟吟的朝某处扬了扬下巴,示意我去看。

我顺着他的视线望去,一个约莫八九岁的姑娘正蹲在路灯下,面前摆着一簇又一簇鲜艳娇嫩的花朵。

“说好的,我的报酬。”他轻笑一声,提醒着我。

“知道了。”

我动了下眸子,朝那女孩走过去。

“哥哥买花吗?”女孩的脸很纯清,还带着点幼儿的肥嫩,她睁着双幼鹿般的双眼,很是天真的问我。

“嗯。”我轻轻点了点头,目光扫过篮子里的花。

有鲜红欲滴的玫瑰,有浅粉娇嫩的郁金香,有华丽美好的满天星,也有收敛沉醉的勿忘我……

“麻烦做两个花篮吧,白菊花配白百合,以及……”我脑海里一闪而过他的表情,到嘴边的话忽然变了:“以及红玫瑰配粉色郁金香。”

“好的,一共78元,谢谢哥哥,欢迎下次再来。”

我提着两个色调差别明显的花篮,走回他身边。

他的脸上半是惊讶,半是……一种我说不上来的情绪,真要硬说得话,最直接的感受就是悲伤,那种陷在了大海深处,仿佛他天生就有的、浓厚的悲伤。

他接过玫瑰花篮,看了眼我手中的,半开玩笑道:“感觉咱俩,一个像在参加婚礼的路上,一个像在参加葬礼的路上。”

明明你脸上的表情才更像是去参加葬礼。

我在心里吐槽了一句,嘴上却做着另一番说法:“反正都是礼,有什么关系。”

“当然不一样,”他的手指在玫瑰花上抚了一下,语气轻轻道:“一个迎来的是新生,一个走向的是永恒,新生的希望和永恒的孤独,哪能一样。”

这话轻飘飘的,听起来却沉甸甸了,像这黑压压的天,一层一层的压下来,令人透不来气。

“走吧,再晚就下雨了。”

他提醒了一句,拎着花篮走在前面。

风呼啸而过,裹着细毛毛的雨丝,顺着身体划过,带走体表的余温,吹向不知名的远方。

“咳咳,咳咳咳……”

他停下来,扶着路灯猛然咳嗽起来,像只风中的柳絮,像朵凋零的残花,只等某个瞬间,就落叶归根,别了人间。

我感觉心脏一阵一阵的抽疼,手抬了几回,最终还是落在了他肩上——简直显瘦的不像是人。

他转头看了我一眼,还没说话,又转过身咳嗽。

我替他顺着气,顶着这有着硌手的脊背,我把目光放在他病态的脸上。

苍白间,似乎有抹红,浸透了手掌。

“喂,你没事吧?!”

我承认我被惊到了,头回遇到这种情况,居然除了无措还有种恐惧的感觉。

我在害怕,怕失去这个人。

可是,我今天才第一次见他啊?!

***,该死的一见钟情!

我在心里暗骂了一声,急急忙忙去看他的情况。

他半弯着腰,微微喘了两口气,便随手在嘴角抹了一下,然后站起身来,神色淡定的好似刚才即将羽化的不是他。

“别着急,我还死不了,”他笑吟吟的安抚着焦急的神色,“现在死神可不收我的魂。”

“走吧,先赶路。”

“你得去医院。”我站着没动,看着他往前走的身影,眉头皱的很紧。

他转头,看了我一眼,返回到我面前。

“能治早就治了,要是医院有法子,我干嘛还要跑出来”,他伸出那只苍白的手,点在我的眉心,将那里平才道:“别担心了,我不会有事的。”

“走吧。”

我没再阻拦,被他扯着衣袖,拉着向前。

阴沉的雨天总会有那么几个冒失的人。

走过街道的十字路口时,一对小情侣正在吵架,听其大概,应该是男生来晚了,人女孩子不高兴了。

估摸着是说了什么气话,俩人这会儿吵的有点凶,已经开始动手动脚了。

他似乎不太喜欢这样的场景,松了我的衣袖,走上前去。

他的声音太轻了,我听不大清他说了什么,只是见他把买来的花篮放在了女生的手上,然后又对着男生说了几句,最后看着他们和好如初,才转过身回来。

他转身走时候,刚好有辆货车从他身后的十字路口经过。

这货车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总之白色的车身上画了个巨大的粉边空心爱心,好巧不巧的把那对和好的小情侣围了个正着。

那一刻,我看着他,心说,这怕不是来了个客人,是月老下凡吧。

“瞎看什么呢?”他回头瞥一眼,笑着问我:“怎么?羡慕人家小情侣甜美的爱情,你也想找一个?”

“不是。”我撇开头,觉得耳尖莫名发烫,见他一直盯着我,我挺不住了,伸手推着他往前走,边走边催促着。

他也不恼,笑着说了我一句:“现在知道急了,早干嘛去了。”

看你去了。

我在心里回了一句,嘴上却是没敢吭声。

墓园建的偏僻,基本上算是在郊外了,还依着山石,望眼一片翠色,着实令人感到心爽气神,确实是个归根的好地方。

我进去的时候,他说要站在外面等我,这里没什么他的亲人,进去了到显得有些冒犯。

我依了他,留他一人在外面等候。

有时候觉得,这人挺随性的,跟谁都能聊的开。

出墓园时,老远就看到他跟一位大娘聊的热火朝天,时不时还浅垂着头,细细的听大娘在说什么。

我过去的时候他俩刚巧聊完,老大娘是守墓园的,之前来时见了几回,一直都是沉默寡言,反正我是没听过她说话。

“你俩在聊什么呢?”我问道。

“家事。”他答了一句,又自觉解释道:“老大娘一辈子了,儿子女儿全在意外中丧生,就连最后的老伴,都因病而死,随自己的孩子们归根在这里,老大娘放不下心,又觉得自己一个人没意思,便来这里守墓了,说是想在最后,为家里人做点事儿。”

“唉,可惜了……”

他尾句一声叹息,将后面的话语全部包了起来,我挺不太真切,却也能感受到那话里包含的浓烈的悲伤与惋惜。

“回去吧,天要下雨了。”

他转头看着我,红眸里一片深沉。

我们在街上的饭馆里解决了午饭,刚吃了一半,外面就噼里啪啦的下了起来。

地上被打起了一片雾,朦朦胧胧的将这个世界染的虚幻至极。

餐馆的灯不算明亮,在阴沉的天空映衬下,他整个人带上了模糊的色彩,最后像晨雾般的消散了。

我猛然一惊,伸出去的手阻拦了一半,眼前像突然开明了,他依旧坐在我面前,白色的衬衣宽松着,暗色的红发飞舞着,一双红眸里带着不解,盯着我悬在半空的手,然后……

他吸溜了一口面……

我这手是收回也不是,停那儿也不是,索性直接向前,在他嘴角轻抹了一下,然后一本正经的跟他说:“你嘴角有东西,帮你清一下。”

他信以为真,认认真真的道了谢,又随手抽了一张纸给我擦手,我僵了一会儿,回神后,突然想找个缝钻进去。

这tmd什么破理由,鬼都不信吧。

偏偏他就信。

还信的那么认真。

餐馆的老板挺热情的,他看外面雨水下的正欢,就递给我俩一把伞,乐呵呵的说是看我们眼缘好,免费送给我们了。

伞挺大的,两个人打绝对淋不着,就是地上的积水有些烦人,好好的裤脚湿了一半,黏在腿上,又冷又涩。

我垂头看他,发现他倒是没什么水痕,只是有些泥巴点,看样子是在墓园沾上的。

还好餐馆离家不远,不过十五分钟,我们就到了。

回家的第一件事,洗澡换衣。

我从浴室出来的时候,他正坐在沙发上看着窗外的天发呆。

可能因为是阴天吧,天黑的挺快。

才下午三点的天,它就染上了点点墨色的黑,像张极黑的大网正从天而降,要逮捕某个不守规矩的鬼魅魍魉。

他见我出来,扭头看着我。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种他要走的感觉,不是简单的送客,是那种一走就不会回来的离去。

“天黑了,”他道,“你想听个故事吗?”

我捏了捏手骨,垂着眼在他面前落座。

“请吧。”

他恢复了那副平静淡然的模样,眼中的忧伤似被吹散了,依稀透着光。

故事开始了。

“凡尘中,有个叫世说的地方,哪里的人总是成对成对的,他们不分种族,不分性别,只要两人相爱,就能圆满的过上一辈子。”

那确实是个好地方。我想着。

“长安和故里,是他们中的一员,只不过,这两位有些调皮,真的跑到了凡尘里,逛花灯,看龙舞,听风吹雨,卧看浮云。”

“他们觉得凡尘比世说有意思多了,便赖在这里不回去了,可凡事总有好坏,这天,厄运来了。”

他的声音沉了起来,我知道,故事到了转点了。

“长安故里并不是凡尘的人,他们既然待在了凡尘,总归是要做些什么来养活自己,长安成了钢琴师,故里则做了白褂医生。”

“于某个长夜,长安接故里回家,却不巧碰到了个醉酒的司机,危机时刻,故里推走了长安,孤身倒在血泊中。”

“手术室的灯灭了,医生垂头丧气的神色让长安觉得整个世界的灯,都被人狠狠的掐灭,搅碎了。”

“他在沉睡不醒的故里身边呆了好几天,因为世说人特殊的轮回,故里的身体并不会过早的腐朽,只有当双方皆亡时,他们才会一同风化入轮回。”

“可长安不愿意风化,更不愿意故里的躯体就此消失,他相信故里只是睡着了没有死,所以他跋山涉水的返回世说,请求世神救救故里。”

“陷入爱情的人像是被灌酒的疯子,尤其在失去彼此时,更容易成魔,长安即是如此。”

“他并不在乎世神所说的后果,只要能救故里,魂飞魄散又如何,只要能续他的命,不入轮回,又能如何。”

笨蛋,这当然重要。我在心里喊着。

“世神拗不过长安,给了他七盏灯,说是这七盏灯有七次让他见到故里的机会,只不过,他见到的故里不会记得他,如果他能在七盏灯灭之前,让故里忆起往事,那故里就能回来,如果恢复不了……世神没能说完,长安就火急火燎的跑了,他带着灯,开启了第一次的见面。”

他停了下来,偏着头咳嗽了几下,又拿起桌子上的水抿了一口。

故事继续。

卿秋唉,本来打算番外写完再发的

卿秋可惜天不遂人愿

卿秋我又要走了

卿秋就先发一部分吧

卿秋不过五千字差不多也行了

卿秋我们下个月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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