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篮球赛后的一整个星期,姜酒璃都在思考自己对凌辞的感情。
她确实是喜欢他的,女人对男人的那种喜欢,只是现在这份喜欢还不够浓烈,她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一直喜欢凌辞,或者只是一时兴起,兴趣过了就不喜欢了。
以前姜酒璃身边一直都有男生围着,大多都是她不认识的,漂亮的女孩子嘛,男孩子都喜欢。可是姜酒璃看他们就像看陌生人,最多也就算同学,谈不上喜欢。
可面对凌辞的时候是完全不一样的,心脏会因为他而跳动,听到他的名字会紧张,看到那么多女生为他呐喊会莫名有点生气,甚至…闲下来的时候还会有点想他。
姜酒璃知道这就是喜欢,这种喜欢,是男女之间的喜欢。
既然是喜欢他的,那便主动一点吧,不是都说感情都是靠培养的吗?在一起处久了,就会越来越喜欢的。即使现在这份喜欢还没深到非他不可,比起到此为止,姜酒璃更不愿意错过,就下意识的认为自己不该错过这个男孩。
或许这就是天意,是命中注定。
他是她的,未来的某一天,凌辞属于姜酒璃。
凌辞。
我们来日方长。
……
刚下专业课,姜酒璃决定去图书馆看看,来了快一个月了,还没去过图书馆呢。
刚走出教学楼手机就响了,她亲哥打来的。
“哥,有事儿吗?”
“诶,你这小孩儿,没事儿就不能找你吗?”
“你?无事不登三宝殿,还有,说了多少遍了,我不是小孩儿了,麻烦注意一下你的措辞姜先森。”
“好歹我也是你亲哥,就不能是我想你了吗?”
“还真不能,哦不对,是不可能。有什么事儿快说,我还要去图书馆。”
“……”姜一凡无语,果然是亲妹。
“行吧,为了让刚加入社团的学弟学妹们更快的融入这个有爱的大家庭,我们善解人意的社长大人决定办个聚会,让社团成员聚聚,互相熟悉熟悉,来不来看个人,我打电话主要就问问你来不来。”
聚会?那岂不是凌辞也会去?机会啊。
“去。几点?在哪儿?”
“8点,拾忆,你到了说一声我去接你。”
姜酒璃看了眼手机,五点半了,还有两个半小时,打车过去40分钟,可以回宿舍洗个澡化个妆。
拾忆是江城年轻人最喜欢的酒吧,姜酒璃没少去,自然轻车路熟。
拾忆不同于其他酒吧,不喧嚣,也不花里胡哨,若只看门面根本看不出来。到更像个书店,没错,就是书店,进去之后扑面而来的书卷气息,让人安心,沉迷其中。
拾忆的主要娱乐场所从二楼开始,一直到五楼,一楼除了收银台,可以说就是一个小规模的书店了。隔音做的很好,在一楼完全听不到上面的声音。
第一次来拾忆的时候,姜酒璃就觉得很神奇,怎么会有一个地方,能把喧嚣之境和安稳之地融合的那么恰到好处呢?矛盾,却又合乎常理,叫人不喜欢都难。
姜酒璃简直爱死了这个地方,不只是因为它本身,也是因为它的故事,她很喜欢。
听闻拾忆存在了很多年,它的建造者,名为修。
修是富家小公子,从小没有朋友,不是没人和他玩,而是他不愿意交朋友。
成年那天,父母为他的成年专门举办了宴会,邀请了很多上流社会有头有脸、举足轻重的人,父母让他多接触接触。
修觉得无聊至极,他出生在这样的家庭里,见了太多人心。他厌恶这些所谓上流社会的人,他们虚伪,表里不一,明面上和你很好,背地里却能要了你的命。
宴会开始没多久,修便离场了。
父母专门为他建造了一个小花园,以前觉得多余了,现在却莫名合他心意。
修走到花园里,坐上秋千,荡啊荡。
突然,背后传来了一阵声响,修奇怪,走过去一看,看到了一个女孩,大概比他小了两三岁。
女孩是家里管家的女儿。在修的家里,下人要等主人用过餐之后才可以吃饭,女孩太饿了,偷跑去厨房找东西吃被发现了,迫不得已跳了窗。
修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儿,像个瓷娃娃,一碰就会碎。修看呆了。
巡卫找来的时候女孩慌乱的想要逃跑,修回过神来,拉住了就要离开的女孩,帮她躲过了巡卫。
自此以后,修经常去找女孩,和女孩说自己的烦恼,自己的理想抱负,自己的未来。女孩就乖巧的做个倾听者,偶尔给出自己的见解,也会和修分享自己的心事。
在修18年的人生里,看多了人情冷暖。而这个女孩儿,是他唯一的温暖。
慢慢的,俩人越来越好。
最后,俩人恋爱了。
像修这样的家庭,这是不被允许的,他们很小心。也更相爱。
修爱惨了这个女孩儿。这是他的命。
俩人知道迟早是要被发现的,所以决定好了,如果真的到了被发现的那一天,两人都要用力去寻找对方,如果真的找不到,来世一定要做夫妻。
纸终究包不住火,这件事儿被修的父母知道了。不顾修的反对把女孩送出了国。修也被送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自此以后,修不停的寻找,修找了女孩五年,整整五年,无论修用什么办法都找不多女孩儿。父母也多次让他放弃。
后来,修真的放弃了。
不是不爱了,正是因为太爱了,所以不找了。这一世,我们不能相守。我先去下面等你。
修选择了最普通的方法,当手腕被鲜艳的红一点点浸染。修看着头顶的水晶灯,笑了。
那是一种解脱。
世总不遂人愿,父母发现的及时,修被救了,也不抱怨,只是再也不发一语了。
许是父母心疼儿子,终是答应了让儿子见女孩。
一天,父母带着一个女孩儿来到修的面前。修知道,这就是那个女孩儿。可如今,女孩以不辨世间千色。
是的,女孩的眼睛看不见了。
修不知道女孩儿经历了什么,心疼,蔓延四肢百骸。
修想过去抱抱女孩儿,可女孩躲开了。修知道女孩不可能认不出他的,试了好多次,用了很多方法。
女孩忘记修了。
修的女孩儿不记得他了。
修痛苦万分,是哭?还是笑?已分不清了。
修让父母带女孩离开,不想追究她的眼睛是怎么看不见了,只求别再为难她了,让她好好生活。也答应了父母自己会好好活下去。
修更讨厌这些所谓的上流社会的人了,披着华丽的外表,做着最肮脏的事。不想和这样的人有什么交集了,修离开了。
带着对女孩的愧疚和心痛过了一辈子,再也没有找过异性,再也没说爱。独自云游四方,最后定居在现在的江城,建立了拾忆。
修希望他的女孩儿,可以拾起丢失的记忆,可以记得他。
已经不可能了。
那便算是一种信仰吧。
只属于修的信仰。