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某个工作室。工作室的墙壁上贴着无数的照片,地图,地理函数表,靠着墙边有一个书架,书架上密密麻麻的放满了无数的书。
正中央,一个桌子上铺满了数不胜数的档案袋,和一些其它物品杂乱的摆放着。
桌子后的椅子上,坐着一个男人,正是甲岭。他戴着眼镜,拿着一沓沓档案袋,仔细地翻阅着。“那日路过的座山,是浩山,浩山因地理位置特殊,不可能产生山体滑坡,也进一步证实了这是人为的,根据远距离雷达显示,那时上山的,只有一伙四个人,可是四个人都是老年人,不可能用那么大劲把巨石推下山,这……”他看着眼前的档案袋,十分苦恼。
“对了!”甲岭忽然流露出惊喜,冲了出去。他来到案发现场的那座山,登上了山顶,环视着周围。
他发现 ,山间有一座斜坡,正好使那块儿石头跌落。他惊喜当头,可突然沉了下来:“那伙人为什么要把石头推下去,这对他们又没有什么好处。”
他开车驶过回了自己的工作室,又埋头翻阅档案袋。他看到了一条十分有用的数据:据统计,浩山含有大量石墨烯,这种物质经过长时间掩埋,会转化为一种稀有的矿物质,这种矿物质的价值与钻石相当。“难道说 ,”甲岭说道,“他们是为了这种矿物质?”立刻,他前往警局,下令将这四个人抓捕。两天后,成功抓捕。
甲岭来到审讯室,询问其中一人,他首先沉默不语,又突然问他是否是为了这种稀有矿物质,见他沉默不答,又去询问了其他三人,也是这么做的。
每日询问一次,十天后,终于有人按耐不住,全部招了出来:“我们上山确实是为了那稀有矿物,可没想到正巧把大巴砸坏呀!”接着,甲岭又去询问其他三人,是否如此,其他三人也这样回答。于是,甲岭就用意外杀人罪,判了无期徒刑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